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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挖出110名“硕鼠”亟需亡羊补牢
2013年08月27日 10:32
【反腐倡廉案例】
【事件介绍】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110名“硕鼠”骗7亿多元粮食金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到,近期检察机关在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统挖出110名“硕鼠”,查出利用国家“托市粮”收购政策,以空买空卖“转圈粮”28亿斤,骗取国家粮食资金7亿多元,收受贿赂、贪污挪用粮食资金等系列案件,揭开了中储粮系统运营监管中存在的巨大漏洞。
2011年11月,中储粮周口直属库原主任乔建军携款3亿多元外逃,河南省检察机关立即介入侦查,查明2009年6月至2011年7月,乔建军与粮商勾结,让粮商销售粮库中的储备转换粮,或虚报“托市粮”收购数量,骗取国家粮食收购资金和差价补贴。卖粮款和收购资金五笔共计2.37亿元未入粮库账户,而是直接转入其指定的个人账户,经地下钱庄流出境外。
在查办乔建军案件的过程中,河南省检察院不断收到有关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的举报材料,越查线索越多,目前已立案查办110人。其中涉及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干部员工81人,包括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原副总经理杨宏杰,以及26名直属粮库主任等处级干部。目前,系列案件中,有一部分已经法院审理判决,例如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近日以受贿1407.9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893.6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还有多起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据河南省检察院反贪局介绍,查办的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列案件有五个显著特征。一是犯罪主体集中,81人中,粮库主任和财务人员占九成;二是犯罪主要环节是在“托市粮”收储和储备粮轮换销售、建库收库、亏库涨库过程中贪污、挪用粮食资金;三是作案隐蔽、专业性强,粮库主任与财务人员直接操作,不通过专业化侦查手段很难查获;四是窝案串案居多,几乎全都是家族犯罪、关联犯罪的窝案串案;五是涉案金额巨大,5人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10人超过500万元。
国家粮库变成“家天下”
按照2000年中储粮总公司组建时国务院的批复意见,省级分公司作为中储粮总公司的派出机构对下属粮库的人、财、物实施管理。剖析这一系列案件可见,这种相对独立、缺少外部地方横向监督的“垂直管理”,一旦“一把手”出问题,上行下效,造成的管理混乱极其严重。
从2000年9月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组建,到2012年12月9日被检察机关查处,李长轩担任河南分公司总经理长达12年,河南分公司已经成为李长轩的“家天下”。据检察机关查证,李长轩受贿贪污1407.9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893.6万元。其妻子及一名情妇也成为其同案犯,分别被判处七年和八年有期徒刑。其另一名情妇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副总经理杨宏杰因涉嫌贪污、受贿上千万元正等待审判。
判决书中列举了李长轩收受65人贿赂的事实,其中最醒目的是,25个行贿人是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下属的各市、县直属粮库的负责人,逢年过节,他们以公款行贿,行贿总额超过300万元。
如漯河、信阳、南阳、周口、濮阳、邓州、延津、夏邑等直属库负责人行贿都在6次以上;最多的沈丘直属库原主任张怀君23次向李行贿190.3万元。一个十余次向李长轩行贿的粮库主任说:“人事提拔、调动,资金划拨等大权都在他手上。为了得到关照,送‘过节费’已是家常便饭。前些年是一次三五千,这几年都是一次一万元。”
接受“过节费”习以为常的李长轩,从下属粮库“借”钱也如同拿自家的钱。卷宗显示,2002年、2007年,李长轩两次个人用钱向张怀君借80万元。李长轩只还了20万元,其余60万元都由张怀君从下属公司走账报销。
上梁不正下梁歪。上行下效,各粮库主任纷纷效仿李长轩,并有过之而无不及,粮库基本上都成了粮库主任的“家天下”。目前已有16名粮库主任落马。漯河直属库原主任李某涉嫌贪污700多万元、受贿1000多万元、挪用上亿元;许昌直属库原主任何某,两年内,仅其个人用公款开支消费就达2000万元,日均超过3万元,造成粮库巨额亏损; 沈丘直属库原主任张怀君贪污受贿数百万元……
