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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如何实现机场等交通场所高物价的“着陆”

2013年11月19日 13:34

 

【网络舆情案例】

【事件介绍】

寄瓶酒花360机场打包费缘何“飞上天”

一个纸箱子40元、一根包装带15元、缠几圈保护膜20元……记者在多地机场调查发现,机场行李打包操作简单,包装用具成本低廉,打包费却“飞上天”,且定价随意、过度包装、收费混乱十分普遍,引发乘客强烈不满。

昂贵打包费是航空、铁路等交通场所服务收费过高的一个缩影。专家表示,只有打破少数部门垄断公共资源借权生利,引入市场竞争,才能让机场等交通场所高物价“着陆”。

打包服务只一家乘客挨宰没商量

由于航空特殊的安全要求,不少乘客行李超重或带有液体物品,无法随身携带上飞机,必须打包后才能办理托运。记者在多地机场采访发现,机场高额的打包费让乘客十分不满。

重庆市民刘先生近日乘飞机到北京出差,随身携带了一瓶白酒。赶到重庆江北机场时离登机只有10分钟了,刘先生于是急忙给酒打包托运,一问价格要180元。在打包过程中,工作人员问是否需要加包装防止酒瓶破裂,刘先生没细想就答应了。到结账时把刘先生吓了一跳,打包费竟要360元。“用了三个纸箱、一个泡沫箱就要360元,这不是抢吗?而且发票也不正规,是手填发票,没有收费明细。”刘先生气愤地对记者说。

在北京、南昌、昆明等地机场,许多乘客也认为打包费过高。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从事传媒行业的韩女士打包了两叠杂志托运,“两个纸箱,里面垫了两张气泡膜,一共花了90元,太贵了!”在南昌昌北机场,记者看到有乘客要打包茶叶,服务人员称乘客携带的箱子不能直接打包,必须购买机场专用纸箱。“两个普通的纸箱,一米多长的包装带,在机场就要90元,完全是宰客!”经常乘坐飞机的南昌市民胡俊生抱怨说。

在机场打包过程中,一些工作人员以保护物品为由增加纸箱、泡沫等材料过度包装,收取更多的打包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一张气泡膜售价10元,韩女士说:“杂志又不是易碎品,根本不必用气泡膜。”

不少乘客认为机场打包服务是垄断经营,整个机场就一家打包企业,再加上赶时间,乘客“被宰”只能吃哑巴亏。有的乘客因为打包费过高甚至把一些物品扔掉。在重庆江北机场,一位乘客告诉记者,朋友曾送给他一些当地辣椒酱等土特产,“打包费比这些土特产的价格还贵,我干脆就放在机场不要了。”

 

打包成本几元钱缘何动辄“飞上天”

机场打包用具主要是纸箱、包装带、塑料膜、泡沫等,记者看到各地机场价格不一,含打包费在内大纸箱在25—50元、小纸箱在20—35元不等,包装带每根10—15元,塑料膜20元一件。

这些打包用具成本有多少?记者联系了多家包装制品生产商,北京通州一家包装材料厂销售经理告诉记者,与机场打包相同规格的小纸箱批发价格1.8元一个,大的4.3元一个,即使用最好的进口牛皮纸,价格也分别只要2.4元和5.9元。气泡膜和泡沫盒更便宜,气泡膜16元一公斤,使用环保材料的泡沫盒850元一立方,“如果量大,价格上我们还可以优惠。”

记者从顺丰、申通等快递公司了解到,打包用纸箱、编织袋、包装带等一般不收费。北京市邮局工作人员表示,邮局打包纸箱根据大小7—11元一个,打包费1元。

几元钱的打包用具到了机场价格怎么就“飞上天”?重庆江北机场工作人员表示,机场打包服务是外包的,单个收费项目经过了物价部门的审核。昆明长水机场航站区一负责人介绍,《民用机场服务质量标准》对行李服务要求价格公示、提供正规发票,没有对收费项目和标准作出规定。目前国内机场的行李打包等服务项目多数都是外包出去的,但大都只承包给一家企业。

一位在某机场经营打包服务的公司负责人称,耗材虽然便宜,但还有人工、物流、租金等成本,“特别是租金,我们每年要向机场缴纳800万元的租金,占到了我们成本的70%,机场拿了大头,我们的利润并不高。”

事实上,一些地方物价管理部门就机场行李打包费核定了标准。2011年,江西省发改委规定,打包小件行李10元/件,大件行李15元/件,大、小纸箱分别为20元和10元一个。南昌昌北机场相关负责人承认,打包企业的收费确实违规,将责令其整改。

打破部门借权生利高物价才能“落地”

