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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脸上长痘不合格,警察看相貌还是人才?

2013年09月14日 21:32

 

【百姓心声案例】

【事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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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公务员考生总分第一因脸上长痘被不合格

“人民警察要形象,长的丑不能当警察”,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一名公务员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在体检项目时,因脸上长痘被认定为“不合格”,体检未能通过。

考生发帖: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因脸上长痘被不合格

@湘西大山人于2013年8月13日发帖称,自己今年参加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湘西自治州公安局一网络民警岗位,以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

“人民警察要形象,长的丑不能当警察”,8月4号,在体检过程中,其它体检项目都合格,外科检查时,因脸上长青春痘(痤疮)不合格,一名医生公开这么说。

8月5日早,请来的皮肤科专家在检查后表示“这次让你通过,回去好好治一下”。但,一名负责带队参加体检的领导(非医务工作者)劝考生主动写申请放弃,并对考生说“到时别人告了,医生有麻烦,我们也有麻烦,你自己也有麻烦,这边的工作要丢,原来的工作也要丢”。该建议遭到考生拒绝,随后他们表示要重新讨论一下将考生叫出,几分钟后,考生被告知体检不合格,而且不能参加复检。

8月6日,考生对体检结果质疑,去湘西自治州公务员管理局讨说法,官方回复称体检不合格是根据: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这一条标准。

“军检都能通过当兵,为什么这个体检不能通过”。该考生随后又写了复检申请,但最终被回复,不能参加复检。

 

官方回复:未人为干预体检结果,属面部有瘢痕影响面容,依据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8月22日,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网站回复,经该局纪检监察室调查核实,8月4日,按照《湖南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有关规定,对州直单位、全州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和龙山县人武专干职位的体检对象组织进行了体检,州纪委监察局派员全程实施监督。体检中严格执行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公开、回避、保密、监督等制度规定,工作人员对体检医生的业务处置未作干预,医生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对考生进行身体检查,独立作出判断。

三位专家医生(外科专家2位,皮肤科专家1位)对该考生检查会诊的意见为“面部有癍痕影响面容,且癍痕难治愈,反复发作,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第一部分第三条规定,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公务员管理局只采用指定体检机构的体检结论,并对有关文件规定可以复检的项目组织进行复检。该考生反映的项目不属于文件规定可以复检的项目。

公务员考试总分第一 因脸上长痘“不合格”引网友热议

质疑:选才还是选美?

“人民警察要形象,长得丑不能当警察”,湖南一名公务员考生近日发帖称,自己今年报考湘西自治州公安局一网络民警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但在体检项目时,因脸上长痘被认定为“不合格”,体检未能通过。当地人社局称,工作人员未干预体检医生业务处置,三位专家医生认为该考生“面部有癍痕影响面容,且癍痕难治愈,反复发作,根据规定结论为不合格”。

“太歧视我们痘痘肌了!”“那直接把选警察改成选美不就得了?”对于此事,网友们纷纷表示有关部门理由太牵强,并质疑这是选才还是选美?

有网友质疑道:“照这样还说,是不是长得丑的都不应该当公务员啊?要是刘罗锅生活在当下,他还能进入公务员系统吗?”网友“鱼在涂中”戏谑道:“包公那么黑,要是现在肯定当不了公务员更做不了官!”

点明:涮你没商量!

不少网友指出,这表面上是长相歧视,实则是公务员设关卡。防不胜防的公务员考试致命关卡,很快让网友联想到2004年的时候,湖南省也曾想对女性报考公务员作出形体特征方面的限制,比如其中规定“乳房必须对称”。有网友跟帖表示:“事出反常必有妖”,更有网友指出,“乳房对称”也好,“脸上长痘”也罢,与其说是公务员考试招录的“特殊标准”,更像是一种“涮你没商量”的自由裁量。

网友“云嫣灵儿”忿忿不平道:“什么啊,有要求应该在招聘前说明:面部长痘的不要。人家考进了,笔试面试还第一名,在面试时也不说,现在找这个理由太牵强。”网友普遍认为,“事前不明说,事后乱吹哨”录用标准是拿规则当儿戏,是对社会公信力的一种破坏。

有网友指出,“因为相貌稍有问题而在招考问题上作文章,这样做是矫枉过正,最后受到损失的不仅仅是国家,更是让我们年轻人寒了心,让公考公平公正竞争成了一句空话。”

 

长“痘”被拒

这个被拒录的考生脸上长的是俗称“青春痘”的痤疮,严格来说并不在《标准》中的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之列。如果有关部门非要把“青春痘”归为后面的“等”的范畴之内,无疑就有人为扩大标准,提高标准之嫌了。更何况,被称为“青春痘”的痤疮是一种和年龄密切相关的疾病,即便不经过治疗,过了某个年龄段,它也会自然消失,当地岂能一“痘”定终身?

