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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钱自锯病腿”折射社会救助之“痛”

2013年10月12日 09:02

一把钢锯、一把小水果刀、一个裹着毛巾的痒痒挠,保定硬汉郑艳良用这三样简单的工具,在家中床上将自己患怪病的整条右腿锯下,为忍住疼痛他咬掉了四颗槽牙。如今,同样的怪病还在他左腿上无情蔓延。郑艳良希望好心人支招,医治好时刻折磨自己的怪病,安上一副假肢,重新为妻女撑起一个家。(10月10日 《燕赵晚报》)

患了怪病,本该是去医院治疗,但因为没有钱,只能自锯病腿,让人觉得很凄凉。然而,类似的悲剧,已经发生好多起了。廖丹私刻医院收费章“诈骗救妻”,是因为没有钱;重庆市进城打工的农民吴远碧,因凑不出5万元手术费,身患“布查氏综合征”的她选择了最极端的方式,用一把15元钱的菜刀赌命自剖,放出了腹部的积水,自剖后的第26天去世;2007年山西农民为病妻锯腿治病;2009年重庆兄弟劫持人质筹钱救母等等。这些悲情的主题词是相同的,即无钱治病。

无钱治病,本该寻求社会救助体系,然而,此路绝非“宽敞大道”。因此,也有患者转向寻求媒体帮忙,可求得多了,可能也变得麻木了,媒体毕竟不是“有求必应”的“神仙”。更重要的是,媒体面对的是太多的寻求帮助者。

数据显示,全国总人口约为13.39亿人,却有7000余万人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制度。当身患怪病,家中无钱,可能也只能自己想办法了。而现实中的看病贵、看病难已经太折磨人,而得了怪病重病更是无路可走。诚然,我们现在也有医疗保险,政府也给患者报销一部分。但如果家里穷,却得了重病的患者,恐怕无法真正解决困难。从政责任的角度看,政府有责任对每一位看不起病、面临生命威胁的公民实施救助。唯有制度化的及时救助,唯有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才会避免“自锯病腿”的痛楚。这一方面需要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加大投入;另一方面需要有法律支撑。

“无钱自锯病腿”折射社会救助之“痛”,社会救助必须尽快完善起来,成为“落难公民”的“生活希望”。这首先要让法律先“立”起来。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1012/7386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