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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救命药缘何成了“夺命药”?

2013年11月18日 09:28

 

【百姓心声案例】

【事件介绍】

公安部捣毁假药制销窝点上万假狂犬疫苗流入市场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公安部11月2日通报,公安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协调指挥广西、湖南、安徽、河南等地公安机关和药监部门,成功破获一特大制售假劣人血白蛋白、人用狂犬疫苗等假药系列案。

2012年11月,广西柳州患者陶某向当地药监部门举报,称其使用人血白蛋白后反应异常,可能是假冒产品。经柳州市药监部门鉴定,购买的人血白蛋白不含蛋白成分,是假药,柳州市药监局即将该案线索移交柳州市公安局。

柳州市公安局经调查核实后对此线索立案侦查,并层报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公安部。公安部与国家食药总局密切配合,组织涉案地公安机关全面彻查犯罪事实,坚决打掉生产源头、摧毁销售网络。广西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

专案组上追假药源头,下追假药流向,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在湖南、安徽、河南等地公安机关大力支持配合下,一举成功侦破该案,彻底摧毁了这一特大生产销售假人血白蛋白犯罪网络,并顺线捣毁一制售假狂犬疫苗犯罪网络。

2012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周某某在长沙市某小区内,从本地市场购买药品空瓶和外包装,用自来水清洗空瓶简易消毒后,用蒸馏水灌装,加入维生素K1调色,用药品压盖机封盖,手工贴标,冒充上海某知名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销售。刘某某、周某某以每瓶8元的价格主要销售给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经过地区经销、医药代表、诊所等多个环节最终销售给患者的价格约为400—500元。

目前,查明该团伙售出假人血白蛋白8000余瓶。其中,安徽亳州下线刘某某除从湖南购进假人血白蛋白外,自2009年以来,还从河南周口以每支约0.8元的价格购买了假狂犬疫苗12000支,其中10800支以每支1元左右的价格销往山东,最终销到患者手中价格为每支26元。

安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顺线深挖,在河南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一举打掉位于周口太康的3处生产假狂犬疫苗犯罪窝点,捣毁一家族式犯罪团伙,抓获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现场查获成品半成品假狂犬疫苗5000多支,及大批专用管制药瓶、包材及成套生产设备等。

 

如果不幸被注射和使用了这些假药,将会带来什么后果?又该怎么补救呢?记者采访到了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的白医生。

白医生:白蛋白是一种替代用品,很多病人蛋白低、营养差,是因为自己造白蛋白的能力不足,这样就需要打白蛋白帮助提高体质,在短期内把蛋白提起来,不然情况还会继续恶化。

资料显示,一直被视为“救命药”的血液制品人血白蛋白,市场上奇缺,价格堪比黄金,也正因此有人甘愿铤而走险。那一旦注射了这些假蛋白该怎么办呢?白医生给出了建议。

白医生:第一,假蛋白里不含有任何蛋白成份,患者输上以后蛋白得不到提高,病情就得不到很好的控制,所以要赶紧输真的白蛋白,避免病情恶化。第二,这些制剂是不是被污染,如果制剂被污染,可能会带来细菌污染,所以要加强监测,看看患者有没有感染症状。第三,如果这些染色剂有毒,就得根据染色剂有毒的成份进行分析,再看采用什么方法。

另外,对于注射了假狂犬疫苗的患者,白医生也建议尽快就医。

白医生:假狂犬疫苗打进身体里面无效,起不到对狂犬病的免疫作用,所以推荐患者尽早去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根据公安部门掌握的情况,大量的假药已经进入了市场。那么,销售、使用假疫苗和假蛋白的医疗机构都有哪些?又有哪些范围的人可能被注射了这些假药?这些都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澄清,一方面是消除公众疑虑,另外一方面也能避免更多的患者耽误最佳治疗时机。

特大假药案”,暴露出药品管理混乱不堪

每次看到制售“假药”的新闻,给人第一反应就是这些奸商丧尽天良,死有余辜。因为药品关乎人的生命安全,制造和销售假药就不仅仅是“谋财”那么简单,而是更为恶劣的“害命”,完全是草菅人命。比如狂犬病,作为世界上病死率最高的疾病,一旦发病,死亡率几乎为100%,而正常注射狂犬疫苗,就可以有效避免死亡。这些假狂犬疫苗,肯定达不到预防的效果。而由于其具有较长的潜伏期,山东这些使用过假人用狂犬疫苗的居民,其心理担忧恐怕要持续多年了。

而从这一“特大假药案”中,我们分明看到了中国药品管理混乱不堪的现状:

一是产品监管混乱不堪。按理说,药品销售既推广了“药品电子监管码”制度,那么合法药品的生产、销售及使用轨迹都应该在网上轻松查到,这样医院、药店就不敢公然使用和销售假药。而这些不法分子制造的假“药品电子监管码”既然能发挥作用,说明“药品电子监管码”的终端查询功能缺乏药品流向方面的信息,这就很容易让不法分子“钻空子”。

二是管理程序混乱不堪。中国的药品管理,貌似世界上最为严厉的,不但有食药监局、工商、质检、卫生、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甚至还有发改委,属于名副其实的“九龙治水”。可这么多部门“共管”却管得相当糟糕,除了“天价药”频现以外,就是假药泛滥了,公安机关几乎每年都能在查处假药方面建立新功。

就说人用狂犬疫苗的管理吧。各地卫生防疫部门都是政府投资的事业单位,他们本该按照正常的渠道进货,为患者负责。可这些假疫苗却通过地区经销商、医药代表登堂入室,通过防疫部门的医生之手来祸害民众。这些医务人员拿着纳税人提供的俸禄,却堂而皇之地使用假疫苗来变相杀戮纳税人,真是天理难容。