“制度就像一个笼子,但是拿钥匙的人不管事,再好的笼子也形同虚设。”一位涉嫌贪污的粮库主任在接受调查时这样反思和供述。
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指出,对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统“一把手”缺乏监督,制度不健全,是导致领导层蜕化变质,形成窝案串案的重要原因。
28亿斤“转圈粮”骗取7亿元国家粮食资金
案件侦办中,河南省检察院组织了24名专业审计人员,对中储粮河南分公司部分直属库的账目进行了长达3个月的审计,一举揭开了利用“转圈粮”骗取国家巨额粮食资金的内幕。
从2006年起,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出台了“托市粮”收购政策,即在市场粮价偏低时,国家以高于市场价的“托市价”收购农民手中的粮食。
肩负国家粮食战略储备和平抑粮价稳定市场两项重任的中储粮系统,承担托市粮收购任务,同时也享有国家专项的政策优惠。即每收购一吨“托市粮”可获得收购手续费50元、保管费86元,陈粮轮换销售手续费30元,还有差价补贴。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一些人把这种优惠政策当成了个人谋利的工具。
为方便农民售粮,中储粮总公司允许有资质的民营粮食企业参与“托市粮”收购。为了进入“托市粮收储企业名单”,赚取国家的补贴和粮食保管费,很多民营粮商不惜重金向李长轩及各直属库主任等关键人物行贿。李长轩受贿金额中就有300多万元来自几十名各类粮商。最多时,河南小麦托市收购的企业粮库库点增加到4200多个。
而粮库负责人与粮商勾结,玩起“转圈粮”游戏,骗取国家粮食资金。手段之隐蔽,数额之大,更令人震惊。
按惯例,每年收购新粮前,粮库要进行陈粮轮换,卖出陈粮,腾出库容收储新粮。一些粮库负责人与粮商串通,由粮商办理购买陈粮手续,实质上并非真正买;“托市粮”收购时,粮库伪造收购农民粮食的单据。检察机关侦查中发现,有的粮库存有成箱的农民身份证复印件,专门用来伪造收购凭证。这样,账目报表上一出一进,粮库赚到了国家每吨166元的手续费和巨额粮食差价补贴,而实际上,在这样的虚假交易中,粮库的陈粮原地未动,“托市粮”也没有收购。
据河南省检察机关调查,中储粮河南分公司51个下属粮库,至少有35个存在“转圈粮”。最多的宁陵县直属库4年“转圈粮”3.6亿斤,邓州和滑县直属库3年各“转”了2亿多斤。已查出河南各直属粮库“转圈粮”28亿斤,总价值28亿多元,直接骗取的国家粮食资金超过7亿元。
更深层的隐患是,“转圈粮”使国家粮食储备的家底变得扑朔迷离,直接危害国家粮食安全。按照中储粮河南分公司2009年、2010年账面显示,当年从农民手中收购了全省80%以上的粮食,而实际收购量不到50%。据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业内人士估计,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每年存储的粮食至少有1/6是“转圈粮”。
建库收库、亏库涨库成惯用伎俩
据调查,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此前的粮食存储点70%是租用企业和民营粮商的库房。一些粮商大肆行贿,使自己的粮库能参与“托市粮”收购代储业务,赚取国家的粮食收储补贴。张怀君从直属库挪用公款230万元作为他和李长轩建仓库的个人入股资金,每年分红20万元。至案发时,两人各获红利120万元。
比赚取国家粮食保管费更快的赚“黑钱”的办法,则是在建粮库和收购粮库等环节上“啃”国家一口。调查发现,有的粮库在自建粮库过程中,偷工减料,虚报库容,甚至虚报根本不存在的粮库,骗取国家建库资金。周口一家企业自建一座粮库,后来高价卖给中储粮。在这个“收库”过程中,李长轩从这一企业获得贿赂400多万元。其中的漏洞有多大,可想而知。
调查中,不少粮库还通过亏库和涨库,蚕食国家粮食资金。河南中储粮系统曾有4200多个企业代储粮库,由于监管不严,有的粮库粮食收购入库时缺斤短两,存储中被盗卖等导致的亏库非常普遍。如漯河直属库下属的一个代储库,2010年就被偷卖掉3万吨价值6000万元的小麦。据河南省检察院反贪局掌握的情况,2011年,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下属各粮库亏库总数达26万吨。
更有甚者,通过往库存粮食中加沙土等杂质,制造涨库,从中谋利。临颍县一个代储库点为弥补盗卖粮食形成的亏库,向库存粮食中掺杂使假,因掺沙数量过多,形成“涨库”,即出库数量超过了入库数量。临颍分库原主任竟将多出的400吨变卖80万元,据为己有。这样的案例,在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下属粮库并非个案。
莫让“垂直管理”变为监守自盗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统涉及110人的系列案件,暴露出了管理监督上的诸多问题。有关专家认为,各方应认真研究探讨如何改进完善我国粮食储备制度。
这一系列案件突出暴露了中储粮系统纵向监督无力,横向监督缺失的严重问题。
据李长轩供述,他担任分公司总经理的十多年间,除了例行的会议、活动和上报有关材料,中储粮总公司很少过问分公司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有时也会派人下来检查,基本上都是领着去几个管理比较好的粮库看看就走了。据河南分公司人员介绍,2008年,收到“转圈粮”的举报,中储粮总公司也曾派审计人员在河南分公司多个粮库展开大规模的专项检查,只查出一千多吨“转圈粮”,最终不了了之。
