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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关于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思考

2013年09月07日 14:52

 

【全球财经案例】

【事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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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立案调查光大证券 律师号召股民维权

证监会表示,经过调查,光大“乌龙指”事件是因为光大证券自营的策略交易系统(包含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两个部分),存在程序调用错误、额度控制失效等设计缺陷。同时,证监会决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

“乌龙指”背后是否涉嫌操纵市场?对此,浸淫股指期货10年多的一名私募基金经理表示,“该事件乌龙指的可能性极小,以业内的操作方式来看,基本都是早有预谋。”

多名律师表示,一旦证监会定性,众多诉讼索赔将随即展开。

责任推给系统 证监会决定立案

2013年8月16日股市异动,监管部门发现主要买入方为光大证券自营账户后,上交所立即向光大证券电话问询,并与上海证监局共同派人赶赴光大证券进行核查。

根据光大证券申请,午后暂停其股票交易。核查发现事故原因为光大证券策略交易投资系统的问题后,上交所和上海证监局立即督促其采取对外公告说明情况、答复投资者询问、在故障排除前停用策略交易投资系统等措施。依据有关法规,2013年8月16日全天股市交易成交有效,能够顺利交收,整个结算体系运行正常。

经初步核查,光大证券自营的策略交易系统包含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两个部分,存在程序调用错误、额度控制失效等设计缺陷,并被连锁触发,导致生成巨量市价委托订单,直接发送至上交所,累计申报买入234亿元,实际成交72.7亿元。

同日,光大证券将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卖出,并卖空7130手股指期货合约。

发言人表示,在核查中尚未发现人为操作差错,但光大证券该项业务内部控制存在明显缺陷,信息系统管理问题较多。上海证监局已决定先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暂停相关业务,责成公司整改,进行内部责任追究。

同时,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严肃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在光大证券和证监会的通报中,均未提到光大证券董秘在8月16日午间的“澄清”是否属于虚假陈述,也没有提到光大的卖空是否涉嫌内幕交易。

 

私募:“乌龙指”背后另有真相

“今天将被写入A股历史!”2013年8月16日上午11点半,一名北京的私募基金经理改了签名。那惊天一幕仍旧让无数投资者心有余悸,上证指数瞬间飙升逾100点,上证综指瞬间上涨5.96%,沪深300成分股中71只股票瞬间触及涨停。

就在市场对股指的飙升还一头雾水之时,下午一开盘,涨停股票纷纷回落,市场顿时陷入迷茫。

随后,这次股市异动的幕后主角光大证券现身,光大证券紧急停牌后公告称,上午的股市异动源于公司策略投资部自营业务的逃离系统出现问题。“今天上午,公司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公司正在进行相关核查和处置工作。”

2013年8月16日下午证监会进入紧急状态,在例行通气会上证监会称,目前上交所和上海证监局正抓紧对光大证券异常交易的原因展开调查。但截至发稿,监管部门对于上述事件仍未给出定性。

“这个事件如果要调查应该很快就能给出结论。”一名私募基金经理指出,“周五上演的一幕可以称为A股市场20多年来的奇迹,从未出现过大机构的误操作导致市场异动的情况。”

上述私募基金经理表示,“以我们业内讨论的结果来看,光大‘乌龙指’事件极有可能是为了掩盖其他的真相。”

“光大证券的7000多手股指期货空单在当天上午就已经开出,大家都知道,目前600手一个席位,要开7000多手需要占到多少个席位?这些肯定要提前申请和批复的。”

“如果说上午是‘乌龙指’事件,那么光大开出的大量空单就难以逃脱操纵市场的嫌疑。”该基金经理表示。

律师:诉讼索赔先需证监会定性

2013年8月16日,光大证券乌龙指致A股瞬间拉升5%,71只蓝筹股集体涨停,午后又急剧回落,沪深股市双双收跌。戏剧性的走势让千万股民遭受惨重损失。

虽然监管部门仍未就该事件给予明确定性,但有律师就此事已经开始发出倡议。

2013年8月17日,宋一欣、陶雨生、臧小丽、杨兆全等十多位知名证券律师齐聚京城,联名发出倡议书,设立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受害者维权律师团,并呼吁全国律师为此次受害的投资者提供维权帮助。

