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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的“私事”要公开
2013年09月09日 11:23领导既名为“公仆”,顾名思义,就理应将本人的收入情况,将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从业、房产情况及投资、出国(境)定居等情况,报告“主人”知晓。官员公开“私事”,此事说了多年,但现在还是悄然无声。
早日把领导干部的“私事”放在阳光之下,可在一定程度上预防领导的堕落。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私事”,定期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审视,是反腐倡廉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需要,也切合公众的意愿。近年来,随着民主意识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官员“私事”的知情需求、监督需求与日俱增。但由于缺少明确的公开程序,人民群众无从知晓官员的“私事”,监督效果未免受此影响。
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报告”到“公开”,意义重大,但实施起来,阻力不小。对于公开领导干部的“私事”,近年来,在有的地方先后作过一些尝试,像将干部的工资收入、大宗财产等,通过媒体作了一定范围的公示。但从试点的情况来看,廉情公示犹如小石入水,未激起多大波澜,群众对公示的内容几乎没有异议,这是不正常的。反映出廉情公示只是例行公事、走过场而已。
当前公开官员“私事”,不妨从完善财产申报制和公示制入手。“公示”也是申报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申报以后,应有准确的核查。对群众举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实,依法处理,结果要反馈或向社会公布,做到此,才能取信于民。
领导干部定期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就像计算机每天都要查毒杀毒一样。只有这样,肌体才能健康,电脑才能正常运转。
责任编辑:闫文刚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909/7327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