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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常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2013年11月25日 11:51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动力,以改革的办法巩固和扩大整治“四风”的成果,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整改全过程,坚决落实好总书记对河北提出的各项要求,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以整治“四风”推动全省各项事业开创新局面。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大事。端正发展的指导思想,放下GDP增长率的包袱,把主要精力放在扎实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大气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环境治理、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扶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任务上,努力建设全面小康的河北、殷实富裕的河北、山清水秀的河北。
——以改革的办法巩固和扩大整治“四风”的成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跳出条条框框束缚,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制度创新,更好地用制度管住干部的行为,用机制规范权力的运行。
——发扬钉钉子精神,努力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省委书记负总责,省委常委分工负责,各地各部门各负其责。坚持一项任务、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本台账、一抓到底,坚持开门整改、接受监督,加强宣传、典型引路,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重点抓好以下10项整改:
一、改革完善服务群众的制度
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等突出问题,对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作出制度性安排,密切干部与群众的联系,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1)改进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省委常委每人联系一个县(市、区)、一个村(社区)、一个家庭、一个企业、一个项目,每人每年与群众同吃同住不少于3天。省委常委坚持亲自阅批群众来信,做到件件有登记、有交办、有答复。省委常委每年要针对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现场办公,切实找到破解难题的办法。省委常委每人交5—8名基层普通群众朋友,定期联系、走访、谈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省、市、县直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分别确定1个隶属的基层单位和3个以上服务对象作为联系点,每季度至少到联系单位去一次,每半年至少与所联系的服务对象见面交流一次。在任期内,省委书记要深入所有县市,市委书记要深入所有乡镇,县委书记要深入每个村。每年安排一批机关干部到经济欠发达或矛盾较多的农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锻炼。加强干部实践锻炼,凡是没有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要优先安排下基层,锻炼时间一般为一年。
(2)整合设立群众服务热线。在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对政府部门各种热线电话予以整合,统一设立961890群众服务热线电话,24小时受理、办理本行政区域内群众生产生活各方面的诉求。按照“统一受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限时办结”的原则,全省统一建立即时受理、快速分办、协调联动、督查督办、限时办结、统一答复、回访反馈和舆情分析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3)创立基层综合服务群众的平台。在全省市县普遍建立行政服务中心、联合接访中心和群众服务热线的基础上,在乡镇(街道)建立综合服务中心,在村(社区)建立群众事务服务站,“一站式”办理群众行政许可、信访诉求、民生投诉、便民服务等事项。实行县(市、区)、乡镇(街道)干部定期到村(社区)驻点、村(社区)干部轮流值班制度。下放一批权力,对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由乡镇(街道)一级行使的权力事项,一律还权给乡镇(街道)。建立民情档案,详细掌握每户村民、居民的各项民生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普遍推行村民联系卡,将服务电话和服务职能告知群众,方便联系、主动服务。
(4)开通群众办事绿色通道。省、市、县所有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全部建立对外服务窗口,所有涉及群众的行政事项一律在行政服务中心或服务窗口办理。如暂时不能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或服务窗口办理的,机关单位要取消门禁制度,并设置服务引导台。
牵头领导:赵勇、臧胜业;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
二、改进完善党内生活制度
针对党内民主集中制坚持得不够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运用得不够好、党内生活制度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充分运用“四大法宝”,不断加强省委常委班子和各级领导班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完善科学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重大事项决策,事前必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扩大协商民主,充分论证和科学评估,必须经过法律法规合法性审查。决策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让每个班子成员畅所欲言。减少常委会议事事项,对重大问题议深议透。做到决策严守五条底线:损害群众利益的不决策、污染环境的项目和事项不决策、违背客观规律和群众意愿的不决策、违背法律法规政策的不决策、认识很不一致的不决策。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发生重大偏差和失误的班子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2)规范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度。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标准,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解决领导班子和个人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良倾向和问题,不断提高各级班子自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省委常委同志每年分别参加1个设区市或省直管县(市)和1个省直单位的民主生活会。
(3)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加强党内生活制度建设,创新党内生活方式。省委决定,每年3月23日“赶考日”作为省级干部和县以上班子成员“集体学习日”,每月第一个周五为全省党员主题党日。
(4)建立谈心交心制度。班子成员经常交流谈心,每年集中开展一次谈心活动,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省委常委同志每年与分管部门正职至少谈心1次,与部门班子成员每届至少谈心1次。
牵头领导:周本顺;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三、改进完善领导干部考核机制和选拔任用办法
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简单以GDP增长率论英雄、选任干部简单以票取人等问题,抓好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和干部政绩考核意见办法的落实,激励干部以良好的作风为民干事创业。
(1)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落实省委关于创新和完善干部目标综合考核评价机制“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实行分类差异化考核,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针对不同考核类别特点,设置差异性的考核内容和指标。整合精简省市各类专项考核和评选,取消名目繁多的 “一票否决”项目。取消对GDP的考核,重点考核质量效益、生态环境、民生改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在端正发展指导思想中的作用。引导广大干部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结构调整、生态环境治理、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扶贫攻坚等利长远打基础的大事。
