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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底线不能丢失
2013年10月29日 14:32现经公安机关查明,《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于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间,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多次收取他人提供的“酬劳”,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损失惨重。陈永洲表示深刻悔罪,告诫同行“要以我为戒”。(10月27日《长沙晚报》)
每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底线。行业有底线,每个从业者坚守底线,社会才能正常有序运转。
底线是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但守住底线却不易,能持之以恒不触碰、不挑战底线的人常常不多。比如陈永洲,直到身陷囹圄才想起底线坚守——“如果我还有机会重新从事新闻工作的话,一定会遵守新闻工作的基本操守,公正、真实、客观、全面去报道新闻,不受利益的诱惑。”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新闻从业人员如何才能坚守职业操守?陈永洲的个案至少有两点可以引以为鉴。
其一、坚守底线,贵在持之以恒强素质。新闻伦理道德是个人的一般道德伦理观以及价值观在新闻工作中的反映,需要长期的历练才能形成。因此,在“有偿新闻”依然以种种显性或隐蔽的方式,无时无刻不影响新闻从业人员的现实背景下,一个新闻工作者,始终敬畏自己的职业,时刻注意洁身自好,牢记新闻伦理底线,就显得尤其可贵。工作中,新闻从业者内强素质最重要表现就是做新闻要讲良知,这个良知就是要对得起党、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也对得起自己的事业,这是最起码的底线。底线坚守了,就不会为一时的经济利益所诱和所困。
其二、坚守底线,就必须有约束个人操守的有效机制。作为年轻的新闻从业者,陈永洲底线失守引发了媒体同行热议。很多人认为,要是工作中有个严格的带路人,单位内部有一套严格、有效的约束机制,他恐怕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须知,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可以让从业者不敢、不能、不愿将属于公共领域的新闻媒体“话语权”当成个人的“权力”,并为个人谋取私利。
责任编辑:董洁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1029/7424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