三是药价管理混乱不堪。中国老百姓及企业除了缴纳高额医保费之外,医疗投入也已占政府总支出的9.9%。这么丰富的医疗资源,按说完全可以实行全民免费医疗了,可就因为畸高药价所带来的医疗“黑洞”,吞噬了医疗资源,极大地推高了医疗成本,令患者苦不堪言。发改委一次一次的大幅度降低药价举措,却一次次地推高了药价,以至于“天价药”不断被曝光,尤其是那些近百倍的药价被曝光后,我总期望着那些管理药价的官员会以自杀来向百姓谢罪。笔者以为,“天价药”的背后一定是腐败,可遗憾的是,至今还未见反腐机构就此问题追究几名贪官的责任。

比如该文披露的”假狂犬疫苗“,制售窝点以每支0.8元的价格卖给中间商,中间商以1元的价格销往山东,最终患者要掏26元,这实际上和正规药品的销售情况相似。那么,这中间差价肯定有很大一部分流入贪官的腰包。

因此建议,中纪委应尽快花大力气查处药品“新特药”审批、定价、集中采购等环节的腐败,从药企、医药公司、医药代表行贿官员、医院和医生着手,必将大有斩获,更会受到百姓的拥戴。

 

假狂犬疫苗泛滥缘于监管和法律失灵

不容讳言,狂犬病已成为我国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此相对应的是,我国对狂犬疫苗的管理却存在诸多问题。客观上,狂犬疫苗由于生产工艺复杂,产品质量稳定性差,加上市场需求量大,容易诱发造假,造成监管困难,但现行的监管体制也难辞其咎。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是垄断经营。没去注射疫苗前不知道,注射了四针后才晓得,笔者生活的城市,仅有两处定点注射单位。一打听方知,原来狂犬疫苗由疾病控制机构逐级供应,封闭运行。分级供应,必定是层层加价,结果加重了消费者负担。实行购销渠道垄断客观上不仅加剧生产、销售、使用假冒疫苗的违法行为,而且不排除在暴利驱使下诱发权力寻租。

二是多头监管。按照《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对于疫苗管理既实行分段监管,又推行分片监管,造成监管资源分散、监管职责模糊、责任缺失。

三是接种单位门槛设置过高,给违法行为以可乘之机。设置高门槛的初衷是为了保证接种的质量,但这样一来,造成接种单位过于集中在城市,给偏远农村的犬伤患者造成不便。因接种点远,来去不便,村民就选择在村医务所接种,给制售假疫苗和非法接种者提供了市场空间。

与此同时,还存在执法难题。虽然假冒疫苗严重影响接种效果,但本身并不具有致命性,因此对因接种假疫苗后患者罹患狂犬病致死,能否认定为疫苗致人死亡而对当事人追究相应刑责,法学界意见不统一,无法律条文可援引,致使入罪困难;再就是处罚偏轻。因制售21万支假狂犬疫苗轰动一时的江苏延申公司总经理陈大羔也只判处有期徒刑3年,这还算最高的了。按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最高刑期为3年,与犯罪所得相比,刑罚显然偏轻,不足以震慑犯罪分子。

制售假药、假疫苗现象为何屡禁不绝?答案犹如上述,解决之道也需从两者入手:一是改进完善监管体制;二是统一刑法意见,明确刑责,用法律严惩制售假药和假疫苗者。

【启示与思考】

原以为制售问题食品已是道德败坏的下限,没想到假劣药品的威胁更令人忧虑。日前,公安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破获了一起特大制售假劣药品案,共查获假白蛋白3400余瓶、假狂犬疫苗1200支。据通报,自2009年以来,安徽亳州犯罪嫌疑人刘某以每支0.8元的价格购买1.2万支假狂犬疫苗,并以每支1元左右的价格销往山东,这些药最终到患者手中的价格为每支26元。

连狂犬疫苗、人血白蛋白都敢造假,真是丧尽天良。众所周知,狂犬病是全球病死率最高的疾病,被狗咬伤后,若不注射有效的狂犬疫苗,一旦狂犬病发作,死亡率高达100%。而人血白蛋白是一种从健康人的血浆中提炼而成的血液制品,主要用于急性创伤、失血过多等危重病人的救治,在临床上称为救命药,人血白蛋白造假极易引发败血症,严重情况下也可能致人死亡。

近年来,制售假药者的胆子越来越大,不仅涉案金额、人数都在逐渐增多——案值动辄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涉案的品种、种类也在发生变化——逐渐从普通的感冒药、降压药造假,发展到抗肿瘤类、心血管类、血液制品、疫苗等救命药造假。

制售假药者之所以如此猖獗,固然与他们隐蔽性加强、反侦查能力增强,作案手段日趋高科技化、集团化有关,但笔者以为,一个关键的原因还在于,制售假药犯罪成本过低,而收益很高。打击制售假药不力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在于:监管不力。国务院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只有具有从事疫苗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保证疫苗质量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管理制度的药品批发企业,方能申请从事疫苗经营活动。可见,药品流通虽然环节多、链条长,但只要有一个监管环节能严格把关,假劣药品的害人之路都能及时阻断。遗憾的是,有些职能部门和医疗机构非但没有担负起应负之责,反倒为非法利益折腰,成了制售假劣药品链条上的关键一环。

要守住药品安全的生命线,就应规范药品生产、检验、流通的每一个环节,用更加严苛的法律来筑牢“防火墙”,用更加完善的监管织就“监管网”,让不法分子付出代价。

我们也希望,公安机关在通报制售假劣药品的案情的同时,最好也能顺藤摸瓜查清这些“夺命药”的具体流向,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公之于众。如此一来,才能打消人们对假劣药品的恐慌,也便于假药受害者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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