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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祥临:大力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社,实现共同富裕梦

2013年09月09日 16:28

 

  今天我的发言是一个小题目,侧重从合作社的角度来讲,所以列的题目叫大力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社,实现共同致富梦想。要通过办合作社一种新的经营形式,或者是一个新的经营体制来达到共同致富这样一个目标。那么我想只有农村的广大农民共同致富了,那么最终称得上美丽乡村,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目标才能实现。

一、什么叫合作社

(一)合作社的定义

这个合作社应该说它的历史已经很长了,最早的合作社是1844年在英国出现的。那么最早他是有几个纺织工人,有十几个纺织工人,一人出了一英镑凑起来,最后到城里办合作社,好像是二十几个人,28个人,成立一个消费合作社。当时成立这个合作社的都是纺织工人。当时的老板,按道理讲,应该给他们发货币工资、发英镑的,但是有时候给他们发实物。发实物的话,受这个启发,他们自己办了一个消费合作社,就是凑钱去买肥皂、毛巾,这类日用消费品,这样的话买进来的便宜,批发进来,然后大家按照市价卖出,有了盈利之后大家再分配。

合作社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劳动者,当时就叫做纺织工人,那么由劳动者或者说市场竞争当中的弱者,联合起来对抗市场风险。这个市场风险主要当时针对的是资本家的盘剥,现在资本家的盘剥就比较淡了,但是市场风险是很大的。总之是劳动者联合起来对抗市场风险的这样一个经济组织。合作社大家一定要记住什么呢?是帮助弱者的、对抗市场风险的,然后是一个经济组织。

(二)合作社的特征

这个合作社的资产是社员共同所有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他跟公司、跟资本家办的企业、包括我们的上市公司,都是区别开来的。你这个资本企业是谁出的钱多,那么这个企业主要是谁了。如果独资就是我自己的,所以这个所有是不一样的,所有权是不一样的,合作社的所有权是大家共同的,在这里面没有说谁是大股东等等,没有这个。

第一,所有是社员共同所有,是民主控制、民主管理。因为这是大家的,大家有了资产,然后经营,怎么决策?民主管理、民主控制。所以合作社它不是企业,刚才说不是归某一个人,或者是大股东所有的,他是大家共同所有的。

第二,他也不是协会,协会是不讲究经济效益的。合作社因为他是经济组织,他必须讲效益,这样的话他就不是一个经济组织,合作社他既是经济组织,讲究利润,但是又不是企业,他不追求利润最大化,但是他又不是协会。合作社不是企业,也不是协会,但是他不是企业,是经济组织,不是协会但他又民主管理。按照国际合作社联盟的规定,或者按照一般的合作社,是由社员共同出资建立的。

第三,合作社的收入主要是按照交易额来分配。合作社是搞经营的,也是咱们进来多少货,大家最后看谁卖了多少,谁卖得多,谁等于为这个合作社贡献的利润就多。最后有了利润之后,咱们按照谁卖得多,谁就分得多。而不是说按照你入股的多你就分的多,有这个不同,所以按照交易额来分配。不能按照资本,不能以出资额分配为主,也就是说现在我们的合作社,他是讲可以允许按出资额大小来分的盈利,但是不能为主,还主要是按照交易额来分配。所以既然不能按照投资的多少来分配,那么同时也不能搞平均主义分配。

第四,合作社不是政治组织,但是他可以接受政府的支持和帮助,现在有的人讲,有些学者讲,把农民组织起来,这样的话党政领导机关的领导权就没有了。因为农民,包括城市的消费者,都参加到合作社,他的生活主要由合作社给他提供服务,我们的党政组织就领导不了,不是这个意思。我认为有一些学者把合作社在政治上的影响力片面夸大了,其实合作社从来都不是政治组织,而且法律上也一定要做规定的,另外合作社也不能够跟党政组织对抗,党政组织是全国的,国家的组织者,合作社只是帮助农民节约生活成本、增加收益,主要是搞经济活动的。同时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可以说是非常广的,最早是从消费合作社开始,但是他不限于消费,还遍布了生产、流通、信用、保险、医疗等方方面面。所以只要是弱小的生产者、经营者,其实他都应该可以从合作社得到帮助,或者说合作社为这些弱小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提供服务,让他尽量减少市场风险,当然也包括自然风险,比如说保险等等。