不少乘客认为,不光是打包费,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所物价都很高,很多服务项目的价格远远超出了合理范围,如收取高额的停车费,一些火车站甚至连上公共厕所都要收费。

机场此前畸高的餐饮价格备受诟病。云南大学社会学教授金子强认为,近年来机场餐饮价格有所回归,说明机场物价下降并非难事。一些机场商户也表示只要机场租金下调,价格可以“落地”。

“在欧美一些国家,很多经停的游客都是在机场购物,机场往往是最便宜的地方。”南昌航空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奉军说,目前我国不少机场在经营方式上缺乏创新,“完全是一种宰客心理,与航空发展的趋势不符。”

重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廖成林认为,机场等场所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提高价格,实际上反映了有些部门垄断公共资源,借权生利。“民航、铁路等本身具有一定公益性质,现在变成了纯利润运作;即使其价格报了物价部门批复,但依据和程序不透明、不公开,价格的合理性也难以保证。”金子强教授说。

受访专家建议,交通场所服务外包要有准入机制,同时物价管理部门在核定标准时应公开透明,并加强监管;但要解决根本问题,少数部门不能将公共资源据为己有,应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

 

机场打包费宰客是借物业权寻租

前几年,超出市场数倍的机场餐饮价格,曾让乘客频频抱怨。机场的服务项目价格过高,已成十几年来的一个顽疾。对此,机场方面的解释是:机场服务消费定价偏高,主要原因是经营成本过高,为保证利润,经营者大多采取高价策略。而这仅仅是从商家终端体现出来的表面理由而已。

经营成本到底是怎么高起来的?真正的原因,是机场在引进商业服务时,在“引进谁”“怎么引进”上,早就做足了文章——靠关系引进的,要看后台硬不硬,后台硬者进入机场经营,价格定多高还能有顾虑吗?靠招标引进的,机场采取简单的“价高者得”,不管经营者的最终定价,经营者在没有竞争的环境下,把价格推至宰客程度,乘客受害,机场得的还是大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决定商品价格的主要因素,确实只是商品的价值和供求规律。可是三个小纸箱、一个泡沫箱就要价360元,是否反映了其真实价值?而在机场这种没有竞争的地方,这样的打包服务,体现供求规律了吗?这样离谱的价位,又怎么能够以“供求规律”来将其合理化呢?

凡是能够不消费的,人们大可不在机场这种地方消费。但是谁都可能有个“不得不消费”的例外,那么这些人就活该被人“狠宰一刀”吗?他们虽然人数不多,其利益同样需要保护。换言之,在机场这种地方,服务的价格同样也应该视为一种民生工程,同样应该引起政府的关注。而在既不能体现商品价值,又不能体现供求规律的情况下,机场物价单纯实行市场化,基本可以认定为对恶意宰客的纵容。

退一步说,即使实行市场化,也应该在涉及机场商业产权的根本点上进行。试想,如果法规规定,各机场要留出适当建筑面积作为商业网点,而且网点的产权不属于机场,而是属于区级商委系统,由商委按照一定服务要求、物价底限招标经营,这样,让社会商业在充分竞争的情况下介入,无疑会大大改变机场以物业权寻租,以致买者别无选择、卖者基本垄断、市场起不到调节作用的尴尬现状。

机场天价打包费折射市场价格监管缺失

客观讲,不管是机场的行李打包商家,还是其他市场的行李打包商家,打包价格属于市场定价。就此而言,包括机场等在内的打包商家,收取一定数额的打包费,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市场行为,是商家的正当经营权利,我等无权置喙和干涉。

但问题是,机场作为机场打包商家的垄断经营摊位提供者,依靠其事实上的垄断地位,向打包商家收取巨额的租金,有时候高达打包商家利润的70%,相当于乘机宰客。而作为机场打包商家,为了保有一定的利润可赚,只好把巨大的租金费用转嫁到打包费用中,最终由消费者埋单,却是明显的不合理,却是需要有关部门管理的。

我国《反垄断法》第17条明确,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同时,我国《价格法》第14条还规定,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而其配套制度《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要求经营者经营某一商品或服务,其价格水平或差价率或利润率不得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时期、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或平均差价率或市场平均利润率的合理幅度。

 

在机场天价打包费事件中,一方面,机场凭借其独有的机场经营权和控制权(市场支配地位),让唯一的打包商家进驻其机场,并借此收取高额租金,并传导到消费者只能与这一打包商家交易,并付出高昂打包费。很显然,这违反了市场主体有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禁止性规定,涉嫌违法《反垄断法》。另一方面,机场打包经营者通过明显高于同期同地同业同质的平均要价水平,获取非法利润,明显违背《价格法》及配套措施的规定,亟需执法部门严厉查处。

