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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莫让“正在调查”成回应神器

2013年08月21日 12:55

 

                                         【基层执政案例】

【事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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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调查”被指成官方应对舆论监督万能回应

近期的舆论监督事件大部分最新进展都是“正在调查”

专家分析:害怕担责不敢公开

据悉,对于涉及官员的舆论监督事件,一般都会由纪委部门介入调查,目前尚无相关规定要求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调查结论。但涉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则有明确时间规定。

业内人士分析,除一些事件的确较为复杂、调查进展较缓慢外,有些官员习惯于用“正在调查”来回应舆论监督,主要心态无外乎几点:其一,害怕担责,不敢公开;其二,与舆论博弈,不想公开;其三,工作没做到位,不好公开;其四,无视舆论,不愿公开;其五,担心闹大,不敢公开;其六,存在问题,不能公开。由于调查涉及人员众多,存在利益勾结,不能公开。

主动公布没有实际好处,不公布也没有惩处。“既无压力,也无动力。”国内舆情研究专家、武汉大学教授沈阳表示,这是大多数“正在调查”现象的现实考虑。

“正在调查”不能无疾而终

一些近期的舆论监督事件大部分最新进展都是“正在调查”:袁振国携妻出国“考察”,“调查仍在进行”;河南宋基会“善款放贷”、巨资建设宋庆龄雕像未完工即拆除,“仍处于调查期间”……“正在调查”成为应对媒体和公众监督的“万能回应”。

舆论监督中敷衍塞责的“正在调查”,俨然已成一种“断头新闻”。“调查”成了逃避监督、阻碍调查的“挡箭牌”,说轻了是在污辱公众的智商,言重了则无异于自戕公信。

主动公布没有实际好处,拖沓应付也很少会有实质惩处。这种“既无压力,便无动力”的现实语境,正是“正在调查”屡屡抛出、忽悠民意的根源所在。更何况,根据有关规定,除了涉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才被要求必须及时回应。而那些涉及官员作风的舆论监督事件,“深查”或是“浅查”,“长查”还是“短查”,往往并无明确限定。

老百姓的话语朴实无华,也总能一针见血。譬如有人就说,一些所谓的“正在调查”,最好理解成“正想对策”或“以拖待忘”。倘若涉及舆论监督的官员及事件内幕微妙、背景很深,就算外界迫不及待地希望获知真相,人家照样敢气定神闲地打“太极”,不慌不忙地继续“调查”。这就好似一笔“千年不赖,万年不还”的呆账,“调查”到底,就是“胜利”。

“正在调查”是一种缓兵之计,更是一种不良风气。如何有效改变这种状况,我看不妨把“正在调查”列为“工作忌语”。今后,回应舆论监督,公布调查进展,不许再言“正在”,只许来讲“已经”。换言之,有关部门核实查清了多少事情,就有一说一地如实相告,并承诺后续调查将在多久期限内给出回答和结论。

对于那些讲不出“已经”、道不明“实情”的有关单位,则可区别情况,要么认作“调查不力”,要么就是“拒绝调查”,来一个结结实实的问责。如果再辅之以一个“群众最不满意的舆论监督回应”年度评选,那就更能促使“正在调查”早日销声匿迹了。

 

别让“正在调查”挡住了舆论监督

具体的责任部门会有利益考量和舆论畏惧等方面的现实焦虑,但“主动公布没好处,拒不公布没惩处”的局面必须打破,在制度设计上,应考虑在社会管理中增加“舆论督办”的内容,为热点事件的官方调查设置“时限”及问责标准。

如果关注一些近期的舆论监督事件,会发现几乎大部分事件最新进展都是“正在调查”:袁振国携妻出国“考察”,“调查仍在进行”;河南宋基会“善款放贷”、巨资建设宋庆龄雕像未完工即拆除,“仍处于调查期间”……一句“正在调查”,成了应对媒体和公众监督的“万能回应”。

客观而言,相对于之前的“断头新闻”,作为行为描述的“正在调查”,本是一种进步,尽管比较微弱。因为不管好说歹说,有关部门没有假装视而不见,把监督拒之门外。从这个角度看,“正在调查”至少透露两点信息:一,该事件已引起有关责任部门重视,并已介入调查,二,调查正在进行,具体细节与情节还不方便透露。