  二、要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

我觉得为什么现在我们要发展合作社,前面是讲的一般的合作社,一般的常识。第二个问题讲我们国家,特别是农村,要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今年中央“1号”文件对合作社的问题非常重视,要求大力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社。现代农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主要的就包括农民合作社,当然也包括什么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等,但是农民合作社,这是农业经营组织创新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那么为什么中央要非常重视发展农民合作社呢?这是因为农村改革之后,建立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咱们叫双重经营。其实这个双重经营就是农户经营和集体经营结合在一起,但是大家都知道,特别是来自于村里的干部都知道,咱们以前的基本经营制度,主要是调动了农户分散经营的积极性,但是事实上集体统一经营的积极性,在绝大多数农村是发挥不好的,或者说农户他感受不到集体统一经营给他提供了什么便利。

 

所以这样的话,我们农村改革之后,虽然农村生产发展很快,农民增收致富这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农民基本上,可以说绝大多数农户都解决了温饱问题,而相当一部分农户都走上了富裕的道路。但是大家都知道,这个农村发展,农户跟农户之间的发展差距越来越大,农户之间、农村之间、农民之间的贫富差距也很大。所以说看一个村的平均收入很高,但是你看主要是几个大户把他拉起来了,而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户的收入水平是很低的,或者是仅仅解决一个温饱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的产生,就是从统一经营,或者说农户他得不到这个集体组织上的帮助,完全靠自己这个经营本事,与这个是有关系的。大多数农民,他没有那么大的本事,说闯市场、包括学技术、找这个市场销路等等、创立品牌,这个靠他个人是很难的。

有一些像农业产业化经营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是没有全面地根本性地解决问题,所以今年中央“1号”文件是想要通过农业经营组织创新来解决这个问题,其中很重要的就是办农民合作社。那么2007年,其实我们早就认识到这个问题了。2007年我们国家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目前全国大概已经有70万个左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了。现在中央特别重视在农村办合作社,说到底就是解决一个用合作的办法来弥补原来那个“分”,那个“分”,总体来说是对的,但是它有缺陷,弥补那个“分”的一个体制上的缺陷。但是这个里面的“合”,也不要简单地和过去统分结合那个“统”来划等号。所以中央讲,发展新型的农民合作社,不是简单过去的那个“统”了。我们过去那个简单的“统”还带有很多计划经济,原来人民公社体制遗留下的东西,现在我讲的合作社是市场经济中产生出来的,是帮助弱者的。

 三、如何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社

(一)什么是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

中央“1号”文件讲了说要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社,但到底啥是新型农民合作社、包括什么叫新型经营主体等等,这个中央文件也没有给详细的解释。所以现在你不能搞过去人民公社那一套,但同时也不能完全是2007年模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为2007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说他是第一次在我们历史上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立法的形式肯定农民办合作社,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同时我们也办了几十万个合作社,也确实在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等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这个2007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模式,他有一个问题,就是什么呢?

我认为他是比较片面地强调了农民搞专业化生产,特别是搞产品的生产,而且这样组织起来,也就是几十户、上百户、多的上千户,总体来说在市场当中规模还是比较小,所以这种专业合作社,他很难对抗市场风险。就是说合作社他是帮助弱者、生产者、消费者,他是来对抗市场风险的,专业合作社比较小,很难对抗市场风险。合作社总要组织者,总要有人来组织,组织起来之后,如果这个市场风险,特别是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的,然后搞生产,之后搞销售,一旦生产还好办,产品比较容易生产,但是销售不出去的时候,往往大家就该埋怨领头的了。所以这个时候弄得合作社的组织者很难办,不如把它办成私人企业了,自负盈亏都是自己的,所以最后我们的专业合作社大部分最后都事实上变成个体的,就是私人企业。

