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典案例 百姓心声
【案例】“1号公车”交罚款,彰显法律公正
2013年08月23日 10:25
【百姓心声案例】
【事件介绍】
“1号公车”违章受罚不该成为新闻!
2013年7月26日下午,湖南省邵阳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驾驶员蒋重良来交罚款,原因是20天前因违停被抄了牌,而这辆车的车牌号为“湘E00001”,即为邵阳市主要领导时常使用的座驾。
一连串的“0”加最后一个“1”,这样的车牌号,人们一看便知:这是一个地方的“坚强领导核心”的座驾,果不其然,这个“湘E00001”车牌号就是邵阳市主要领导的座驾。公车违章,司机前来交罚款引发公众议论纷纷,但令人愤懑的不是公车本身,而是公车的使用者和享用者。难道领导与普通民众的车,在遵守交通规则上,是没有区别、一律平等的?从法理规则和约定俗成来看,人人平等,领导干部的公车与普通的车辆绝非“与众不同”。只可惜,现实生活中,规则公平往往难以保证结果公平。
按理说,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违法交通规则,谁违谁罚。这本来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为何到了“湘E00001”,司机去交警大队交个“罚款单”,却能社会上和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人们在聚焦什么?在好奇什么?
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领导干部能够带头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应该肯定,给予赞扬。这种观点看似有道理,但却忽略了最基本的常识:领导干部本来就应该如此,带头遵纪守法是最基本的为官底线、从政道德,这本没什么值得褒扬的!一件事情,如果早已习以为常,突然来个“180度转弯”,这件事一般都是有“不正常”的。就拿邵阳市主要领导乱停公车被交警罚单这件事来说吧,之所以会成为一个热点,无非就是:这事很新鲜,可谓闻所未闻。进而言之,领导干部违反交通法规不罚款“好多年”了!可见,多年来,“公仆们”根本就把自己与普通民众区别开来,利用职务和权势的影响,获得“减免罚款”的“特权”。
构建文明交通,领导干部本应带头垂范。领导干部倘若从现在起做到率先垂范,也许“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只是,中央令行禁止、三令五申的“八项规定”,看来要真正执行到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更愿意相信,以邵阳市六部门联合发文实行的公职人员交通违法“零减免”制度为起点,党风政风能够带来一股纯净空气,为文明中国传递正能量!
“1号”公车违停受罚咋就成了新闻?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1号”公车焉能置身法外?违章交罚款,本是《道路交通法》的法定内容,是对每个公民最基本的行为要求。连日来,邵阳市主要领导的座驾交纳罚款却成了《邵阳日报》、中国经济网等国内媒体聚焦的重大新闻,或采访或转载。读罢这则新闻,实在让人有点哭笑不得:原本违章接受处罚乃分内事,何须高调来报道?“分内”之事咋就成了新闻?到底尴尬了谁?
回过头往里深究,原来诸如“湘E00001”之类的党政机关专用车、拥有一定职能的特权车,尽管违章也是不需交纳罚款的,完全置身法外,脱离制约监督。但普通市民却必须接受处罚,这已经成为一些地方公开的秘密。这是明显的执法不公,广大群众怨声载道,颇有微词。令人欣喜的是,去年6月底,邵阳市六个部门联合发文,对公车违章置身法外现象说不,实行交通违法“零减免”制度,即使是蒋重良驾驶的“1号车”违法也要接受处罚。从2012年7月至今,邵阳市公车交通违法处罚率从45%提高到100%。“分内”之事却在湖南邵阳带头打破“潜规则”,尽管成为新闻显得有些尴尬,但仍能发挥它积极的作用,推动社会的公平进步。或许,这条被国内几十家媒体转载的新闻稿件还能评为2013年度的好新闻呢!
在有些地方,党政机关的座驾就是霸王车,乱停乱靠,横冲直闯,几乎为所欲为。其他职能部门纷纷效仿,来个“你方唱罢我登场”!更有甚者,有些领导座驾和强势职能部门的公车(当然也包括他们的私家车)根本就不用抄录的,尽管一天数次违章,监控亦记录在案,但交警部门的数据处理人员因为有了领导“指示”却视而不见,干脆来了个“零输入”,比起“零处罚”更便捷实用,“痛快”非凡。正是因为有了“零输入”“零处罚”之举措,极少数霸王车飞扬跋扈,甭管在交叉路口、红绿灯也是“一路绿灯”,经常造成交通堵塞、事故连连。
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很多严厉措施,特别是今年年初新交规顺利实施,近乎苛刻的处罚措施成了许多驾驶员望而生畏的杀手锏,交通秩序和交通环境得到了根本好转。但如何使“1号车”不成为置身法外的另类,如何根治“1号公车”交纳罚款成新闻的尴尬局面,其实并非顽症,只有建立一套领导带头遵章守纪、交警挺直腰板执法、纪委监察部门严格监管的“零减免”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消除“1号车”之类的“零处罚”问题。此外,各公车单位还要建立违章罚款不予报销的制度,从根本上增强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只有这样,文明、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才能向我们大踏步走来!
