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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公款出国,怎能“一辞了之”
2013年09月02日 09:16
【百姓心声案例】
【事件介绍】
中国教科院院长被指携妻子公款出国旅游
网曝部分行程单
“中国教科院院长带老婆公款出国旅游上赌船,10天行程仅10小时用于公务。”近日,有网友曝光一张2011年12月3日-12日的航班信息及行程单,称教科院院长袁振国等人赴阿根廷、巴西考察,10天的考察期内,除10小时公务活动外,其余均为游览行程,考察团中还有袁振国的妻子窦某。
2013年7月16日,袁振国称,已看到该网帖内容,作回应须由记者先联系教育部。
网友“捡到”行程单曝光考察行程
2013年7月15日,网友“凤星牌蒸锅”发帖称,不久前在某停车场捡到一公文包,内装大量票据及文件,其中一份出国行程单显示,2011年12月3日至12日,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袁振国在该单位组织的赴阿根廷、巴西考察游时,带上自己的妻子窦某,“7名团员中,她是唯一一名外单位人员,窦系对外经贸大学教师。”
“凤星牌蒸锅”还曝出一份中英文航班信息及行程单(2011年12月3日-12日)。航班信息中含有袁振国及窦某名字的大写英文全拼,此外还包括“GAO/BAOLI、MA/XIAOQIANG”等人名。
曝光的行程单显示,十天行程中,该团队在2011年12月5日、12月6日、12月8日三天有公务活动,“仅10小时用于公务。”“凤星牌蒸锅”在网帖中称,其余几天都是“游览古董街”等安排。
官网新闻曾记录考察信息
据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官方网站显示,院长袁振国兼任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为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2013年7月16日,记者在教科院官网上检索到2012年1月20日的一条内部新闻,其显示2011年12月3日-12日,袁振国率团赴阿根廷、巴西,访问了阿根廷教育部教师发展研究所等机构。
该新闻介绍的访问地点与网上曝光的公务行程点吻合。
该新闻还报道了前往考察的代表团名单,记者发现,代表团名单与网上曝光的航班信息上的英文全拼相似。
2013年7月16日,有不愿透露姓名的教科院职工称,院长确实曾率团前往巴西考察,窦某为其妻子。
教科院院长:采访前须先联系教育部
2013年7月16日,中国教科院院长袁振国称,他已经看到网帖上的内容,“没什么不能回应的。”但袁振国表示,回应前记者必须先与教育部新闻办联系。
负责纪律检查的中国教科院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则表示,院党委办不负责对袁振国的纪律检查,须与教育部纪检部门联系,但他们会将情况反映给院里负责党员行政监察的领导。
教科院院长被曝携妻公款出国 教育部称正核查
针对网曝行程单上袁振国乘坐国际公务舱的航班信息,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算了一笔账,整个花费可能达数十万元。
袁振国随后做出了三点回应:一是网友曝光的行程单是旅行社曾经做过的方案,根本没采纳;二是教科院规定出国访问中,文化考察参观费用一律自费;三是妻子是英语教授,有自己的出访任务,同行目的是为了节省中国教科院的英语翻译开支,且与教科院经费无关。
袁振国的回应引发网友系列质疑:出国考察为何让旅行社出方案,到底是考察还是旅游?行程单是否真的没有采用?那被采用的行程单能否晒一晒?各自出访任务不同,节省翻译开支从何说起?其妻子此行的消费,是由哪个部门支付的?能否公布其消费单据?