倡议书称,2013年8月16日发生的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给投资者造成严重损失,该事件给市场带来的不安情绪显而易见,公众对证券公司的信任度也大大降低。这种情况的出现显然是不利于市场稳定的,对此事件,证监会目前正在处理中。

对于光大证券上午“乌龙指”导致股指暴涨、下午又在市场不知情的情况下反手建立7000多张空单做空股指期货的行为,一名不具名的律师认为,“这是赤裸裸的内幕交易,应该按刑事犯罪处理。很多网民呼吁证监会要彻查光大证券在此次‘乌龙指’事件中是否存在操纵行为。”

大成律师事务所陶雨生指出,“乌龙指”导致两部分人损失巨大,一部分是做空的人,另外一部分是放量上涨时杀入的投资者。

光大证券将责任推给交易系统欲演“完美脱逃”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无论是对整个A股市场、券商行业,还是光大证券自身,都是一场噩梦。对投资者而言,股指剧烈、大幅波动,让跟风者抑或是持仓不动的股指期货看空者均损失惨重;对券商行业而言,在创新业务大发展的背景下,此次光大证券风险的突然爆发,无疑为券商行业敲响了警钟,由此可能招致更为审慎的监管无疑会让处于襁褓中的创新业务成长受阻;对光大证券自身而言,牺牲的不只是积累不易的品牌,还有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的嫌疑,以及监管层可能的严厉惩罚。牵一发而动全身,光大证券这只蝴蝶振动翅膀掀起的A股滔天巨浪该如何平息?后续又如何避免悲剧重演?这将考验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方,以及整个券商行业的智慧。

 

光大证券深陷“乌龙指”黑洞、“乌龙指”导致巨额损失

据传,光大自查报告已上交证监会,2013年8月16日上午的“乌龙”事件下单230亿元,成交72亿元,涉及150多只股票。传闻称光大证券曾申请异常撤销交易,但证监会在日前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根据证券法第120条依法办事,证券法第120条规定:按照依法制定的交易规则进行的交易,不得改变其交易结果。而上交所官方微博公告称,该所当日交易系统运行正常,已达成的交易将进入正常清算交收环节,这就意味着光大证券将承担损失。虽然光大证券在期指上布下空单对冲风险,但手上的现货出现浮亏已是不争的事实。

华西证券分析师蒋劲松认为,沪深股市因光大证券下错单,市场出现剧烈动荡,33只个股瞬间涨停,光大证券具体亏损金额目前很难详细估计。从媒体报道的交易看,光大证券交易大概在70亿元左右,按当日市场平均波动5%测算,光大亏损至少5亿元。

上海长盈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投资经理郑亚苏认为,光大证券此次乌龙事件损失有两方面,一是直接损失,根据其交易额测算可能在数亿元水平,如果因本次事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最终将获得补偿,则该补偿可能高达数十亿之巨;二是品牌受损难以估量,应该远高于直接损失。

除了光大证券自身外,光大证券自营盘所重仓的个股,短期也可能面临较大的抛压风险。

面临监管进一步处罚

因为光大证券某交易员的一指失误,A股的多只权重股在短时间涨停,带动上证指数在不到30分钟内暴涨5.62%。针对罕见“乌龙指”事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光大证券错误交易导致大盘异动,上海交易所和上海证监局已经介入调查。

证监会8月18日发布公告,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做出严肃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表明了监管的处罚。

