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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让3万“老赖”上“黑名单”,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需要
2013年11月14日 10:06
【全球财经案例】
【事件介绍】
全国法院已公布31259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11月5日通报全国法院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有关情况,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促进执行工作的重要举措,是破解执行难的又一有益尝试。《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取得了积极、明显的效果。
为配合《规定》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已于2013年10月24日开通。截至11月4日,全国法院依职权共将31259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均是由各地法院根据《规定》设定的条件、标准,通过法定的程序,依职权作出认定,统一录入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截止到11月4日17时,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点击率已超过18万次。
此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当中,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有25625 例,失信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有5634例。其中,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占全部信息的50.46%;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占7.46%;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占7.87%;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占0.23%;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占4.19%;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占29.79%。从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在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当中,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是较为常见的失信情形,占了一半比重。
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均已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统一对外公布,社会公众可直接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将充分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征信机构等通报,同时还将会把纳入名单库的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被执行人,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
河南高院:目前有1750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
11月5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全国法院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有关情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情况。
有记者提问:请介绍一下河南法院开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工作的情况及采取的工作措施。
河南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宋海萍表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全省法院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作为解决执行难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宋海萍介绍:在2012年全省法院三次开展集中曝光“赖账户”活动的基础上,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广泛调研,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群众代表等各方建议,结合我省实际,今年5月2日下发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意见(试行)》,为全省法院和相关联动单位统一实施信息发布和实施信用制裁提供了依据。各级法院对未结执行案件逐案分析排查,重点筛选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特别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及弱势群体的民生案件被执行人,优先考虑列入失信名单。从5月至9月全省先后公布三批失信被执行人,共1400名被执行人,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发布,并挂在河南法院网、各地政府网站上,同时以公告、协助执行等形式向工商、房产等政府职能部门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通报,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在集中发布的基础上,不少法院在各自辖区利用广播电台、电视等媒体和网络进行信息发布,如新乡中院与新乡电视台联合创办老赖曝光节目,滚动播出失信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下发后,我们组织全省法院认真学习,按比例又筛选出符合条件的350名被执行人,作为全省第四批失信名单。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750名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
宋海萍表示,在公布失信名单的基础上,全省法院多措并举,向“老赖”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对失信被执行人,不仅要列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而且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等到现场见证执行重大典型案件,对仍拒不履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布失信名单、实施见证执行、严惩拒执犯罪三项措施有机衔接起来,形成统一有效的执行保障制度,不仅依法制裁了“赖账户”,震慑了潜在“失信者”,也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健全相应信用激励惩戒制度
国务院新闻办11月7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介绍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针对新措施里有“宽进严管”的理念,“严”字怎么体现?