随后,有读者通过媒体曝光了两张2013年4月份的发票照片:9952元餐饮发票及3864元住宿发票。照片显示,两张发票上有手写“袁院长来成都住宿、招待”等字样,其中住宿发票上付款单位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对此,院长袁振国表示,其未在该饭店吃过饭。但是开具发票的五星级宾馆方面却称袁振国曾入住2天。
据2007年财政部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公务人员出差主要以各地区、各单位的内部宾馆、招待所为主。内部宾馆、招待所接待条件不具备的,一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出差人员暂时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针对上述消息以及网友质疑,人民网记者2013年7月17日上午致电教育部新闻办,其工作人员称“教育部相关部门正在核查中”,并表示会将记者的采访函,转给相关部门。
据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官方网站显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级综合性教育科学研究机构。院长袁振国兼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辞”不能“了之”——“中国教科院院长被质疑携妻公款出国游”追踪
教育部直属的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袁振国日前被质疑“携妻公款出国游”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已接受袁振国的辞职申请,他将不再担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职务。
“是有这么一回事,袁院长主动提出辞职,教育部同意了他的请辞,相关问题还在核查当中。”教育部办公厅新闻处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
记者随后致电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昨天院里确实召开了全院职工大会,袁院长没有出席,具体情况不方便说。”
据了解,这次全院大会宣布了袁振国不再担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职务,并通报称,经有关部门了解,袁振国违反公费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教科院出差财务报销也存在不规范等问题。
此前,袁振国被质疑“带老婆和下属以考察之名公款出国旅游”,引发舆论持续关注。袁振国回应称:网上流传的帖子不符事实;妻子与院访问团同行,与院经费无关,各有各的出访任务,同行的目的是为了节省一位翻译开支。
对此,有网民表示,辞职不应该是这一事件的“终点”,而相关部门应该依据调查结果,依照党纪政纪进行处理,而不是仅仅“一辞了之”。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官方网站显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级综合性教育科学研究机构。2011年9月,袁振国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此前,曾任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副司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副司长等职务。截至30日上午10时,在教科院官方网站公布的现任领导中,袁振国作为院长的照片和简历仍然位列其中。
袁院长主动辞职是见“私”不见“公”
2013年7月29日,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职工大会上,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人员宣布,袁振国不再担任教科院院长等相关职务。教科院职工称,纪检人员还在会上通报,有关部门已了解袁振国存在出国(境)团组、出差报销违规等行为,教育部同意其辞职。2013年7月29日,教科院有关领导证实,袁振国系主动辞职。
一般来说,“主动辞职”,多少有些“高风亮节”的味道;而迫于舆论监督的压力,袁振国主动辞去中国教科院院长一职,这种“主动”总比“不动”好。在此,笔者有些疑惑:治公款旅游为何见“私”不见“公”?
此前有报道说“中国教科院院长被指携妻子公款出国旅游”,后来还有报道说,这位“袁大院长”在四川还有“公款高消费”,现在,当事者主动辞职了,说明并不像以前他所说的“没什么不能回应的”,说明他屁股上的确有屎。
公款旅游,且还是携妻子公款出国旅游,这是一种“顶风作案”,这是一种“变相贪污”,这是一种“严重违纪”。但,从这篇报道来看,相关部门对这种“严重违纪”的查处,既无“调查结果”,更无“处理结论”,既没有令这位“袁大院长”公开道歉,也没有追回赃款,也没有“记大过”,更没有“撤职”。
治公款旅游,只有私人的“主动辞职”,而未见相关监督机关的纪律处分,这种见“私”不见“公”,是对邪恶的一种放纵,也有损党和政府的形象。
法规很严厉,查处很温柔。这不利于“治病救人”,更谈不上“惩前毖后”;现在看来,不仅是袁振国主动辞职,我看,查处这起公款旅游案件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倒是应该主动辞职才是,因为,猫不捉鼠,养猫何用?
【启示与思考】
我们都知道一个“瓜田李下之嫌”的说法,身为高级干部原本应该行事谨慎,在涉及公权力和公权力相关的利益上,本应该避免被人“说三道四”,这是一个体现自身觉悟和廉洁度的表现。明知有可能被人“误解”,却无所顾忌,一方面说明这位院长对于公众监督的无所谓甚至是麻木;另一方面,“夫妻同机”“夫妻一同考察”的事实,已经让院长的考察行为蒙垢,公务考察的“肥私”嫌疑也进一步“坐实”。
当然,公众和舆论有没有可能冤枉这位“携妻公务考察”的教科院院长?也有一定可能性,但必须以事实证明,仅靠“三言两语”的自我回应是不行的。这需要权威部门出来澄清和解释,也需要真正开诚布公地将考察前的路线审批、考察项目的审批公之于众。公众“死咬”这起所谓的“公务考察”不放,不仅仅是因为网络曝光的“仅10小时公务,其余均为游览的行程单”,还在于时下公务考察实为“公费旅游”现象的“泛滥”。公务考察中的“李鬼”太多,“狼来了”喊得太多,公众不可能相信这名院长的自辩和“辟谣”。
尽管近两年来中央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大力整饬,一些“公款旅游者”依然频频出现。“考察丑闻”太多,也让公众骨子里不相信“院长妻子的翻译说”。要想让个别考察官员“自证清白”,唯有真正荡涤公款考察积弊,让公款真正姓“公”,让公务行为真正“成公”,这不是短期内能改观的。中央有关方面在遏制腐败之时,着重强调不仅要打“老虎”,还要打“苍蝇”。“公款考察游”和“巨贪”、严重的渎职犯罪相比,或属于“苍蝇”级别,但“老虎”往往就是“苍蝇”演变出来的。应该好好查一查,给民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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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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