正如李长轩供述,省公司也很少过问下属各粮库的情况。记者调查了解到,河南分公司作为中储粮总公司派出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下属粮库是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所以分公司对下属粮库主要是人事管理。在业务上,只有粮库监管、大块资金的划拨和报表统计,因此各粮库在粮食购销等业务运营上仍有相当大的自主权。机构设置上的先天不足,给各粮库主任及财务人员勾结粮商“暗度陈仓”提供了可乘之机。省公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监管松散,加上人员多年不交流调整,各粮库负责人便长期盘踞作案。
一个典型案例是,乔建军在周口直属库主任岗位上干了10年,2011年携款外逃前,他先期将妻子孩子投资移民美国,2008年至2011年开始转移资金,此间他先后10次赴香港、7次去美国,并用其他名字另办一套护照,28次出境赴香港、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地。而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对此都未加干预,也未履行审核保管其护照的职责。以致乔建军外逃直接造成亏库15.25万吨,直接损失3亿多元。
纵向监督软弱无力的同时,外部监督也处在缺失状态。对中储粮这样的央企,地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没有日常监管的权力。而中储粮作为资金密集型央企,业务相关的银行本应监督粮食资金使用,但实际上监管作用也发挥不力。
由此,垂直管理成了“天高皇帝远”,无人监督,无人管理。
国务院原副秘书长、国家粮食局原局长、中国粮食储备行业协会会长白美清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认为,以中央储备为核心、地方储备为支柱、社会储备为基础的中国粮食储备制度是粮食流通领域改革开放的一个重大成就。实践证明,中央储备的核心作用是显著的,为抵御国际、国内粮食市场波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白美清也认为,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的窝案串案令人震惊,教训惨痛。案件暴露出管理层面的严重问题,要深刻总结教训,研究改进管理办法,实行有效的监督,人员要经常调岗轮换。
河南省检察院查办该系列案件后所做的检察建议指出,目前中储粮系统是“两级法人三级管理”,省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造成下属粮库主任权力过大。建议科学设置中储粮公司及下属粮库的组织架构,从体制上杜绝漏洞和弊端。同时建议,将总公司一家监管,改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储粮总公司共同监管,地方相关职能部门也参与监管,并可实行片区巡视管理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粮食业界人士提出,中储粮在经营运作流程上存在巨大漏洞。目前储备粮的收购、存储和销售都由中储粮一班人操作,仅靠相关业务银行监督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很难到位。建议将三个环节分开,如由国家发改委、粮食局负责制定中央储备计划,由中储粮公司负责落实收粮、存粮,轮换粮销售必须交由其他企业负责,形成互相监督制约的格局。
靠“硕鼠”出逃拯救国家粮食安全?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烂掉了,目前全省涉案110人,这些贪吃粮食的“硕鼠”并不是靠制度被抓的,而是冷不丁因为中储粮周口直属库原主任乔建军携款3亿多元外逃才露出冰山一角。
河南是中国的大粮仓。粮食的利润都在分厘之间,粮商游走在分厘之间按说是很辛苦的,搬运粮食基本属于力气活。但是,从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爆出的黑幕中我们看到,从“官鼠”到“民鼠”都不愿挣“笨钱”,而是愿意钻空子挣“巧钱”。国家为了粮食安全,投入巨额资金收购“托市粮”,结果被“硕鼠们”坐着不动中饱私囊。检察机关查明的几个犯罪特征发人深省,比如,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干部员工涉案的81人中,粮库主任和财务人员占九成,犯罪主体集中;犯罪主要环节是在“托市粮”收储和储备粮轮换销售、建库收库、亏库涨库过程中贪污、挪用粮食资金;作案隐蔽、专业性强,粮库主任与财务人员直接操作,不通过专业化侦查手段很难查获;窝案串案居多,几乎全都是家族犯罪、关联犯罪的窝案串案等。这些特征是不是专属河南分公司所独有?其他地方是不是也存在?有没有举一反三的可能性?这是需要引起高度警惕和重视的。
河南分公司几乎全体烂掉,中储粮该担何责呢?中储粮的规章制度都是些什么制度呢?一群硕鼠露出原形,竟然靠一只硕鼠的出逃,这种天大的黑色幽默,不能不让人怀疑,中储粮到底能否担负起保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
中储粮的“硕鼠”是如何养大的?