“1号车”违停受罚应是法治常态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谁的车违法,都应当是“一把尺子量到底”,并依法获得处罚。对于执法部门来说,他们讲执法和司法的原则,自然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如此才能避免“权大于法”,因为过多的人情和关系干扰,会使规则被破坏和践踏,最终变得无规则可言。“1号车”作为一地最高权力的象征,其违停而受罚本无可厚非,属于再正常不过的事。然而,当权力大于法律,甚至权力可以左右执法,有了超越一切的特权性,其受罚不但成为新闻,还被人所津津乐道,甚至作为一种成绩来宣传,这便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这充分说明,在“权大于法”的特权之下,只有权力才是最大的规则所在,包括法律在内的规则便会成为摆设。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权力者会认为自己具有这种优先性,也会导致全社会对权力极度崇拜,并使社会“官本位”情结根深蒂固,最终导致“权大于法”的违法现象猛增。
邵阳市交警支队的数据显示,从2012年7月施行交通违法“零减免”以来,邵阳市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罚数量同比增加92.7%,公车交通违法处罚率由以前的45%提高到100%。数据传递出两重信息,一是失去监督的权力就会滥用,公车违法行为因为不受限而居高不下。二是遏制特权其实并非不能实现,关键在于有无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决心与勇气。从最初的“来自各个职能部门以及内部的阻力”,使执行者存在很大的畏难情绪,到“强力推行”成为常态,交通违法“零减免”在全省推广。这些都充分说明,只要有足够的勇气与信心,消除特权实现公平是完全能够得到实现。
也正是因为如此,邵阳领导座驾违停被罚款,便具有标本和示范作用。假若每一个地方都纷纷效仿实行“零减免”,那么特权车就会少一些;再推广而言,如果教育、住房、福利等方面,都能采取类似的做法,不给特权开口子,另寻出路,不再让“领导先飞”、“领导先走”成为“潜规则”,那么社会的公平正义就能得到实现,真正的法治便有不断成长的环境,将“权力关进笼子里”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在不正常的现象背后,寻求正常的解决路径,无疑是“1号车”违停受罚提出的可供反思和鉴照的命题。其实,对于权力的约束,现实往往不缺办法和措施,而缺少对其不打折扣执行的决心。凡事认真,所谓的阻力也就迎刃而解。消除了特权的不正常,每个人的权利才会获得公正的保障。
“1号车”被罚能坚持多久
2013年7月26日下午,湖南邵阳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一辆车牌号为湘E00001的政府“1号车”驶来。2013年7月6日,该车因违停被抄牌,此次驾驶员是来交100元罚款的。
这是该市实行公职人员交通违法“零减免”制度以来,首次发现政府“1号车”违章和被处罚,这凸显该市治理公车违章的决心。还有一个例子,市纪委书记的司机违章被罚,也见证该市治理公车违章的决心。
公车违章被处罚,的确少见,这并非说公车没有或很少违章,更不是说公车可以违章,而是由于公车有来头,交警不敢处罚公车,或者处罚了公车,公车“主人”不高兴了,交警吃不了兜着走,说白了,就是权大于法,导致公车违章难管。
那么,当下邵阳市交警为何敢叫板公车呢?是由于该市正在开展一场自上而下的公职人员交通违法“零减免”运动,关闭了公车的“后门”。由此,公众有理由怀疑,这阵运动“风”吹过之后,特权车又会直起腰来,拥有普通私家车无法比拟的特权。
事实上,这次公车被处罚成为“引人瞩目”的新闻,受到关注,公众并不是因为特权车时代的结束而感到欢欣鼓舞,而是在冷静围观处罚公车到底能坚持多久。
当下公民越来越成熟理性,公众判断政府官员是不是已经除祛根深蒂固的特权思维,并不完全看个案,而是看遵守法制是不是常态。
“1号车”被罚款,打破特权的好典范
众所周知,在中国有这么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各地党政主要领导所乘坐座驾的车牌号的尾数基本上都是从“1”开始,而且是职务越高,车牌号尾数就越小。比如“湘E00001”,就是邵阳市党政主要领导经常坐的座驾。
现如今,就连普通老百姓也都知道,只要见到这种车牌号的车辆,大家都知道是领导的座驾,纷纷敬而远之。也正是因为有领导“罩着”,领导的座驾享有一般车辆无法享有的各种“特权”。他们横冲直撞,不听指挥,随意超车超速、随意停车、闯红灯等行为经常发生,根本无视交通法规的存在。对此,各地老百姓反响强烈,意见很大;交通管理部门更是听之任之,敢怒不敢言。
凡此种种,可以说都是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在作祟,都是严重脱离群众的具体表现。少数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为党和人民工作,吃了不少苦、做了不少的贡献,就应该享受一些特权,就应该凌驾于人民之上,就应该好好享享清福。殊不知,领导手中的权力,其实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建设党的伟大事业的。