潜台词一般都是:不日将公布调查结果。而这种几乎等同于“无可奉告”式的敷衍,只能在关闭舆论监督之门的同时,也把自己关在“权力的笼子”之外。

“正在调查”的“高明”之处在于,既“回应”了媒体,又压下了“热点”,还能遮蔽背后可能存在的各种利益纠葛,一举多得。所以才会被不少地方和部门所青睐,当作应对舆情危机的“杀手锏”,大行其道。

也正因为此,舆论场上出现了尴尬的一幕:一方面是某些涉事部门的振振有词“正在调查”,另一方面却是媒体追问连连遭遇真相的“闭门羹”,公众的知情权得不到满足。

原本,政府的调查问责与媒体舆论监督之间的良性互动,不仅是热点事件的转折点,更是社会管理的“拐点”,但是,“正在调查”之类的应对思维,不仅将真相拍死在沙滩上,更错失了一次又一次与公众对话的良机。

然而,调查不能一直“正在”,真相不能一直“缺席”。“正在调查”之所以引起质疑,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正在调查”之后,公众并没有如期等到调查结论,等到事实真相,等到问责结果。

事实上,对于“正在调查”来说,在不少问题的处理上,都有“时间表”来约束。

对于涉及官员的舆论监督事件,一般都会由纪检监察等部门介入调查,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时限”要求,来规范具体的调查公布和新闻发布,但涉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则有明确时间规定。

例如,国务院2007年公布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公安部做出的《火灾事故调查规定》,都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一定的时间内必须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或做出事故认定。

然而,据新华社报道,具体到一些舆论监督事件,上述规定也常常得不到执行,相关部门仍可以“正在调查”或“仍在调查”为理由,拒绝回应或公开进展信息。

也许,具体的责任部门会有利益考量和舆论畏惧等方面的现实焦虑,但“主动公布没好处,拒不公布没惩处”的局面必须打破。

随着社会突发事件的逐渐增加,如何应对公共舆论事件,已成为必须面对的命题。以后,如果有关部门仍然以“正在调查”来搪塞悠悠众口,主管单位是否要求其先公开“调查进程”,以及“阶段性的结果”。

当然,在制度设计上,应考虑在社会管理中增加“舆论督办”的内容,为热点事件的官方调查设置“时限”及问责标准,如此才可让舆论监督更为给力。同时,政府部门在热点事件发生后,发布权威调查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与媒体监督良性互动,既有利于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舆论,也有利于增加社会信任度,塑造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启示与思考】

用“正在调查”敷衍舆论监督,极大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出现问题并不可怕,关键是正视问题,汲取教训,不断修正我们的工作。有关部门的“一拖二慢三糊弄”,看不到其深刻反思和实质努力,无疑会让公众感到失望。如果说负面事件的发生对公众是第一次伤害的话,那么调查结果三缄其口,事件真相雾里看花,无疑会造成第二次伤害。

“正在调查”之所以成为“万能回应”,在于有关方面熟知舆论监督追求短平快,缺乏持久力。在一些热点事件中,舆论监督呈现“新闻后浪推前浪,前浪忘在沙滩上”的快餐模式。于是,一些地方先用积极回应敷衍民意,然后玩起拖延战术,只待舆论监督随着新的热点事件出现而转移,深陷舆论漩涡的当事人即可淡出焦点,全身而退。对此,媒体有必要经常回顾跟踪事件处理,多杀几个“回马枪”,提高舆论监督的专注度和持久力,打消一些部门的侥幸心理。

同时,与涉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调查有明确的规定时间相比,对于涉及政府部门职能、官员个人问题的舆论监督事件,目前尚无规定要求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调查结论。这就给了一些部门拿“正在调查”来敷衍公众的制度漏洞。因此,必须规范相应的回应制度,对期限、内容予以明确,建立舆论监督处理的督察机制及进展公示制度,对办事拖拉、借故推诿的单位进行问责。

此外,在现实中,一些当事部门“既当被告、又当法官”,从一开始就决定了调查的指向是“捂盖子”,而非“捅篓子”。唯有强化问责追究,建立由第三方参与的调查机制,避免一些地方和部门自查自纠,才能确保责任追究到位、制度堵漏到位,让舆论监督走出“烂尾”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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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821/7292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