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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惕“飙车党逆行竞速”成另一个“空中别墅”

2013年09月16日 09:23

 

【网络传媒案例】

【事件介绍】

北京飙车党深夜开豪车逆行竞速 警方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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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员”向车手示意比赛即将开始。在朝阳区楼梓庄路附近,数十辆轿车参加飙车赛。

2

“裁判员”发令比赛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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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赛车在赛道上疾驰而过。

4

围观者探身观看飙车比赛。

2013年8月24日晚上11点多,一辆大众尚酷在机场二高速车流中灵巧地快速穿梭而过,不一会儿,后面追来了一辆福特野马。尚酷眼看着被赶超,便加大了油门。两车较着劲,前往共同的目的地——“东坝飙车赛场”——朝阳楼梓庄路附近的一条马路。

现场

赛车飞过喷出焦煳味

在楼梓庄桥东拐而下,一阵阵“突突”的引擎声忽远忽近,一辆白色轿车正原地打着转儿地飘移,全然不顾路两旁时而飞驰而过的大货车。

“飙车场”是一条笔直的马路,大约一公里长,十米宽,路两旁围满了年轻男女,大众尚酷、福特野马、尼桑、奔驰等几十辆车停靠着,这些车从几十万到100多万不等,绝大多数是改装车。这些车在准备参加一场0到400米的加速飙车赛。

马路南端是起点,两辆改装车发出突突的轰鸣声,后轮快速旋转挠着地,车身像是憋足了气一样“跃跃欲试”。

“这是闷着离合器、给上油门、踩刹车,车要起步了。”围观的人议论着。

 

车间站着“裁判员”,目测两车是否在同一起跑线上。

随后,裁判员抬起手臂,围观的人群开始后退。

“3、2、1——跑!”裁判员用力甩下胳膊,两辆车瞬间从眼前闪过,带起的风让站在一旁的一位女士长裙随风而起,一股喷鼻的焦煳味迎面扑来。

“太快了”、“赶超了”……围观的人们前倾着身子,不断地爆发出欢呼声。

“看上哪个车,或者看哪个车手顺眼,和谁熟悉,就可以组成一组赛一回合。”一名车手说,这些车手都是圈内的人,都是飙车的业余爱好者,相互熟识。

2013年8月25日凌晨1点多,几十辆车进行了几十场比赛。

讲述

花20万改装一部车

一名玩改装车有四五年的车手介绍,飙车是一种爱好,“挺刺激的”。这条路很直,适合0到400米的加速赛。“这里是车手最多的,规模最大的地下比赛”,他在这里玩了有半年了,上周有警车把这条路的两侧都堵上了,把改装车都被憋在了里面。

这名车手介绍,每年秋季的八达岭机场附近,有正规赛场里的改装车比赛。

另一名改装车爱好者孙先生介绍,场地内可以玩漂移,而这种笔直的大马路更适合加速赛。

“改大了轮圈,降低车身高度,换了个尾翼。除此之外,还改了活塞缸、传动轴,整车做了轻量化,换掉了所有的悬挂和刹车组件,花了有20万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车主说。

2013年8月25日,朝阳交通支队表示,目前已经接到群众投诉,将对此进行调查。

说法

“飙车”肇事最高可处极刑

北京思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传巍表示,根据道交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也不能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违反者将受到处罚。除此之外,根据“飙车”情节、侵害对象、造成损失等,当事人可能触犯刑法中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处死刑。

“飙车严重超速,驾驶者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王传巍说,聚众非法飙车造成噪音扰民,居民可向行政机关举报。

刑法

【危险驾驶罪】 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触犯此罪者可处拘役并处罚金。

【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京城午夜飙车族是另一个“空中别墅”?

