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重大事件专题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经验启示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贯彻群众路线的调查与思考
2013年09月12日 16:10
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显得日趋紧迫。纪检监察干部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者,又是开展反腐败工作的中坚力量,这支队伍的建设情况,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近年来,全县基层纪检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纪委有关要求和规定,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县反腐倡廉工作保持了平稳健康、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全县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当前,纪检监察工作要破解“前腐后继”时代难题、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的正确思路、强化群众工作的引领力量、维护群众利益的价值取向。
一、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
撤并乡镇后,我县现有的12个镇,全部设立纪委,在2011年镇党委产生的同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镇纪委领导班子。全县12个镇纪委组织全面得到加强,3个较大乡镇的纪委由7名委员组成,其余9个镇纪委由5名委员组成,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各1名。在乡镇换届中,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门协商后报县委决定,按选举程序产生,12名镇纪委书记由镇党委副书记兼任,配备了12名专职纪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实行异地交流任职,35岁以下的7人,占58.3%;本科以上学历的8人,占66.7%;任副科级领导5年以上的3人,占25%;女干部4人,占33.3%。结合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延伸基层监督触角,全县158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选举监督委员636名。全县形成了以镇纪委为领导,村民监督委员会为主体,群众义务监督员为基础的基层纪检监督网络体系。
二、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镇纪委书记兼职的多,负担过重。全县12个镇纪委书记均由镇党委副书记兼任,分管工作除纪检工作外,还要分管党建、宣传、信访、农经、工会、共青团、妇联、镇机关内务等,在工作时间、精力投入上无法做到专职,由于负担过重,造成纪委书记精力不足,顾此失彼,影响了工作成效。除此之外,部分乡镇纪委书记按照镇领导包片的分工要求,要负责联系几个村的所有日常工作,镇村中心工作包罗万象,工作量比较大,日常性事务多,造成镇纪委书记长期游离于纪检工作之外,严重影响了纪检工作水平的提升。
2、镇纪委书记转任的多,业务生疏。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这次换届中,由于岗位调整、人员变动等原因,除过1名镇纪委书记没有脱离纪检工作岗位,1镇纪委书记任职前从事纪检工作外,其余10个镇的纪委书记8个从副镇长转任而来,2个从县级部门下派而来,对纪检业务比较生疏,制约着基层纪检工作质量的提高。
3、镇纪委书记原地转任的多,有畏难情绪。在这次换届中,12个镇纪委书记中,有7个从副镇长原地转任而来,在干群关系极其熟悉的环境中,开展纪检工作普遍存在畏难情绪。加之部分镇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出于“保护”干部、“维护稳定”的狭隘考虑,对各项纪检业务工作,尤其是查办案件工作缺乏足够的支持,从而造成镇纪委书记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顾虑重重,放不开手脚,更难有所创新。
4、基层纪检干部相关待遇未落实,有后顾之忧。按照市纪委《关于在乡镇纪委换届中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职级的答复意见》,“建议在乡镇换届中,按副科级领导干部职级配备乡镇专职纪委副书记”的要求,经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积极争取县委支持,在这次乡镇换届中,12个镇全部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但由于在基层缺乏足够的文件依据,专职纪委副书记的副科级领导干部职级待遇暂时还未落实到位。同时,由于陇县地方财政收入困难,依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宝市人社发[2011]94号文件转发的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精神,县上只批准县纪委(监察局)机关20名同志全额享受每月220元的办案人员补贴,而其他纪检干部由于适逢县镇换届,个别部门纪检干部尚未调整到位,仍执行每月50元的老补贴标准,有待换届结束后,及时协调有关方面,补足办案人员补贴差额,以充分调动全县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另外,由于缺乏明确依据,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报酬全县执行标准、资金来源大相径庭,有的集体经济欠发达的镇村,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报酬至今尚未落实。
三、对策初探
新形势下,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政治优势和特殊的工作职责,始终坚持好、运用好群众路线这一最大工作法宝。
一要做群众工作的先行官。纪检监察工作和群众工作是互相促进、彼此连通的。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就必须对党委、政府群众工作决策部署在响应上做到第一时间、在成效上力争第一方阵,把做好群众工作当成一种政治责任、一种行动自觉。当前,要严格按照市县要求,放下架子、迈开步子、带着脑子,深入社区、深入群众、深入项目,在一线了解真实情况、在一线收集社情民意,在一线磋商解决办法,努力搭建密切党委和群众感情的纽带和桥梁,使困难群众在帮扶中真正体会到如沐春风。
二要做群众工作的助推器。党章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不能“独善其身”,而要“兼济天下”,既要自身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做好结合文章,也要督促他人密切联系群众、注重统筹兼顾。要通过对群众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干部思想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机制运转不畅的难题、及时丰富帮扶群众活动的主题。抓好群众工作,要有一抓到底的勇气和决心,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帮扶措施不打折、服务群众不拖延,以强大合力推动群众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三要做群众工作的表率者。“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是纪检监察干部角色的准确定位,意味着我们不能一味地做维护纪律的“冷面侠”,还要做心系群众的“柔情汉”。要求我们面对差异,威而不猛,带着真情实感,拉近与群众心理距离;面对困难,忧而不惧,拿出真招实干,解决群众现实问题;面对突破,悦而不喜,坚持真管实查,确保群众得到实惠。要通过一件件实事、好事,在群众中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权威和亲民形象。
责任编辑:闫文刚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912/7315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