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专题 重大事件专题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反腐倡廉建设

依托红色文化资源 推进廉政建设

2013年09月12日 10:43

 

廉政伦理是公共伦理的具体形式之一,是指在社会公共领域中的基本伦理维度、社会公共行为廉洁自律的基本道德规范,是公共权力部门处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中应当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种纪律、条例、规定,是制定公共服务伦理规范的基础;公共服务伦理规范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高追求。

一、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中制度伦理的困境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服务伦理规范的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完善公职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公共伦理价值建设,已初步形成了以廉洁从政、利益冲突、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回避、离职后从业限制等伦理制度为规范标准的公共服务伦理制度体系。虽然我国公共服务伦理制度体系的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也突出的廉政伦理建设表现出许多问题:

1.伦理道德规范模糊不清的冲突。公共伦理为管理主体行为提供一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但是公共管理是一个复杂的活动,往往出现模糊的状况,使得一些公务员在行为标准选择上为维护自身利益、部门利益而偏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伦理角色冲突和利益冲突时责任感丧失滋生腐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务员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要求的人的自私属性;而同时因其是公共权利主体又拥有社会公共权力,在角色发生冲突,在利益的驱使下,当其所维护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产生矛盾时,就容易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 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损害公共利益。因经济利益的驱使,缺乏公共理念、精神和信念,造成腐败滋生、蔓延,腐化堕落。

3.公共服务伦理规范与廉政建设要求不完全符合。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会议上,高层明确指出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的两大不足即是:一些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过于原则宽泛,缺少具体实施措施;一些制度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现阶段我国公共服务伦理规范更多的是依靠制度的约束,主要是制度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伦理约束,而这种制度化的伦理只是各种纪律、条例、决定、规定等原则性的规定,只是强调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在行政问责和廉政方面很多是散见于党政文件中,以党纪政纪的形式存在,缺少量化的具体规定和强制性的惩罚措施。法律是最高形式的伦理制度化形式,以其国家强制力约束公共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社会规范,而目前我国公共伦理制度建设中缺乏必要完善的法律制度化,使得一些公务员钻了法律的空子。吃、拿、卡、要、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种种不合乎公共服务伦理规范的行为屡见不鲜,更有甚者竟然成为一种公共交际的潜规则。这些都是违反公共服务伦理规范的腐败现象,不符合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

4.他律不足,公务员伦理道德责任自觉秉待加强。公务员履行行政责任的道德自觉也取决于他们对行政责任的认同和接受程度,取决于自身对公共精神、理念和信念的认同和认识上,并内化为自己廉洁、服务为民的内心情感、伦理意志和道德信念。而在现实中,由于公共权力的长期封闭式,对公务员行为难以监督,加上公务员自身对公共伦理道德规范伦理认知并没有内化为自身的公共精神的理想信念,一个没有公共理念和信念的人,难以抵抗各种诱惑,导致思想放松,权力寻租,滋生腐败。

 

二、依托红色文化资源,推进廉政伦理建设意义重大

江西红色文化资源非常丰富,数量之多,分布之广类,以井冈山、瑞金、安源以及方志敏的清贫精神为代表的红色文化精神,已经得到进一步继承和弘扬。随着党在新时期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提出更高要求,如何深入挖掘我省传统和红色文化资源,总结新时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中制度伦理的发展,从廉洁伦理的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审视和思考,不仅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创新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而且促进清正廉洁、务实高效和具有公信力的政府建设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和当代价值。

三、依托红色文化资源优势,推进廉政伦理的构建理路

红色文化资源具有丰富的内涵,为公共服务伦理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资源保障和文化支撑,要充分挖掘红色文化廉政文化资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江西特色的廉政文化。

