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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镇化进程,如何“化”农民为市民
2013年09月22日 09:02
开栏的话 “时势专论”专栏与读者在金秋季节见面了。对理论创新的探索,这里将是一个新的起点。
专栏每期设定一个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生等方面的热点或冰点话题,从全国范围内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从理论层面对该话题进行小切口、多角度的深度辨析,秉持“高度决定影响力”和“影响有影响力的人”的立栏方针,发出四川日报作为主流大报的声音。“不苟同,勿媚俗,随波逐流是大忌;有担当,讲党性,海阔天高竞自由”,是本专栏的追求,我们将用思辨性、建设性的观点,在嘈杂的舆论场中高扬主调,凝聚共识,激浊扬清。
在思想之旅的征程中,我们期待您的关注,也期待您的参与。
市民化的本质是生产方式、生活水平的提高
主持人:农民市民化主要是指由政府主动推进、通过“征地安置”实现农村土地的城镇化和农民身份的“农转非”,主要包括城镇化过程中的失地农民和大城市的城郊被征地农民两大类。如何正确理解农民市民化这一现象的本质和特征?
李强:简单地从字义上看,农民市民化就是农民转变为市民,户籍上的“农业户口”转变为“非农业户口”。从更深刻含义上说,农民市民化意味着让更多的人进入到更高水平、更具现代文明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中来。农民市民化的真正目的是要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福利水平。由此观之,农民市民化不是简单地使农民转变户籍。简单地转变户籍,有时候不仅不能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还可能激化社会矛盾。因为农村的利益格局与城镇完全不同。农民在农村拥有土地、林地等承包权,拥有宅基地,享有集体经济的收益权、分配权。
黄进:农民市民化如果不意味着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则会出现逆城市化现象,即出现抵制农村城市化的局面,主要发生在发达地区已基本实现城市化的农村,尤其是大城市的城郊地区。这里的农民不愿转为城市户口,农村户口成为具有极高经济价值的稀缺品。探究深层次原因,在于土地政策不完善,如果不作政策上的变革,只要能产生较高土地级差收益的农村,伴随着土地使用权的长期化和固化,就会产生农民抵制转变为市民的逆城市化现象。
对被征地农民不能一“补”了之
主持人:顺利推进农民市民化还是要靠发展来解决,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要体现分配公平。目前对失地农民进行一次性补偿政策也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一次性补偿是否太简单化?
徐勇:单纯的货币补偿,只是“输血”,并没有形成“造血”机能。对失地农民,应采取综合措施进行安置,包括就业安置、社保安置、留地安置、入股安置等。对失地农民政策设计应包括补偿、安置两个部分,而不是一补了之。相对于补偿,安置更为重要。安置是按照社会公平原则由国家对失地农民进行的失地救助和长远生活保障。
朱信凯:实现就业是失地农民市民化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但这还不是最关键的,从目前来看,失地农民的工作基本上都是生存的需要,而不是发展的需要,更谈不上乐业。如何根据农民的技能特点,因地制宜地发展一些农民熟悉的相关产业,让新市民能够在工作的过程中找到价值和尊严,这是成功推进失地农民市民化,防止半拉子市民化的关键点。我到一些地方调研,看到一些年长的人都在安置的楼房里吸烟、打牌消磨时光,有人说这是小农思想,不思进取。但要反思的是,在快速的城镇化过程中,我们为他们能够“长”在城市而不是“长”在他们熟悉的土地上提供了必要的公共设施、或者安排了符合他们技能特征的工作了吗?
农民市民化的多种路径
主持人:按照李强先生对农民市民化的观点来理解,农民市民化的最终目的和意义,不是让所有农村人口都迁移到城市,而是要让所有人口,无论居住在城市还是农村,都能享受现代文明生活;农民市民化的目标是在城乡一体化基础上最终消除城乡差距。那么市民化途径又该是怎样的?
李强:“就近市民化”、“就地市民化”是与城镇化特点相适应的两种市民化方式。我国农村聚集的人口本来就很多,在乡镇企业长期发展的情况下,农村许多地区具备了形成现代产业体系的条件。因此,农民市民化不一定非要通过人口迁移来实现。一些发展了现代产业环节的农村,不仅将工业引入农村,而且将农业生产也纳入现代产业体系,用生产合作社等形式将农业与现代产业接轨、与市场接轨,实现城乡一体化。像“华西村”、“刘庄”等都是这方面的成功范例。
主持人:四川是一个传统农业大省,在推进农民市民化过程中,政策设计上应如何适应这一自然特征?