其实在这名考生的体检过程中,有一个细节很值得注意。在2013年8月5日的体检中,一位皮肤科医生在检查之后曾表示,“这次让你通过,回去好好治一下。”这一方面说明医生是认可这名考生体检过关的;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个痤疮是可以治疗的。可令人无法理解的是,一名非医务工作者的体检带队领导,先是劝说这名考生主动放弃招录,后来又在支开这名考生的情况下,自己和医生商量了一番,结果刚刚还表示“让你通过”的医生,态度就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给出了体检不合格的结论。

为什么经过这名带队领导的一“商量”,考生就从合格变成了不合格?这不能不让人怀疑这其中存在人为干预体检结果的嫌疑。而按照有关规定,公务员招录体检是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回避、保密、监督等制度,保证医生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作出独立判断的。

公务员因脸上长痘被刷下 是选才还是选美

一直觉得成绩优秀,面试没问题,在录取方面应该稳操胜券了,可是没有想到,原来体检这一关更难过,形象长不好,亦不能通过,尤其是在某些特殊岗位上。在上述新闻中,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一名公务员考生笔试面视总成绩第一,却没有想到在并不显眼的体检时,因为自己脸上长了青春痘而认定为不合格,出现这样的事件,我们再为这位考生遗憾的同时,也不得不问一下湖南公考的相关部门,考公务员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在脸上长几颗痘痘就要不录取当事人,这究竟是选才还是选美呢?况且制定这样的制度有公平性吗?

诚然在这个事件中,招收的公务员其岗位是警察而不是演员,但对于警察的要求来讲,体健貌端就可以了,难道长几个青春痘就有碍于警察形象了吗?这规定是不是太不合情理了呢?况且这名考生成绩相当优秀,难道仅仅有了这点儿瑕疵就要放弃对他的录用吗?这总有点让我们群众不理解。这当地相关部门在这件事情上太小题大做了。

对于这个事件,我最后要说的是,公务员录取条例虽说有其法定性,但是在某些方面的具体操作上并非冷酷无情,并非没有人情可讲,既然公考录取的是人才,在不是特殊岗位的定向招考的情况下,录取人员还是以为国家选才为准,且不可因为相貌稍有问题而在招考问题上作文章,如果真正这样做才是挢枉过正,最后受到损失的不仅仅是国家,更是让我们年轻人寒了心,更让公考公平公正竞争成了一句空话。

 

【启示与思考】

一公务员考生总分第一,因脸上长痘被认定不合格。这样的公务员招聘标准,让人感到荒唐可笑。这样的语言,看似像是相声演员为制造笑料而说的笑话,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发生了。

如果说考生因身材瘦小或身体畸形,作为需要勇猛与机智双全的警察来说,将考生评定为不合格可以理解。但是,公务员考生总分第一,仅以他脸上长痘就被认定为不合格当警察,笔者表示,这样的规定太“山寨”,这样的规定根本就违犯国家公务员录用的规定,违背公务员录用公平公正的原则。

为什么这样“山寨”的公务员规定可以堂皇盛行,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如下:1、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什么事由“一哥”说了算,“一哥”的思维是有不足的。2、“萝卜坑”招聘之疑。当前,有一些地方,公务员招聘是为某某达官贵人的儿女量身订做的,各种要求只适合某某人,其他人再优秀,也会被各种理由挤掉。3、“土皇帝”思维。当前一些地方官员,在有些规定的制定是随意性的,即是“一拍脑袋规定”,是忽视社会公平公正性与理性平衡的,缺失公民精神的素养是当前一些官员的一个弱点。

警察的招聘,招聘标准以骁勇、机智、身体素质好和拥有相关的专业技能,思想素质好,这样的人当警察是合格的。关于“人民警察要形象,长的丑不能当警察”的言论,如果单凭面部长痘被认定不合格,这样的理由站不住脚。笔者认为,警察的威严形象,不是要长得“花美男”的样子,而是阳刚、正气、无畏、守法、智勇双全等。面部长痘只是人在青春期的青春激素的投射,在某个角度看去,说明这个人充满青春活力,流满青春的潜能,这反而证明这个人有青春活力的潜质。笔者在此要反问官员,你们青春期难道没长过青春痘吗?

湖南一公务员考生总分第一,因脸上长痘被认定不合格。这个事件暴露了一些官员缺失公民意识,人文素质低下,重视花架子工程,重视门面,而不重视人的本质,以貌取人,不重视人的真才实干。官员的形象不是靠扮出来的,而是要靠赢民心、顺民意得来的。

公务员招聘的规定,是一条社会底线。如果此规定谎诞、离奇、脱离民意,或成为圆谎的一个借口,那么,社会民意就会对政府形象失去信任。公权力走向“天下为公”才是权力的健康走向,走向权力私有化,是权力的一种病态走向,权力就会失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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