一年多的逆行竞速,竟然一直相安无事,这不能不算另一种“奇迹”。尽管飙车族一直声称,“我们不惹事、只是娱乐”——但这样的“娱乐”,显然已经越出了公序良俗的边界。用附近一个钢材交易市场保安的话说,“有钱人闲得没事干,交警来过也没用”。这话或有偏激,却也发人深省。飙车族的连年狂欢,令人联想起曾经最牛的“空中别墅”,大师的身份、执法者的柔情,让人浮想联翩。

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好好追问:一者,据说该路段位于北京五环外,夜间人烟稀少,路边没有摄像头,因此,在改装车圈里互相传,知道的人越来越多,聚过来试车的人也越来越多。既然管理者曾经来过、也知道此地算是监管盲区,为什么不能早点介入调查、抑或从硬件监控上加大执法力度?

 

二者,这些拉出来飙车的改装车,基本都是有号牌的正规车。但一个常识人人皆知,改装过的车都没法正常通过车辆年检。就像业内人士所言,从最小的车辆喷涂,到引擎升级,都是没法在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的。不能登记备案就意味着无法通过车辆年检,只是,“司机们都知道,只需要找到一个在车辆检测场门前徘徊的‘车虫’,付给他几百元的费用,什么样的车都可以通过年检”。飙车族横行的背后,谁说只是一个马路监管的问题呢?

三者,马路飙车成了“地域风景”,这让法律情何以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中,特别增加对飙车的处罚,其中明确,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也就意味着,飙车可能将面临刑拘。即便只看道路交通安全法,诚如律师所言,“飙车严重超速,驾驶者应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那么,这些“触法娱乐”的飙车族,为何迟迟领不到该有的罚单呢?

这一次,依然是“媒体曝”走在了职能监管的前头。相关部门对飙车事件为何总是后知后觉?

牛气的“空中别墅”,终究逃不过依法拆除的命运。飙车,恐怕不能以“扰不扰民”为标准视之。这些年,深圳等地也时有飙车族的身影出现。“触法娱乐”的姿态,令权力监管蒙羞,也加大了贫富之间的隔阂。好在相关部门已表态要“调查”,但愿这个“调查”能比舆论监督更详实、更有威慑力、更契合权责对等的真相。一句话,找乐子,也得有个“度”。

【启示与思考】

北京的这帮飙车党,竟然深夜开豪车逆行飙车,上演了有钱就疯狂的社会闹剧。飙车会带来怎样的危害,恐怕没多少人不知道。一者,会制造噪音扰民。深夜轰鸣的马达,声音能传出几公里,能不对周围居民的休息造成影响吗?二者,会危及夜间过往车辆及行人的生命安全。近20辆车将两条车道全部占据,而且还逆行,自然对过往车辆及行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这些年来,一些富裕起来的有钱人为所欲为,置国家法律、社会公德于不顾,视他人生命为草芥、视公众利益为粪土,如此张狂自然会遭致社会的谴责和痛恨。每一个人都是社会人,社会是建立在各种规则基础上的,离开了规则,社会就不能成其为社会,人也不能成其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有钱人可以寻求刺激,但必须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规则是每一个人立身处世的底线。有钱人不是社会的超级公民,不能脱离规则而存在。

比尔·盖茨是美国富豪,李嘉诚是中国香港富豪,中国大陆上还未有谁能与他们的财富比肩的?但他们富而不狂,向来为人低调,遵纪守法。不仅如此,他们还乐善好施,懂得以自己的财富去回馈社会、造福人民。作为超级大富豪,他们在世界上享有很高的威望。而中国本土的一些有钱人,名不见经传,却饱受社会诟病,甚至社会上出现了一种可怕的仇富心理。

一个人要想显示自己的存在、自身的价值,尽量不要通过张狂的行为去显摆,这样做不仅不会让人仰慕,而且会遭人诟病。现在不断曝出有钱人扰民、害民之事,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社会转型期之病态。要医治好有钱人的张狂之病,除了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外,更重要的是要加强法制建设,切实做到公民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一律平等,绝不允许有超级公民的存在。北京飙车党深夜开豪车逆行竞速持续一年多了,交警真的就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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