(2)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实行重要岗位干部人选差额意向推荐,适当提高知情度较高人员的推荐票权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参加人员的推荐票权重可占到30%。建立健全酝酿干部常态机制,党委(党组)对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的建议方案进行充分酝酿。合理确定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和范围,规范竞争性选拔干部程序和方法,对竞争性选拔干部人选实行差额考察,差额提交党委(党组)研究确定。
(3)考核结果与干部选用挂钩。干部选用采用综合量化提名办法确定考察对象,将近三年年度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情况与民主推荐得票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计分,作为确定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选拔任用市县党政正职等重要岗位干部,也可召开党委全委会直接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核结果排名连续靠后的,民主推荐排名再靠前也不能任用,促进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抓落实、干事上,而不是用在做表面文章、跑关系、拉票上。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等问题,对已经造成财政收入、GDP不实数字,要在今明两年全部消化,坚决防止此类现象的继续发生。
(4)重大发展战略纳入立法。强化“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境界,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对“四大攻坚战”等重大发展战略通过地方法规予以明确,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与干部考核紧密结合,一任接一任坚持不懈地抓下去,防止因领导人的变动或因领导人关注点、兴奋点的变化导致重大发展战略摇摆多变,努力做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的业绩。
牵头领导:周本顺、梁滨;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人大法工委
四、改革行政审批和商事登记制度
针对基层和人民群众反映的行政效率低、行政审批项目多、企业登记“门槛高”等发展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精减下放审批事项。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事项衔接工作,加大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力度,全面清理省本级的行政审批事项,对没有合法设定依据的坚决公布取消,对省自行设定能够采取其他管理方式的不再进行审批。防止出现只减数字不减项目问题,解决变相设定行政审批问题,解决变相保留行政审批项目问题。全面公开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2)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大力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实行投资主体“零限制”、注册登记“零收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逐步放开经营范围登记。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只规定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其他的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
(3)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多部门审批、多层级审批、部门内部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环节,推行并联审批、联合审查,提高审批效率。试行涉企一口收费,清理收费项目,改革收费方式,规范收费管理。
(4)建立“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实行重点项目代办制、预约服务制、上门服务制等,坚持马上办、限时办,畅通绿色通道,压缩办理时限。
牵头领导:臧胜业;牵头单位:省纪委;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工商局
五、改革会议公文制度
针对会议文件和检查评比过多过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改进文风会风,消除“文山会海”。
(1)实行文件计划编报审批制度。坚持领导带头严格审批把关,实行前置审核和文件备案制,从严控制以党委、政府名义发文。压缩文件数量和篇幅,控制文件规格和发送范围。加快建设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处理系统步伐,构建网上办理和网络传输平台。
(2)对会议实行计划管理。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一般不得召开。原则上每年8月不召开任何全省性会议。拟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每年12月上旬由省直有关单位向省委、省政府提出计划草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年度内确需调整增加的会议,由有关单位提交书面请示,报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对召开的各类会议,由参会人员进行实时评估,满意率低于三分之二的要追究会议主办单位的责任。改进会议召开方式,对会议召开的天数、时间、规模作出规定,严格控制市县干部到省参加的会议。
(3)严格活动和检查评比审批制度。邀请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公务活动,分别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按程序审批。未经批准,省级领导同志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各级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立任何检查评比考核表彰项目,不得擅自组织任何检查评比考核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泛滥现象。严格控制各类节庆庆典活动,坚决撤销、停办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节庆庆典活动。
牵头领导:景春华;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人社厅
六、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针对当前信访工作中程序不规范,信息不公开,工作方法简单和部门间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加快信访制度改革,畅通民意诉求反映渠道,做好最直接最有效的群众工作。
(1)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是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出台、重大项目实施之前,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以防范、降低或消除实施过程中的涉稳风险。
(2)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分工合理、互相衔接配合的机制。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解决。
(3)完善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的机制。着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充分发挥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的作用,健全完善司法机关受理办理涉法涉诉机制。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最大限度地把行政争议解决在政府机关内部。对依法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的合同、财产纠纷,鼓励和引导群众通过仲裁渠道解决。建立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经过复查、评查、听证等程序,对法律问题解决到位、执法过错追究到位、解释疏导教育到位、实际困难按政策救助到位的,依法予以终结。加大对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牵头领导:赵勇;牵头单位:省信访局、省委政法委
七、改革“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
针对经费管理粗放、铺张浪费、特权现象严重等问题,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制度规定。
