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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纳困难毕业生将给社保补贴
2013年11月06日 14:13西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就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发文,各类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
为支持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西安市规定,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组织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岗前培训补贴。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岗前培训费补贴标准,从现行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提高至100%。
同时,落实中小企业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政策。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数量较大的,工商部门在著名、驰名商标和“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推荐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
责任编辑:姜波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1106/7442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