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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从政需从“心”开始

2013年11月25日 07:47

 

廉洁心理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基础和本质要求。廉洁心理是领导干部对廉洁从政的心理体验和信念追求,代表了领导干部对权力、地位、利益等的认识和态度。荀子曰:“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当前,社会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道德观念日趋多元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面临着更多的诱惑和考验。在相同的环境下,为什么有的领导干部能够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干净做事、清白做人,而有的领导干部却不能呢?其中一个要害在于心理因素。

一、廉洁心理是科学反腐的需要

在新时期,我们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力度越来越大,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预防和惩治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多方面的对策和措施。从反腐工作来看,制度反腐已成为反腐倡廉的主要战略选择。“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内因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腐败行为的发生,离不开心理防线问题。腐败心理是腐败行为的内在动力。腐败行为自始至终贯穿了规律性的腐败心理。腐败心理是引起并推动个体发动、维持、强化腐败行为的初始动力。在日常生活中,面对漏洞百出的管理制度、日益恶化的官场风气以及虚软无力的监督机制,领导干部置身其中首先会根据个人心理体验,在内心发生心理反应,比如产生的侥幸心理、从众心理和失落心理等。腐败行为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更是一种复杂的心理行为,是在错误心理支配下实施的行为。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人的本能欲望是腐败的根源性动力。“破窗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栋建筑物上的一块玻璃,又没有及时修复,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碎更多的玻璃。久而久之,这些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在这种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蔓延。针对于此,有人提出:“反腐败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失控和失效又何尝不是被打破了而搁置一旁。因此,反腐败的前沿阵地必须向心理阵地前移,心理阵地才是反腐败的第一前沿阵地;反腐败的主要手段必须向心理管理前移,心理管理才是反腐败的第一前沿主要手段;反腐败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必须向心理防线前移,心理防线才是反腐败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的第一前沿防线和保证。”没有心理防线的支持,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难以牢不可破。要保证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效,必须研究腐败的心理障碍,重视拒腐防变心理防线的建构。

二、廉洁心理是廉洁从政的要求

职业道德往往表现为某一职业特有的道德要求和道德习惯,表现为从事某一职业的人们所特有的道德心理和道德品质。职业行为的选择是职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会对从业者的职业活动后果产生直接影响。良好的职业道德只有转化为道德行为,并发挥它的职能和作用,才能产生出积极的意义和价值。廉洁从政行为是维系人们情感交流的一条纽带,向人们展示的是平等、友爱、愉悦的情感,有助于全社会职业交往形成良性循环。廉洁从政是一种职业道德行为选择,直接关系到职业道德义务、职责的实现,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在社会生活中,廉洁从政行为涉及社会利益关系,即这种职业道德行为必须有利于他人、集体和社会的利益。廉洁从政行为是领导干部自知的行为,即要求领导干部对自己行为的动机、目的以及由此产生的行为后果的道德性质有着清醒的认识,认清自己的职业行为是给他人、集体和社会带来利益,进而在实践中自觉遵守执法纪律,端正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增强职业责任心和荣誉感,不断提高执法技能和业务水平。拒腐防变是领导干部职业道德行为自控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领导干部会由于“身在庐山中”而带有一定程度的行为盲目性,或由于外在的环境利诱而出现行为偏差。为了防止“失之毫厘,谬以千里”,领导干部需要保持自警,“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控制自己的不良思想观念和私欲追求,保持“出污泥而不染”,选择廉洁自律的行为,顶住不为人理解甚至被人误解的压力。领导干部的职业道德是一种权力道德,是在行使公共行政权力和从事公务活动中的行为道德准则,调节和控制着他们的行为模式,激励他们塑造完善的道德人格,从而为提高和优化政府形象奠定基础。较之其他职业道德,领导干部的职业道德有更高的特殊要求,因为他们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可见,廉洁心理防线是固守领导干部职业道德底线的最后一道屏障。失去这道屏障,领导干部将可能背弃行政管理职业的尊严和价值,把自己置于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对立的境地。

 

三、廉洁心理是履行职责的保证

领导干部的从业积极性和效能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职业观念。严谨客观、精益求精的从业态度,可以使领导干部具有积极强烈的使命感,反之,从业态度不端正,就会使他们过分追求短期利益,甚至为了一己私利不惜突破道德与法律的底线。北宋诗人张耒有感于邻家孩子以卖饼为职业的辛勤,为儿子写下了一首诗,诗中写道:“业无高卑志当坚,男儿有求安得闲!”意思是说,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应该有坚强的意志,有追求的男儿怎能会有空闲呢?该诗表达了职业无高低贵贱之分的观点。美国著名思想家巴士卡里雅说过:“你在哪个位置,就应该热爱这个位置,因为这里就是你发展的起点。”心态失衡容易导致认识片面,行为偏激固执,情绪冲动与失控。一个人越是觉得自己吃亏太多,就越不能正确地认识和评价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及其规范的价值和意义,反而把社会对该职业的殷切期望,当作是一种苛求。于是把所谓事业心、责任感等抛在脑后,工作上无所用心,急于利用职业和岗位便利谋求个人私利。对于行政管理部门而言,领导干部的职业心态、精神状态、行为表现本身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一部分,特别是处在第一线的领导干部更易受到职业心态状况的影响,他们自身职业心态会传递给所面对的社会公众,产生一致的情感体验。在不健康的职业心态支配下,领导干部容易产生疲劳感,比如工作兴趣减弱、注意力下降、易怒、不耐烦等,从而造成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下降。因此,筑牢拒腐防变的心理防线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