财经评论人曹中铭认为,即使股市暴涨是由于光大证券乌龙指导致的,即使其是无心之举,光大证券亦存在操纵市场的嫌疑。《证券法》规定,禁止任何人以“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由于光大证券此次乌龙指涉案金额高达70亿元,并且无论对股市、期指还是商品期货市场均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监管部门对于其操纵市场的行为绝不能坐视不管,更不能因“乌龙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对于“乌龙指”事件,网上有网友直呼监管层应给予光大证券降级等处罚。有网友建议,应对光大证券2013年8月16日买入所有股票予以强制冻结3个月,在2013年11月16日前不得抛售。此外,2013年8月16日11时08分以后,光大证券在股指期货开设的超过7000手股指期货空仓单冻结6个月,在2014年4月16日前不得做平仓。对于光大证券处人民币2亿元罚款。另外,冻结光大证券资金人民币10亿元,作为股民法律诉讼保证金,任何股民针对光大事件赢得法律诉讼,将直接由此保证金支付。

天价索赔势在必行

有报道称,光大证券的“乌龙指”操作使当日大量股指期货的空头损失惨重,一共爆仓66.28亿元。职业投资人黄生称,他们正准备起诉光大证券,面临如此天量的索赔诉讼,光大证券可能会破产。

由于此次乌龙指事件造成损失巨大,目前光大证券董秘梅键称,投资者关注的赔偿问题会进一步讨论,如有具体方案会通过公告公布。

光大证券是否会受到经济赔偿处罚呢?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证券维权律师厉健称,“如果只是下单失误,光大应自吞苦果,已经完成的交易不得撤销。除非有证据表明,发现下单失误后立即申请撤销、部分撤销,但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有重大缺陷,无法立即撤销、部分撤销;如果不是下单失误,则光大证券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上交所官方微博2013年8月16日收盘后表示,交易系统运行正常,已达成的交易将进入正常清算交收环节。这一表态意味着当天市场交易结果的有效性已得到确认。

有市场人士认为,无论如何,光大证券未来面临的诉讼将不可避免。此外,尽管中金所16日表示,并没有客户在光大乌龙指事件中爆仓,但当日恰逢股指期货IF1308合约的交割日,此时,多空资金均将进行平仓。在百点拉升中被迫平仓的空头,其损失该由谁来负责?光大证券显然难逃干系。

 

公司风控形同虚设

一位券商交易员对记者表示,光大证券这次使用的是自营资金。光大证券内部运作模拟盘,交易员下达指令到交易室,交易室错误地将模拟盘的资金当成实盘下单,公司风控部门没有发现指令的异常,还是允许指令传递到了交易所,才出现了问题。因此,光大证券风控存在不可忽视的漏洞。

无论是模拟盘与实盘之间的防火墙设置,还是事后的审查,光大证券公司风控部门在此次事件中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2013年8月17日,传闻光大风控部门全部停职。

此外,有消息称,光大证券出错的是策略投资部,独立于自营部门外,直接受副总指挥,规模远大于自营,量化子公司,直接报场内没通过风控。深圳某券商人士表示,“这么大笔单直接成交,没有采用限价的市价交易,由此可以看出光大证券的风控漏洞。虽然在国外有这种情况出现,但在国内这样的事情还是首例”。

独立财经评论人陈志龙认为,交易员一键下去,放大了100倍的天量交易居然无障碍地进入成交程序,这不禁令人要问,光大的风控系统当时处于什么状态?各大机构都宣称投入巨资建立了最完善的风控系统,但是这次乌龙指事件能够得逞,说明光大证券的风控已完全失效。此外,由此引发的国内交易机制等问题也受到市场问责。

多重问题积重难返

近年来,券商风控已经成为券商的基调之一,光大证券风控合规方面却屡遭诟病。相关数据统计显示,光大证券监管受罚次数8次位于券商首位。

随着天丰节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光大证券彻底坐实了IPO杀手的称号。在今年以来最被关注的IPO核查中,光大证券也一步步陷入其中。在首轮IPO财务核查中,光大证券被抽中5家保荐企业,占比达到1/6。不幸的是,调查中,光大证券并没有撇清,反而其保荐的洪波科技涉嫌IPO造假,同时天丰节能被证监会立案,加之之前被媒体“踢爆”的千足珍珠的信披造假,中矿环保被实名举报指其财务造假虚增业绩等一众事项,光大证券成为了继平安证券、民生证券、国信证券和南京证券之后,第五家被暂停受理IPO申请的券商。