近一段时间,中储粮可谓“屋漏偏逢连阴雨”,除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外,又爆出骗补、贪污受贿、挪用粮食资金等丑闻,仅河南分公司就挖出了110名“硕鼠”,让人瞠目结舌。有网友说,这可能只是问题的冰山一角,如果进一步查下去,说不定还能查出更多、更大的问题。网友的猜测虽无依据,却符合逻辑和情理。
事实上,从此次河南分公司发生的“骗补案”来看,发现的难度并不大。因为,28亿斤“转圈粮”、7亿元补贴资金都不是小数目,只要有点责任心,深入到粮库第一线,对资金的用途作一些跟踪了解,就不难及时发现这些问题。
要知道,国家粮食储备不仅涉及财政补贴,而且涉及粮食供应和粮食安全,按理说检查是非常严格的,除企业内部需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之外,财政、审计等部门也需要经常检查。那么,这些所谓的检查、监督、审计都是如何进行的呢?有没有深入到粮库现场、粮食收购现场看一看呢?为什么这么多的“转圈粮”没有被发现呢?
而作为国家粮食储备的专业管理部门,国家粮食储备局每年也会对包括中储粮在内的粮食储备企业、粮库等进行检查和抽查。那么,这些检查和抽查又是如何进行的呢?为什么专业检查人员却发现不了“转圈粮”问题?显然,问题不在于是否专业,而在于是否有责任心,是否真正深入到粮库和粮食收购第一线。按照这些专业人员的素质,只要重心向下,是不可能发现不了问题的。关键是,所谓检查、监督是不是成了摆设,是不是沦为走过场。
所以,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的“硕鼠”能够越长越大、越长越肥,决不是“硕鼠”本身有多大能耐,而在于“打鼠”之人缺乏责任心,工作不负责,对问题视若无睹。正因如此,对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发生的“骗补案”,就不能满足于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理,而应该上查一级,看看相关管理部门、监督部门、审计部门是否存在失职乃至渎职问题。否则,类似的问题仍然无法避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那么,中储粮河南分公司“骗补案”的发生,是不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呢?
【启示与思考】
手中有粮,心里不慌。为了真正解决好老百姓吃饭的问题,自2004年以来,无论世界风云如何变幻,国内形势多么严峻复杂,党中央和国务院始终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连续十年的中央1号文件牢牢锁定“三农”。与此同时,为了鼓励广大农民多种粮、多向国家销售粮食,党和国家先后出台了“取消农业税”、“发放种粮补贴”、“奖励种粮大户”、“农机购买补贴”等一系列利民惠农政策,其目的就是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也正是因为如此,我国粮食生产已经实现了“九连增”并有望实现“十连增”。粮食增产丰收,是粮食安全的第一步,如何管好粮食、储存好粮食也同样至关重要。为此,党中央把建立完善粮食应急储备体系,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先后在各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分别建有大量的国家粮库和地方粮库,其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紧急状态时期的粮食安全风险,调节粮食市场供需平衡,保证粮食市场稳定。
然而,让我们感到万分不安的是:中储粮因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导致国家粮食蒙受了巨大损失,对国家的粮食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先是2013年5月31日的中储粮黑龙江林甸直属库发生大火,造成78个储粮囤表面过火,损失近亿元;接着是近期检察机关在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统挖出110名“硕鼠”,查出骗取国家粮食资金7亿多元,收受贿赂、贪污挪用粮食资金等系列案件。这接连发生在中储粮的系列事件,再次暴露出了国家粮食系统运营监管中存在巨大的漏洞和安全隐患。
其实,不管是粮库大火也好,还是以空买空卖“转圈粮”的方式骗取国家粮食资金也罢,这些问题并不是粮食监管工作中难以发现的“高难动作”,可以说都是些惯用伎俩和“小儿科”,更有许多前车之鉴。可我们少数单位和部门就是不负责任,就是不把它当回事。
粮食安则天下安。中储粮在经营运作流程上存在巨大漏洞,教训惨痛而深刻。这里诚恳希望中储粮系统以及全国粮食系统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切实加强管理,堵住粮食储存监管工作中的漏洞,以实际行动担当起党和人民的重托,确保粮食安全,天下太平。如果一个又一个粮库“硕鼠”成群,又怎能粮安天下?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腐败窝案凸显的国企病症,病根在于一些国企职能不清、定位不明,有的存在严重的职能错位和权力失范。国有企业掌握大量的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资源,同时承担一定的政府管理职能。但就前者而言,国企往往与规范、完备的企业治理相距甚远,就后者而言,国企又不像政府部门那样,更多地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公众的监督,久而久之,一些国企惯出了一身“非企非政”、“非驴非马”的毛病,“一把手”职务消费大手大脚,百无禁忌,一些核心部门和关键岗位的人员监守自盗、损公肥私,所有这些问题都由此滋生。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腐败窝案,集中暴露了中储粮系统纵向监督无力、横向监督缺失的问题。如有关专家所言,应就此认真研究如何改进完善我国粮食储备制度。这是第一个层面。在此基础上,还应将该案置于国有企业治理的层面,探讨如何完善国企内部治理结构,加强职能部门、司法机关和社会公众对国企的监督,以信息公开、多方参与、法律约束形成对国企的多边治理格局。必须有效遏制国企病症,才能真正断了“官仓老鼠”的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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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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