四、廉洁心理是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

腐败的发生离不开腐败资源、腐败动机和腐败机会三个必要条件。公共权力属于腐败资源,是腐败的显性条件,缺乏监督制约的公共权力是腐败发生的先决条件,是腐败干部以权谋私的资本。腐败动机是腐败发生的思想根源,是腐败行为的内在动因。腐败机会是体制机制制度的漏洞和缺失的具体表现,是腐败行为发生的客观的、最直接的原因。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必须依据腐败行为的发生机理,消除腐败行为所依赖的一个或多个条件,构筑起权力防线、动机防线和机会防线。相比较而言,腐败动机是最为微妙的条件,人的心理不仅具有内在性和主观性等固有特点,而且易受外部因素影响,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和可变性,这增加了廉政风险的防控难度。十八大后,中央政府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从腐败心理角度来说,要达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目标,应有相应的心理管理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结合腐败发生的必要条件,要达到不敢腐,应抑制腐败动机;要达到不能腐,应控制腐败机会;要达到不易腐,应管制腐败资源。动机是直接推动个体行动以达到一定目的的内部动力,也就是说,动机是行为的直接原因。腐败动机是发动和维护腐败干部进行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并使其在活动期间内向达到一定目标的心理过程和内部动力。它是实施腐败行为的主体个性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反腐专家罗伯特·克利特加德(R.Klitgaard)在《控制腐败》一书中指出:腐败动机=贿赂-道德损失-[(被发现和制裁的机会)×(所受处罚)]>薪金+廉洁的道德的满足感。这个公式表明,腐败心理取决于腐败收益与腐败成本之间的对比关系。当贿赂所得减去从事该行为所承受的道德损失和法律风险后仍大于其工资收入和廉洁带来的道德满足之时,官员就会产生从事腐败行为的动机。反过来说,只要官员的权力受到应有的制约和惩处,同时官员的“腐败收益”小于其“工资收入”和“廉洁所带来的道德满足”,官员就不会或不敢去从事腐败行为。因此,提高腐败成本,可以预防和遏制腐败动机的产生。这里的腐败成本是指腐败行为所受到的法制制裁和道德制裁和惩处。腐败成本取决于惩处力度,惩处力度越大,腐败成本越大。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对腐败行为的惩处都比较严厉。例如,瑞典法律规定,任何人索贿、受贿或者接受不适当的报酬,都被认为犯有受贿罪,处以罚款或两年以内监禁,情节严重者判处6年以内监禁;任何人给予或答应给予他人不适当的报酬,不论数额多少,均被认为犯有行贿罪,处以罚款或两年以上监禁。新加坡法律规定,对任何提供、接受或索取贿赂者,可判决其缴付等于贿金的罚金,并处罚金高达10万美元或监禁5年。犯罪学上的心理强制说认为,人作为自然的存在者,具有趋利避害的本能。人之所以犯罪,是因为犯罪能得到一定的快乐。要抑制犯罪,必须使人们知道实行犯罪后所受到的惩罚与痛苦大于犯罪所能得到的快乐,使犯罪人确信,犯罪最终得到的是不快乐。因此,要抑制腐败动机,应提高腐败成本,对领导干部形成强大的心理威慑力和心理压力,从而促使其腐败动机的良性转化。

 

五、廉洁心理的培育途径

一要加强自我修养。自我修养是个人对其内在人格和道德感的自觉状态和培养,是个人按照自己的信念或者社会的期待,进行正确的自我认识、自我评价以及不断地进行自我调整、修正和完善的过程。加强自我修养能够让领导干部不断修正、完善,养成正确待人处事态度,获得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抵御外界不良刺激。具体而言,要“重学”,即对学习的重视和自觉,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奠定自己学识和修养的基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地改造自己、提高自己,这是自我修养的重要前提。培根的《谈读书》指出:“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论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领导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境界,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完善,使自身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得到提高。要在学习中锤炼自己的意志,陶冶自己的情操,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不断提高新形势下驾驭全局、推动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在各种压力、困难和考验面前自我调适的能力。

二要提高自我认识。领导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和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作风问题是滋生腐败的温床。作风问题、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必须转变作风、反对腐败,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认清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正确认识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决心以及采取的种种措施,克服急于求成、悲观失望以及姑息迁就的错误心理。要深入社会现实,实地体验社会生活,提升自身思想境界和心理承受能力。要学会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设计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从而避免低成就感。要学会心理调适,把自己变成更具有自控力的人,主动采取措施化解各种心理矛盾,保持身心平衡。

三要纯化思想动机。领导干部要正确纯化思想动机,当头脑中产生不良念头时,要认真反思一下,这个念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它将会产生什么后果,从而避免产生腐败动机。在工作和生活中,要以国家对行政管理的要求及相应职责来严格要求自己,要与别人比奉献而不是比索取。要认识到,自己之所以能够担任领导职务,是党和国家多年培养及自己长期奋斗的结果,要多思考当领导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点什么。要消除对腐败的心理预期,认识到当官和发财是没有交点,无法兼得,在这点上搞“结合”,注定要付出高昂代价。

四要净化社会风气。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在全社会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理念,形成共同的理想和精神支柱,并形成主流价值体系,改变人们评价事物的基本标准,消除人治、特权、等级等腐朽落后的观念。要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引导人们明辨是非、区分善恶、注重自我修养、纠正不良思想和行为,抵制和战胜各种腐朽道德,使社会公共生活秩序井然有序,家庭生活和睦幸福,让全社会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风气。要通过完善经济政策,培育和规范要素市场,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净化经济市场环境,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社会风气的好转创造社会环境条件。要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以弘扬优良社会风气为荣,走出荣耻混淆以至颠倒的价值倾向,回归社会生活的本来意义,坚持符合社会整体原则的文化价值立场。

(作者系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政治学博士)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1125/7475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