朱信凯:做强农业不仅为市民化提供基础,而且农业产业化过程中随着产业链条的延伸,经营主体自身也在发生着市民化的转变。鼓励和引导农民在户籍地就地完成市民化,将成为我国城镇化的理性选择,成为农民市民化的主要渠道。农民就地市民化的空间载体就是小城镇,20世纪80年代初期,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小城镇获得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不能实现对资源的集约利用等原因,国家调整了城镇化政策,把城市发展重点放在了大城市,从目前来看,大城市发展承载力已经到了极限,现在的城镇化可以说是完成了一个历史发展逻辑的回归。目前四川实施“着力次级突破,夯实底部基础”发展战略就契合这一逻辑演变。四川省出现了很多典型的种植大户,很多农产品生产已经形成了“公司+基地”、“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是,目前的体制机制还未理顺、政策扶持亟待到位,加之土地流转不够畅通等一系列问题阻碍了专业大户的进一步发展。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够加以解决。
防止“被动城镇化”“被动市民化”
主持人:失地农民市民化是个世界性问题,从西方国家来看,在农民市民化过程中,社会力量在个体农民完成市民身份、职业以及心理的转变过程中,都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这对我们有何启示?
李强:城镇化与市民化过程是相伴而生的。从目前状况看,城镇化进程中,社会力量参与不足。这些社会力量包括:城乡各种居民群体、劳动群体、就业群体、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社区组织、小区居民等。我国绝大多数的城镇化是政府主导、政府规划、政府动员、政府运作,而广大城乡居民往往只是被动接受城镇化。要更多地放权给城乡居民,创造多种途径,比如社区、小区居民参与规划等方式,让他们能按照自己的生活需求和居住需求推进城镇化。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防止侵害城乡居民利益的“被动城镇化”和“被动市民化”的发生。
主持人:如何更有效推进农民市民化,成都的很多社区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如发展各种社区组织,成立社会服务中心,重视社会力量的参与,这些措施有利于加强新市民对城市的归属感,加快对城市生活的融入速度。
徐勇:农村村落的行政管理向城市社区的居委会管理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完善的社区建设对促进农民市民化意义重大。农民市民化转变不仅是居住空间的转换,也是村落和社区参与方式、农民意识和市民意识的转变。加强社区自治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功能,为失地农民角色转换与文化适应提供公共舞台,有利于这种转变的顺利完成。
市民化过程中的文化碰撞与融合
主持人:成年人脱离自己的母体文化,离开熟悉的社会环境、文化氛围特别是人际关系网络,进入全新的异文化社会,面临一系列困惑、挑战、调整与适应,称为文化震荡。农民从自己熟悉的乡土文化到城市文化的转变中,必然经历文化震荡,应该设计怎样的制度安排让市民化的农民顺利度过文化震荡期?
黄进:失地农民在城市的居住方式往往采取聚居的方式,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由政府统一建设,形成了“都市中的村庄”。这种以血缘关系与乡邻关系为主的交际网络缺乏与外界的经常性交流,其固有的乡村文明难以得到城市文明的碰撞和冲击,完成市民化的农民还依然停留在生活习俗上的农民化状态。在一些失地农民聚居地,往往是社会治安不理想,犯罪事件多发地区,在聚居地附近的楼盘价格往往也会比其他地区便宜。这种无形中的居住歧视不利于农民的市民化。
朱信凯:失地农民市民化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表现在不仅是失地农民社会身份和职业的一种转变,也不仅是失地农民居住空间的地域转移,更重要的是一系列角色意识、思想观念、行为模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是农民角色群体向市民角色群体的转型过程。在此转型中,拥抱城市文明的同时,对优秀的乡土文明要有继承和扬弃。农民市民化,不是一股脑地把具有农民特征的东西全部抛弃,不要以为“净身出户”就能做一个合格的市民。城市的不一定都是现代文明,农村的也不一定都是闭塞保守。要顺利度过农民市民化过程中的文化震荡期,做好对优秀乡土文明的传承是一个重要条件,特别在就地市民化或就近市民化的过程中更是这样。
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00年至2009年,我国城镇人口增加了26%,城市建成区面积却增加了41%,城镇化速度远远高于农民市民化速度。农民转身易,蜕变难,四川、江苏、广东等地,就如何“化”农民为市民,都先后进行了大量探索和实践。狂飙突进的城镇化如何“化”农民为市民,有没有规律、能不能少走弯路,市民化的关键又在什么地方?本期“时势专论”,特邀请专家进行讨论。
讨论嘉宾
李 强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朱信凯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黄 进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徐 勇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院长
主持人
王付永 本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董洁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0922/7351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