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重大事件专题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医疗
济宁启动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2013年12月10日 13:46济宁新闻网讯 济宁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12月6号启动,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引进商业保险公司,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实行"再保险"机制,最大程度减轻患者的负担。
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筹集,所需资金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划拨,参保人员个人不缴费。
据了解,一个自然年度内,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赔付最高限额为12万元,加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将达到25万元。
责任编辑:李妮玮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1210/7500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