有资料显示,自2004年保荐制度实施以来,光大证券合计被采取监管措施8次。共有6位保荐代表人被处以监管谈话、3个月不受理项目等监管措施。

【启示与思考】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源于其自营部门,但对市场产生的影响绝非这么简单。出错的是证券经营机构,但直接受害者,且导致买单的仍然是投资者。尤其是对于中小投资者,还应当学会对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做认真细致的分析和总结。

第一,投资者应当理性对待暴涨暴跌的股指变动,不应当轻意参与证券市场股票的追涨杀跌。投资者投资股票,还是应当建立在对经济环境的分析、上市公司基本面研究上,理性参与。对于看不懂,或者没有预兆的股指大幅度波动,应当保持谨慎乐观的心态。作为一名成熟的投资者,应当在参与证券投资时,坚持长期投资、分散投资、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的投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在投资时孤注一掷,造成不应有的风险。因此,从预防风险角度作分析,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投资者还应当看到创新中的证券市场,尤其是证券经营机构,都会存在意想不到的创新风险。这也是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只要有创新,就会有风险。因此,作为投资者还应当注意掌握“新兴加转轨”市场环境下面临的各种风险,诸如光大证券的乌龙指造成的技术性风险等。因此,投资者面临的不仅有系统性风险,也有非系统性风险。

第三,投资者可以运用的避险手段的缺失,需要投资者在参与套利投资时三思而后行。尽管管理层为满足投资者需求,相继推出了包括融资融券等业务在内的投资手段。但对于应对市场波动的常规性的T+0交易模式,仍然没有推出,在面临当日股指大幅度波动时,投资者还不能够及时进行风险控制,从而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损失。因此,直面国内证券市场的交易规则,需要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这将对未来的证券市场投资起到积极作用。

第四,投资者利益保护任重而道远。目前,投资者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均在制订当中,现有的保护措施分布在各种规章中,不够系统和全面,作为投资者,尽管管理层对于证券经营机构等有一定的合规监管要求,且成立了相应的部门及人员,但还没有涵盖到对于投资者的合规保护的层面。可以说,目前投资者教育的任务非常艰巨。对于投资者来说,造成损失带来的索赔问题,又是一个新的课题。因此,加快推进证券市场的合规管理体系及机制建设,使证券市场的合规观念和机制涵盖到管理层、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及投资者等各个合规层面,需要加快完成。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发生相应的风险时,能够及时果断地应对市场,做出及时处置,避免投资者的非理性参与,从而导致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第五,分享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投资者永久要坚持的投资原则。避免证券市场波动带来的不确定风险,不如投资者加强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分析,尤其是证券咨询服务部门及证券研究机构,都应当将研究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尤其是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能力,作为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的重要突破方面。这不仅是监管层所要求的,也是证券市场的发展使然。

第六,投资者也应当懂得并了解证券市场新技术新手段运用,尤其是交易模式的运作体系和规律对证券市场运行带来的影响。尽管中小投资者无缘参与运用相关的套利,但还是应当注意机构投资者所运用的先进套利技术和手段对于证券市场运行状况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参与证券投资时,有充足的心理准备,谨慎进行投资博弈。当然,更重要的是,投资者还应当身在证券市场,但胸怀大局,充分考虑整个投资市场的状况,诸如资本市场、期货市场、商品市场、货币市场及衍生品市场等,因为机构投资者会运用多种市场投资组合手段,完成相应的投资活动。因此,投资者可以不运用机构投资者的技术和战法,但至少应当懂得其技术和战法,才能够在证券市场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从而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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