究竟什么样是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呢?根据中央“1号”文件的理解,就是应该把这个合作社办成一个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这样一个服务体系。那么从这个经营内容上来看,根据历年中央“1号”文件,特别是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不但要搞生产服务、搞现代农业,而且要搞购销服务、金融服务和增值保险服务,应该是这样的。

(二)政府职能的转变

那么要想把这个合作社办起来的话,我想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我们现在乡、村这两级组织,我认为他要淡化这个行政色彩、增强经济服务功能。前面我讲了,我们这个统分结合这种双重经营体制为什么这个功能发挥不出来呢?其实就是我们现在这个乡、村两级组织,基本上是从过去人民公社体制中延续下来的,主要是行政功能,党政的行政功能。

所以这一点,我就建议,咱们要想建立美丽乡村,第一条咱们是发展生产,必须要转变我们的职能。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一旦贯彻落实,但是如果说你脱离了农民增收致富,脱离了生产生活服务,那么落实上级党委的方针政策也很困难。如果是围着你,增加收入,改变生活,离不开你,那么上级党委政府有一个方针政策,这不就是几句话的事儿吗?但是如果他的生产生活跟你没有关系,你吸引不了他,所以你还得追着、找着他,还得求着他,落实党的政府方针政策,那就比较困难。

这个保险能够给这个经营活动、也给农民带来收益,给集体也带来收益。那么一个是统一购买生产资料,你比如说化肥、种子、农药、薄膜,这个其实没有啥难的,你统一购买,你一家一户购买它是零售,价格不一,你遇到奸商,遇到一个比较笨的农民,他还买假冒伪劣农资。统一购买,去一个明白人买,又批发、量大、价钱又便宜、质量有保障。然后这个信用,就是农村,我很主张,就像今天中央“1号”文件提了,但是没有重点提,但是我们这里面重点宣传一下,就是这个村里,应该把这个过去我们50年代毛主席领导农民办信用社的那个经验,我们把它继承发扬光大,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把它继承发扬光大,后来信用社、供销社办起来,刚才我讲购销,这就是供销社的经验。

 

刚才说购销,统一购买农业生产资料,这一点有一个批零差价,这个很容易。刚才像孔教授讲,技术员得给农民提供服务,而且他的工资比城里一个党政机关处长的收入还高,钱哪儿来的,搞技术服务农民是不给他钱的,那是白服务的,钱哪儿来的,购销、信用还有保险赚的。这里我给你算一笔帐,比如说一个村里,咱们说小村,1000个人,咱们北京郊区哪一户、哪一个人,平均到一个人的身上,家里没有一万块钱,三口之家三万块钱存款不多吧,那都是中等偏下的户了。存款余额,那么现在如果说贷款利息,国家规定的利息6%,就是60万,如果信用社10%的利息,就是100万,可是现在这个钱被谁赚去了?大家都存到商业银行里面去了,都存到信用社里面去了,被信用社赚去了,信用社又不给你,现在信用社又变成商业银行了。那么更重要的是,就这10%的贷款利息你想到信用社贷款,容易吗?贷不来。所以我主张,各个村可以开展信用合作,就是说我这个村里,村民的会计要办这个事儿,把大家这个钱集中到我村里,我搞信用合作。然后你贷款,咱们我要是贷款的话,只要他俩都是我发小,或者是都是我亲戚,他俩给我担保,咱们就贷了,一句话的事儿。首先我还不上我有房子,我再还不上他们俩帮我还,这样的话只要他们俩帮我还,我也不敢不还,而且我贷款,我要是耍钱闹鬼他也不贷给我。所以这样的话,贷款是很安全的。