然而,机场打包费等高之又高,并非在一地,也不是个别,而是一种普遍现象。要说没人举报不可能,要说完全不知晓更说不过去,问题的关键是物价的主管者不上心,认为打包费只是小事,排不上位,没有常查常管,而其中是否还存在关系问题?但无论如何,毫无疑问这折射的是有关价格管理执法部门市场价格管理的缺失。机场打包费“飞上天”,问题出在打包者身上,根子却在监管者。

当然,要让机场打包费降下来,光靠价格执法显然并不能治本。因为在现有条件下,要想打破机场垄断,并非一夕之功,机场垄断不打破,天价打包费也就难绝迹。根本上,还要对机场打包费价格进行精细管理,才有长效。如前年,江西省发改委规定,机场打包小件行李10元/件,大件行李15元/件,大、小纸箱分别为20元和10元一个。只有这样,机场才不会成为“天价”物价的“法外之地”。

还有多少宰人的“小垄断”?

进了机场或高铁站,没啥不贵,这已成许多人的共同感受。“飞上天”的机场打包费,还有高铁盒饭价等,不过是交通场所服务收费过高的缩影。

就拿机场打包费来说,它“一飞升天”,说到底,源于“独一份”的经营格局:在我国,民用机场通常都将打包服务外包给某家公司,而外包公司除去包装、人工、物流等成本外,每年还必须向机场缴纳“天价”租金,租金费用甚至占到成本的一半以上。机场想方设法提高外包公司的进入门槛,外包公司又以天价租金“回馈”机场,价格想不被抬高,都难。

民航也好,铁路也罢,服务项目价格远超合理范围,说起来,还是老问题——“独家供应”下,乘客必然丧失“用脚投票”的权利。而价格审批的“默许”,也加剧服务价格的畸高。

如果说,石油电信等行业的垄断属于“大垄断”,那在机场车站垄断服务经营等现象,或许只能算“小垄断”。但“小垄断”危害不容小觑。事实上,在一些发达国家,很多经停的乘客都喜欢在机场购物,因为机场是最便宜的地方;而在中国,除了免税店,机场已成“宰客重地”,这岂能不损害机场铁路的形象?从长远看,这也无异于自毁前程。

遗憾的是,天价打包费式的“小垄断”,已是屡遭曝光,可机场铁路里的服务“独立王国”,迄今仍未打破。很想问问:将经营权放开,引入市场竞争和监管,让“小垄断”止于市场的“解构与重构”步履前,实现其物价“接地气”,又有多难?

说白了,“小垄断”盘踞的顽固堡垒,当早日攻破才是。而不二之法,就是将机场、铁路等纳入到现代市场体系的框架中,实现资源配置的公平性,让“自由竞争”取代“独家供应”。

 

【启示与思考】

成本低廉的打包道具,进入机场“镀金”后便“牛气冲天”,虽然乘客明知有宰客之嫌,但在别无他选的机场,只能乖乖就范,而这只是机场、铁路等交通场所服务收费过高众多项目中的一个缩影。

机场内商品贵得离谱,列车上的食品远远超出寻常百姓预期的合理价格,收费偏高早已成了公共交通领域内的顽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决定商品价格的主要因素是商品的价值,可是成本仅几元钱的三个小纸箱、一个泡沫箱就要价360元,显然违背了市场规律。

面对民众质疑,机场打包公司似乎也有难言之隐:“天价”打包费乃昂贵租金催生的畸果。这仅是从商家终端体现出来的表面理由而已,在笔者看来,机场垄断公共服务资源才是罪魁祸首。不管是机场,还是火车站、汽车站,都是稀缺资源,具有高度的垄断性,其商业服务设施也有极高的封闭性,从而产生了单一定价权,这就为机场等场所趁火打劫提供了“便利”,租金和招标“坐地起价”也就成了各项服务费畸高的源头。

对于机场打包费“飞上天”,监管需要“硬着陆”。一方面,机场属公共服务,由于全国机场打包费等物价高低不一,政府应出面调控,制定一个可行的、能够维护乘客合法权益的收费标准。机场作为公共服务事业,至少应是政府指导价格,就算进行商业化经营,市场协商价也应是受控的,要对典型的服务收费失控进行严惩。

监管“硬着陆”的另一方面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让机场等交通场所回归公共属性,改变一枝独秀局面,实现资源配置的公平性,让“自由竞争”取代“独家供应”,而不是无条件接受离谱的服务收费。机场是一个城市的窗口和脸面,这个窗口和脸面岂能成为敛财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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