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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专家褚福灵:比较养老金与药价是认识错位
2013年12月05日 09:39
近期,由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众多事关民生的改革都成为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仅就社会养老保险方面来说,养老金双轨制、延迟退休、以房养老……一个个话题接踵而来。近日,又有媒体把目光对准了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相较于发达国家健全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以及我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的发展水平,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则刚刚起步,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镇)。
当前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在老龄化趋势加快的今天,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公众对农村养老保险现状的质疑,应该怎样解释?光明网记者采访了社会保险制度方面的专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教授。
当前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具有一定的补贴性、福利性和引导性
当前,社会舆论对我国正在实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新农保”的认识和理解是有差距的,没有从根本上了解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本质意义和社会作用。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以来,为了让更多的农村居民加入到保险制度中来,设立了比较低的缴费标准,年缴费金额从100元到500元划分为5个档次,缴费人员可以自行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如果参保人选择一年缴费100元的档次,一个月只缴不到10元钱,相应的在60岁之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也就很少。中央确定的农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可是我们不能简单地拿这个标准与城镇职工的养老金水平相比较,城镇职工每年的养老金缴费额要远远高于农村养老的缴费水平,因此相应的领取金额也必然高于农村居民。
因此,要正确认识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问题,需要从缴费标准、从待遇水平等方面做出全面衡量,从这个角度来讲,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目前明显具有一定补贴性、福利性和引导性。
提高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水平才是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任何保险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都有一个目的性和作用定位的问题。因此,我们首先要认清我国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补贴性质的制度,还是一个确保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这一点是理解和评价当前制度好坏的前提。
如果定位为补贴性制度的话,也就是说,当前农村养老保险的作用仅仅能达到“有比没有强”的效果,能为农民的生活条件提供一定的补贴之用;但是要真正保障参保人的基本生活水平,还是要靠其他多方面的手段才能实现,比如土地收入和家庭子女养老方面,以及个人收入来保障基本生活。
目前我们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这种主要依靠补贴性质的制度是不可持续发展的,下一步改革要做的就是要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要按照不同时期农民个人收入的增长来逐步提高。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自身发展的规律,如果设想一年才缴费100元,60岁之后一个月就要领取200元甚至更多,这样的期望是不可能实现的,也是有悖于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规律的。当然,政府也要适度地、相应地提高农村养老保险的补贴水平,但是关键还是要参保人积极缴费。随着居民收入的逐步提高,缴费能力也会逐步增强。
养老保险和社会救助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两个重要途径
当谈到提高农村居民的参保缴费水平时,人们总是提及农村有很多居民是长期处在无收入或者低收入状态,认为与提高缴费水平有矛盾。实际上,这种认识是把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制度混为一谈了。
养老保险制度本来解决的就是有一定收入人群的养老问题,他们能够承担一定的缴费金额;至于完全没有收入和低收入的人群,则不是养老保险制度涉及的范畴,应该是通过国家的五保制度和低保制度等社会救助手段来解决,当然这一制度也要进一步完善。对于没有收入和低收入人群,由国家来保障其养老问题,而不是通过保险制度,这个问题在农村和城镇都是一致的。
现在我们所说的提高当前农村养老保险水平的问题,就是针对有一定缴费能力的农村居民,要逐步提高他们的缴费水平。所以,要全面、综合地来看待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问题,不要只是强调55元的标准有多低。农村养老的制度还没有定型,未来要保持其可持续发展,必须通过养老保险和社会救助两条途径来最终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因此,针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农村居民,要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提高养老保险的缴费水平,这样才能达到较高的待遇水平。政府也要根据财政收入的情况,加大补贴力度。但是,养老保险制度归根到底要以缴费为基础,不能以补贴为基础,因为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并且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老人已经超过1亿,农村老龄化问题严重,所以,必须逐步建立与收入水平相挂钩的缴费制度。
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是农民收入的提高,然后才是逐步提高其缴费水平,由此使得自身的待遇水平得到提高,这才是养老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逻辑。
把55元养老标准与几盒感冒药等价是对制度的认识错位
媒体报道上说,农村养老制度55元的养老标准太低了,一盒感冒药都要10几块钱,农民感冒一次买几盒感冒药55块钱就没有了。实际上,把55元的养老标准与集合感冒药等价是对制度认识的错位。
这55元代表的最低养老保险标准是针对农村居民养老生活保障的,而感冒药的问题则是要靠医疗保险制度去解决,也就是现在的“新农合”正在做的工作,两者没有直接关系,不能相提并论。这样的认识是缺乏大局观和不理性的。
虽然55元很少,但是在极其偏远的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区,对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也能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我们不能拿北京等大城市的消费水平来做比较,消费水平在全国差距巨大。此外,55元是一个起点,并不是统一的额度,在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还有一些补贴,比如北京能达到300多元每月,有些地方更多,情况不太一样。
我们要理性客观地看待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要考虑作为这样一个补贴制度,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因为政府的补贴是有限的,要遵循保险制度发展的规律。政府的钱都是来自经济发展,经济不发展,政府的税收就没有了,那样的话大家都躺在地上吃大锅饭,这是不可能的。
因此,我们提倡的是“适度的福利”,更重要的是,每一个劳动者都要积极地去劳动,为自己创造财富,增加收入,不断提高自身的缴费水平,这就会形成积极的社会保障制度,否则就是消极的。
责任编辑:葛立新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1205/7493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