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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要带头走群众路线

2013年09月15日 11:28

 

纪检监察工作要带头走群众路线,自觉把群众观点融入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工作部署和队伍建设中,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确保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只有带头走群众路线,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纪检监察工作才能更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心里始终想着群众

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着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加强党风建设、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重要职能,是承担保持党的纯洁性建设的重要部门,必须多想群众冷暖,多办实事,少讲空话。

做群众的代言人。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坚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群众呼声,主动深入到基层一线,融入群众生产生活,了解群众所想,掌握群众所需,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的出发点。深入推进群众喜爱的“效能直通车”等工作载体,使其真正成为群众信赖的“出气筒”、“传声筒”和“办公桌”。

当群众的贴心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工作的首位,满腔热情对待干部群众的诉求,关心群众的安危冷暖,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和深化“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进一步完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联八”和科级干部“一联二”制度,着力解决基层群众和企业反映的困难与问题。

努力为群众解忧。实行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经常性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下访活动,通过面对面与群众交流思想和感情,更多更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切实维护更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和完善“大信访”工作机制,深化“红黄绿”信访机制,健全信访投诉信息共享制和信访问题综合调处机制,更快更好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人格上取信群众

群众的信任,是关系一个执政党生死存亡的大事。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增强自律意识,做“为民、务实、清廉”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要守得住清贫。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时时警醒自己,真正做到清正廉洁,不徇私情。要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不急于求成,面对困难、面对挫折不怨天尤人。

要抵得住诱惑。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重对待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勇于自我解剖,不断弥补不足完善自我。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把廉洁当做一面明镜,坚持以民为本,努力做到事事让群众满意,坚持一身正气,努力做到无怨无悔、无私无畏。

要耐得住寂寞。经常想想群众在我们心目中占有什么位置,我们在群众心目中是什么形象。要多花一点时间研究群众在想什么,希望什么,反对什么,我们应该为群众做点什么。要带头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决抵制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不良生活方式的侵蚀,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一个样,有监督和没有监督一个样。

 

行动上为了群众

无论干什么事情,都要细心体察民情,倾听群众呼声,充分尊重人民的意愿,决不能违背群众意愿、伤害群众利益。

切实纠正不正之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维护群众的利益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切实采取各种有针对性的措施,全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要进一步拓宽党务政务公开渠道,创建公开载体,全力打造阳光党务政务。要强化明查暗访,严肃处理查实的问题。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优化与群众紧密联系的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将创先争优推向前进。

重视行政效能建设。加快推进高效务实的三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要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切实改进服务态度和作风,积极倡导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要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从便民利民出发,提高服务效能,积极推行“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服务措施,搭建群众少跑路、不跑冤枉路的服务平台。要完善信访机制,实行领导轮流坐班接访和领导干部挂牌点名接访制度。

严惩违纪违法行为。查办案件,运用纪律的武器惩戒违纪分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也是纪检监察干部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的重要途径。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农村基层等重点领域和重要事项,加大案查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要有对人民群众利益、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的热情,严惩腐败分子,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群众。

工作上依靠群众

有了群众的支持、参与,许多问题就能够迎刃而解。

落实反腐倡廉要依靠人民群众。只有充分相信人民群众、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将落实反腐倡廉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才能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要致力打造“阳光工程”,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监督的全面性、时效性、公开性,促进各项政策的落实。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监督,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加强廉政文化基地建设,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广泛开展廉政文化“6+1”活动,努力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

推动建章立制要依靠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作为反腐倡廉制度的参与者、实践者和监督者,对如何完善制度最有发言权。必须把群众的自觉与自动、呼声与要求、智慧与力量作为我们决策的重要基础,把符合最广大群众的利益作为制定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准则。要坚持在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检验制度的有效性,在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发现制度的缺陷,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才能确保出台的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创新反腐机制要依靠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力量源泉。要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必须更加自觉主动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办法,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就必须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从群众中获得工作创新、制度创新的良谋善策,不断健全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915/7315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