张茅表示,工商部门将通过四个方面进行“严管”:一是转变监管的方式,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的方式,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的手段,推进诚信体系的建设,强化信用监管,用加强信用监管的方式促进市场的诚信经营,这是一个基础。如果没有社会信用体系,仅靠政府、工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巡查、抽查,实际上作用还达不到严管的目的。
二是夯实监管的基础,扩大信息公示的范围,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不仅是企业和政府共享、政府部门之间共享,而且是社会各方面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市场主体登记和信用信息,为监管奠定坚实的基础。也就是说,企业和企业之间的交易,个人和企业之间,都可以通过查询信息系统来了解这个企业的信用状况。
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应的信用激励惩戒制度,对失信的行为共同采取措施,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同时强化司法救济和刑事惩治,强化行业自律和企业的自我管理,形成部门协同监管。比如说,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的信息和税务部门的信息、银行的信用信息等等,这些部门的信息要共享,形成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主体自治相结合的监管新格局。
四是规范监管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依照公平规范的要求统一执法程序和标准,严格依法履职,提高执法的公平性和效能,努力实现监管执法的公正、透明、规范。
信用惩戒贵在撬动信用经济
信用惩戒不再是纸上谈兵。高院公布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可谓扔出一枚重磅炸弹――接下来的信用惩戒将会改变“上榜者”命运。据悉,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此举,印证了那句“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诚实守信是做人本分。对一个人而言,诚信是一种品德,是一种财富;对一个社会而言,诚信是道德的“润滑剂”,和谐的“营养液”。诚信的经济学价值越来越显现,诚信对于企业与商家来讲,就是品牌、资本和竞争力。
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是信用经济。有观点认为,诚信,维系着复杂的市场交换和有序的社会秩序,是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地方乃至一个国家的精神财富和价值资源,甚至是一种让各类经济主体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特殊资本”。还有人认为,在经济信息化、全球化的今天,交换进入了信誉交换阶段,这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
失信危及经济。商务部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其中因产品质量低劣、制假售假、合同欺诈造成的各种损失达2000亿元。另据有关研究机构的数据,我国企业坏账率高达1%至2%,且呈逐年上升势头,而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坏账率通常为0.25%至0.5%;我国每年签订约40亿份合同,履约率只有50%。
信用惩戒贵在撬动信用经济。信用惩戒是手段,建立健全信用体系是目的;信用体系是手段,撬动信用经济是目的。信用体系建设必须提速,以维护市场公平,保证市场纯洁,捍卫市场尊严,唯如此,才能更好地让信用经济增效。
“信用惩戒”还需法力辅佐
兵法云:“不战而屈人之兵”为上上策。从《规定》实施情况看,在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就有20%左右符合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1045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或者主动找申请执行人、执行法院协商还款事宜。“信用惩戒”的威慑作用确实不可低估。
如此,不仅节省了强制执行的警力、物力,还促进了社会和谐诚信,加快了社会文明建设步伐。双赢!
在过去一个时期,毒食品、假药充斥市场,让消费者草木皆兵;奸商使房屋面积缩水,我们都不知道该相信谁;老赖欠债不还、行政服务踢皮球……好像我们这个社会一下子患上了“道德血液缺乏症”。
笔者认为,既然“信用惩罚”有效,我们就应该不断地去完善它,除了扩大战果,建立和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享及信用惩戒机制,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完善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发挥由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和法院依职权纳入两种模式并行。
还应该建立长效机制,采取部门协作,避免出现因为人情因素、地方保护因素,案外因素导致相关被执行人应当纳入而未予纳入,或出现消极执行、选择性执法,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信用惩戒”并非万能,但从“全国31259例失信被执行人,只有1045名被执行人,配合执行法院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来看,完全靠“老赖”们自觉不可能,因此,为了确保《规定》顺利实施,笔者认为,“信用惩罚”还需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来辅佐,不能有了“信用惩罚”就万事大吉了,就枪刀入库,马放南山。只有如此,“老赖”们才能乖乖就范,才能净化社会风气,才能扬正气,树新风,才能让诚信走天下。有道是,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法不安。
【启示与思考】
坐着飞机、住着豪华酒店,就是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老赖们,10月24日起,都将被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据悉,首批“入库”的有3万余名失信被执行人。
从古至今,就有“欠钱还钱,天经地义”的古训。但是,由于市场经济的日益繁荣,经济往来更加平凡和活跃。因此,在人与人之间,在企业与企业之间,在单位与单位之间,在不同地域之间,就会因为相互间的经济往来产生经济纠纷。要说,这也是很正常的事。如果双方不能达成清偿债务的共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法院判决后,被告应忠实履行法院判决。然而,有些商人和企业法人代表却公然抗法不尊,严重破坏了社会的诚实守信原则,并侵害了他人和企业与单位的经济利益。为此人们将欠钱不还得不到的行为称之为“赖账”和“老赖”。由于“老赖”的日益增多,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和经济秩序,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将“老赖”列入全国“黑名单”最主要的目的是利用社会力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人民法院还将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让3万“老赖”上“黑名单”,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需要;让“老赖”上“黑名单”绝不能成为权宜之计,而应当成为长期的依法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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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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