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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2013年11月21日 13:27

近年来,吉林省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农村、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勤政为民。

为破解长期困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难点问题,吉林省在全省农村全面推行“3+1”模式,即实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制度、“勤廉双述”民主评议制度3项制度和加强村务民主监督。目前,全省9279个行政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现了全覆盖。

推行“3+1”模式以来,全省各地农村民主决策事项3.5万件,纠正有争议的资产、资源发包合同2000多份,否决不合理开支8000多项、总金额620多万元,群众对村级事务决策的满意率超过97%。

截至目前,全省村民评议村干部3万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4%以上,有367名村干部因群众满意率较低被乡镇党委诫勉谈话,有47名村干部被群众评为不称职,依据有关规定被免去职务。

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从社区居民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实效的事情抓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提出“三规范两建立一提升”(规范民主议事、财产管理、党务居务公开,建立社区监督委员会和信息化监管平台,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工作机制。

全省各地以建立管理制度为抓手,以搭建监督载体为依托,以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在完善社区民主自治机制,建立社区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健全社区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方面大胆创新。

长春市把扶贫、低保、就业等民生工作纳入社区信息化监督(电子监察)平台的监管模块,在计算机上处理、监控和督办,实现岗位风险持续可控与业务办理全程留痕。对群众诉求实行网上申报、分类处理、预警提醒、催办督办,今年以来,解决群众诉求1300多件,办结率达到98.4%。该市二道区在社区创新开展“强功能、挖潜能、履职能、扬正气和区纪委委员联系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4+1”提升工程,让财务管理公开透明、民主决策一路阳光。

辽源市开展驻社区干部亮身份活动,接受社区居民的咨询和监督,居民对驻社区干部的满意率达95%以上。

吉林市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居民基础信息台账和数据库,实行“网格员”日常巡查、上门服务等,做到管理无死角、服务零距离、工作全覆盖。

截至目前,全省9个市(州)和长白山开发区的1400多个社区普遍完善了民主议事、财产管理、党务居务公开制度,建立了社区监督委员会和电子监督平台,实现了改进干部作风、便民服务全覆盖的目标。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1121/7470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