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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对接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

2013年11月21日 16:02

记者今天从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新疆在全区全面实施就业促进计划,对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开展一对一服务,提供至少3次的就业岗位信息。 

自治区要求,各地要对所有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摸清底数,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对有创业意愿的,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全力支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网络创业等。各地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跟踪管理,确保服务不断线;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范围;将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帮扶对象。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1121/7471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