(1)改进公务接待管理方式。建立接待费用申报、审批、公示和财政统一支付监管制度。将公务接待与公务出差管理相结合,合理区分省内出差和公务接待范围,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公务接待费开支。加强差旅费管理,制定出差住宿和伙食费标准,省内出差执行当地标准,费用由出差人员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2)改进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标准,取消用汇财政审批环节,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面纳入预算管理。
(3)改进公务用车管理。积极探索公务用车改革,选取试点,在一定范围内试行取消公务用车配置,对公职人员实行货币补贴;试行集中管理、统一派车制度。试点成熟后,逐步在全省推开。
(4)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不准超标占用办公用房、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违规占用周转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和公车私用,不准违规配备秘书,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问题。
牵头领导:杨崇勇、臧胜业;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八、改革完善司法权力监督机制
针对群众和基层反映强烈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拓宽群众参与渠道,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冤假错案。
(1)以公开保证司法公正。推行司法信息公开,对法律法规、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以及政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受理案件范围、执法监督、工作纪律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推行司法活动公开,对执法窗口、监管场所实行实况监控,推进讯问、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对公众关心、群众反映强烈、普法作用明显案件的庭审活动进行网络直播。推行司法文书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案件和调解结案的案件外,各级法院的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推行司法场所公开,建立公众开放日,向社会各界定期开放办公场所,增加工作透明度。
(2)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法定证明标准,切实改变“口供至上”的观念和做法,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得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代表等旁听观审。人民法院不得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联合办案。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方上访闹访和地方维稳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对审判人员办理案件违反审判工作纪律或者徇私枉法的,依照有关审判工作纪律和法律的规定追究责任。
(3)加大执法司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队伍建设责任制,对队伍发生严重问题的,视情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隐瞒问题、包庇怂恿的加重处分。每年对执法司法队伍进行群众评议。
牵头领导:张越;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责任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
九、改革对监管部门的监督机制
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出了问题无人担责的现象,建立对监管部门的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实现谁用权谁担责、谁执法谁接受监督。
(1)改进对监管部门的监督。对纪检监察、审计、环保、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等监管部门,要明确监管责任,强化人大、政协、舆论和人民群众对执法监管部门的监督。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突出检查重点,创新检查方式,坚持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联合检查与独立检查相结合,加大抽查暗访力度,确保监督检查实效;建立直查快办纠错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和乱罚款等问题,快速查办,及时纠正。
(2)改革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严格的错案责任和违规执法追究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制定责任追究标准,明确责任追究层次,下面出了问题,监管部门要负连带责任,防止上下推诿,导致罚非其人、罚非其错、避重就轻等现象。
牵头领导:臧胜业;牵头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法制办
十、改革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针对一些单位存在的权力膨胀、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问题,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进一步做好清权、确权、晒权、控权工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确定权利边界并实行目录公开。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各类职权,特别是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监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积极推动各单位职权目录、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在网上公开,推动公开透明运行。
(2)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控。建立健全网上电子监控系统,推广运用电子评价系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控。全面启动统一电子监控平台建设,形成全省上下贯通、横向联通的监控网络体系。强化各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分中心的实时监控,完善群众满意度测评系统,积极探索电话回访、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群众的真实感受和意见建议。
(3)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大力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和城乡低保补助、征地补偿安置等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面的信息公开。积极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公开,真正做到建设计划公开、资金补助政策公开、招标管理公开、施工过程管理公开、质量监督管理公开、资金使用管理公开、竣工验收管理公开。
(4)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量化考核的具体办法,对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排名。通过明察暗访,着力发现和解决中心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真正把政务服务中心做实、做强。
(5)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制定出台有关制度办法,强化监督检查,规范自然资源交易、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充分释放资源要素效用,有效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6)积极推动高风险岗位轮岗交流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对省直各单位廉政高风险岗位的主要负责同志(重点是风险等级高的业务处长),任职满规定年限,必须进行交流。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真正形成正职领导、副职分管、集体决策、纪检监督的机制。
牵头领导:臧胜业;牵头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政府办公厅
责任编辑:郑瑜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1125/7476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