好在是,党中央对诸如类此的干部作风问题早就高度关注,并于去年12月4日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前不久,党中央又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中央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接连打出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的“组合拳”,其目的就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彻底扫除党员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我们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邵阳市实行公职人员交通违法“零减免”制度,敢于对领导干部的“1号车”违停进行罚款,不仅仅是体现了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原则,而且也为特权思想破冰之旅开了个好头,此举真不失为是打破特权的好典范!
【启示与思考】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依法办事,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只要违法了,就要受处罚,就要追究法律责任,这本是众所周知的法律常识。
然而,这一常识在现实的法律生活中却难以得到贯彻实施,经常出现执法的尴尬局面。原因在于我国人治传统根深蒂固,权大于法、领导说了算、行政干预司法的现象层出不穷。
本来,领导觉悟应该比普通群众更高,更应该懂得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更应该以身作则、带头守法,做守法模范。但现实生活中不少领导却藐视法律、制度的存在,视法律为无物,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超越于制度之外的特殊人群。
普通市民违法了受处罚,领导违法了不追究,这是典型的执法不公,既是对百姓的不公,更是对法律的不忠。依法治国,就应该排除干扰,排除阻力,一切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照章执行。
交通法也是法律,而且是与人们生活密切的重要法律,是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关系到正常交通秩序的维护,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去年6月底,邵阳市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整治城区主要道路交通秩序,六个部门联合发文,实行公职人员交通违法“零减免”制度,不管是谁的车,不管私车还是公车,只要违法了违章了违规了,照样要接受处罚。“零减免”制度彻底消除了领导的交通特权,体现了交通执法的公正性、严肃性。
总之,邵阳市率先实行交通违法“零减免”制度,领导座车违法一样受罚,违章一样曝光,彰显的是公正执法,是法律权威,是法治理念,是平等政治。
按常理来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领导的座驾违章也该照理罚款扣分,但是从当地交警部门的口中“意外”得知,公车违章往往是法外开恩的,照章处理反而是例外。这种针对车的“双重标准”,实则体现了法律在权力面前的“卑躬屈膝”,如果不进行有效治理,会影响整个社会对规则的信仰。
“1号车”吃罚单,与既往乱象相比,体现了一种回归从不正常回归正常。从这条回归路看来,其之难点多过亮点,过于激赏反是讽刺。为了治理本该治理问题,当地可谓费尽心思,去年6月份,由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等“强势”部门联合下发公职人员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处理暂行办法,除了规定公职人员交通违法不得减免外,还建立了抄报制度“加餐治理”,并与公职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的绩效考核挂钩。即便是如此,负责的交警支队长仍然“曝光之前我心里没底”,直到“后来纪委书记打电话给我,支持我曝光他的车”。假如当地主要领导对公车违章“不闻不问”,对治理行动“不表态”,其结果便不难想象。同时,即便司机交了罚款,钱由谁出?会不会变相公款报销?也令人疑窦丛生。
由此观之,表面是车的问题,病因则在掌权之人;公车乱象照出的是权力失范之弊,给权力洗洗澡、治治病才是治本之策。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各地对公车的管理心得不一,有的试水货币补偿,有的依靠技术监督,成效些许但与公众期待仍有距离。当下,亟须重申的是,公车违章与公车浪费问题一直广受诟病,但与公帑浪费相比,公车违章得不到有效规制对政府公共形象的摧毁性更强,期待对公车最终实现“常规”到“长效”的实质转变。
责任编辑:闫文刚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823/7295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