挖掘红色文化廉政文化资源,丰富完善实践伦理。结合江西红色文化建设实际,充分弘扬以井冈山、瑞金、安源以及方志敏的清贫精神为代表的红色文化精神,创建廉洁文化建设机制、体制,深入挖掘红色文化蕴含的伦理资源价值。从内容和形式上总结历史传统和革命时期具有特色的廉政精品建设,充分挖掘廉政伦理资源,审视现有公共伦理制度规范,及时明确现阶段公共伦理制度存在失范的地方,用江西特色红色文化廉政伦理及时完善伦理制度失范之处。以红色文化中的廉洁文化为依托,建设公共服务伦理规范体系,促使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对其角色进行合理定位。把红色文化中的廉洁文化作为党和政府设计、制定和推广公共服务伦理的重要内容,推动公共服务实践伦理规范建设,形成廉洁、高效政府。

强化廉政伦理教育,唤醒公务员的责任自觉、伦理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现阶段一些公务员对现有的伦理制度并没有完全内化为自身的道德情感、认知和意志信念,对一些党纪、规章无法从内心予以接受,只是迫于他律的外界压力而被动执行,缺乏自觉遵守的自律。有时在已经有明文规定的伦理规范和约定俗成的道德传统中,一些公务员任然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个人本位思想和功利主义倾向严重、责任意志减弱、缺乏责任担当精神、在权力压力和利益诱惑面前自动放弃责任等现象屡见不鲜。

因此,首先,必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伦理建设与公务员日常实际相结合,把各种伦理认识和道德情感相互交融与重新组合,从而形成总体上不同于任何个人或群体的单个意见的公共伦理精神和信念;其次,通过组织廉政文化教育活动,设置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廉政文化宣传平台,将自我教育、主题教育与岗位教育、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面向全党与面向全社会开展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的“六进”活动,运用新媒体载体作用,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都要开设廉政专栏或专题节目,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和拒腐防变氛围,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全面推进江西廉政文化建设。从而加大对公务员的思想觉悟教育,使公共伦理真正内化为大多数公务员内心情感、伦理意志和道德信念,形成以公共服务道德判断、 选择和评价的模式, 促使公共服务职业道德规范与伦理意志成为他们的公共服务行为选择标准和公共服务伦理规范,强化遵守公共伦理规范的自觉性,加强自律能力,自觉遵守党纪法规;最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风尚,强化公务员的公共利益服务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其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仅仅从形式上成为一名国家干部,更要从思想上坚定公共信念,将外在的制度伦理规范内化为内心的责任信仰,形成内化的、主动接受的伦理精神,自觉遵守。

 

四、廉政伦理监督主体多元化,实现他律与自律的统一

我们不能把廉政建设仅依靠于个人的品德和自觉意识,而且要依靠伦理规范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督促其遵守公共服务伦理规范,防止滋生腐败,严惩有违伦理规范的违法违纪行为,这就需要社会监督主体多元化不只是依靠单方面的力量。

首先,严格按照中纪委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指示建立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组织领导机制。健全领导机构。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合力。其次运用网络新媒体加大监督力度,网络新媒体具有监督范围广、时效快、威力大的特点,这是党风廉政监督工作开展的有效手段。必须完善互联网站活动载体,搭建廉政文化服务网站,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和信息反馈,开设反腐倡廉网页、专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必须民主公开公务员相关信息,保证人民监督信息的对称性,通过网络、电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向党外人士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制度,加强对热点问题的引导,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督促其加强遵守廉政伦理制度规范的自觉;最后,对于腐败现象,违反党纪国法的相关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律制度予以严惩,问责追究机制需要人民的监督,保证处理程序合法,处理结果让人民满意,让党和国家放心。

总之,深入挖掘我省传统和红色文化资源,总结新时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中制度伦理的发展,以维护、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目标和落脚点,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应将红色文化中的公平、正义、人本、民主、廉洁等价值伦理观念深入地渗透到制度主体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中去,形成伦理规范自觉,做到自律和他律的统一,帮助公务员树立廉洁从政观念和提高廉洁从政能力的社会实践活动,以此推进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建立健全廉政伦理制度化,打造江西特色的廉政文化。

(作者单位: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912/7340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