然后一般的村里,假如有一千万存款余额的话,其实村里也就是用两百万、三百万,超不过五百万,剩下五百万你干嘛?你可以借给政府,你还可以跟企业搞一些合作,利息可能就更高一点了。邓小平讲过金融是现代经济的中心,农村经济你也是搞市场经济,都是信用金融是中心。所以这一点要抓住,你想假如说你有一千万,你吸收了,搞这个信用合作,有了一千万,刚才我讲了,你付给农民的利息,一般一年的利息是3%,你付给30万就够了,如果贷款利息变成10%,那么你就收入100万,这里面100万减30万,那么剩70万,这70万就是村的集体收入,比你办一个企业稳妥得多。加上购销,如果保险复杂一点,如果再加入进来,你看一个村里,收入100万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关键是我们把路想得太窄,如果有了100万收入的话,加上这个政府再投入一点,你村里修个路,搞个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一点,搞一个美丽乡村建设,那就是很简单的一个事儿。

四、如何利用农民合作社发展乡村旅游

和现代整个城乡一体化发展这个形势的需要相比,我们的水平还有待提高。

(一)乡村旅游要突出一个“乡”字

“乡”字要落实在“农”上,没有“农”就不是“乡”了。所以人如何做到把现代农业能够跟旅游结合起来,而且这个现代农业也不要一想就是塑料大棚、温室等等的了,这个跟我们的传统农业能够把它现代化,所谓传统的现代化就是传统农业中有很多好的东西要保留。

比如说传统农业是无垃圾的,是纯粹生产有机产品的,这个都是我们老祖宗早就做到了,那个时候不过是效率比较低,但是他本身还是比较好的,它是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有机农业。那么这个是现代农业所不具备的,所以你如何在这个旅游、乡村旅游的过程当中能够把它结合起来。我看到有些地方把那个碾子、把磨,现在有些市民还到乡村自己种菜等等的,就是这些东西。我建议同志们就是能够找一些专家、找一些懂技术的、懂经营的,然后这几方面的专家把它结合起来好好地策划一个项目,就是把这个传统的农业能够跟现代农业结合起来。我们把落后的东西的精髓提取出来,把落后的东西摒弃掉,变成现代农业,这个对城里人增加了科学知识、增加了生态意识,而且他知道了怎么办。

(二)乡村旅游要形成品牌

我倒是觉得成都有一个经验,北京郊区觉得可以学习学习,就是北京郊区特别是山区有很多空房子。我在房山区办的合作社,我看村里我也调查了一下,大概有20%、30%,甚至30%、40%都是空房子,能不能借鉴像成都的经验,城里人你到我农村来,跟我一起建房,把我的老房子翻盖一下,然后你一半我一半,这样的话他也不涉及到小产权房的问题。那么把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了,乡村面貌又改变了。其实我在我们的合作社,我就想启动这个项目,叫做乡村别墅合作开发共享,这么一个项目。但是我们的合作社老实说人才有限,都是一些老头、老同志、老农民来办这个事儿,这个想把它策划起来也很不容易。但是我觉得如果以村里的,一个村里统一起来,找几个专家学者、经营者,进行一个策划,特别是山区、传统的农区,在这个方面,如果说跟城里人,因为现在城里人都想到农村找一个别墅,我们中央党校就好多人,我知道有十多个在北京郊区,他去就是这种以租的名义,最短的是住20年,长的是住50年,然后把他进行翻盖,但是那里面有问题,都是分散个别搞,个别人。如果村里统一搞,也以这种合作社的名义来搞,那么一个村里,比如说有一百户,然后有30户统一,只要房子闲着,就到外边找人来共同开发,把他建成一个乡村别墅,主要是由城里人来住,但是你要给我钱。那么整个农民,有闲房的农民有收入了,然后村里的村民结构也会改善了。城里人给他带来知识,带来新的文明,城乡互相融合,我认为这也是很好的一个旅游,生态美丽乡村建设的一个项目。刚才孔教授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自然而然就实现了。我看北京交通,现在交通通讯,包括医疗卫生条件都有很大的改善。我们村里面也建一个像小政府似的,也很漂亮。这里面如果有新的城市市民进去之后,我们村里的面貌很快就会改变过来。所以我觉得建设美丽乡村,这样一个潜力,只要经过组织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特别是北京郊区发展速度,我相信会很快的,潜力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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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909/7329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