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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女车主不堪罚款喝农药,谁之过?

2013年12月13日 09:30

 

【百姓心声案例】

【事件介绍】

女车主不堪巨额罚款 当执法者面服毒自杀

11月14日,在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被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司机称在出示了月票(每月给路政3000元)和年票(每年给运政3000元)后,路政部门仍要罚款,女车主求情未果,当场服剧毒农药自杀,现在仍在医院抢救。接受记者采访时,执法人员称是正常执法,不清楚女车主是否喝药。

事件

不堪罚款女车主服毒

地处河南最东部的永城市毗邻安徽、江苏、山东三省,是连接四省的交通要道。货车司机反映,这里是有名的三多:执法人员多、罚款金额多、罚款花样多。最近甚至有货运车主不堪罚款喝药自杀。

据货车司机郭万里讲述,11月14日17点多,他开车和车主温丽一起去送石料,在永城市沱滨路附近,被一辆交通执法车超车拦下,对方要他出示“票”。

郭万里说,货车车主向永城运政、路政执法部门事先缴纳的超限罚款的费用分年票、月票两种。年票是向运政执法部门缴纳,一年一次,每车3000元,超载行驶不罚款。月票则向路政执法部门缴纳,每月3000元。当时,他和车主都以为拿出年票就会像往常一样放行。但运政执法人员看了年票后打电话叫来了公路局的人。

约5分钟后,一辆流动治超车赶到。一看路政执法人员来了,郭万里赶紧拿出10月29日刚缴过的罚款月票,有效期到11月29日。

但对方坚持要罚款。僵持间,一个路政人员告诉郭万里,现在超载货车除了月票,还得再拿钱出来打点,才能放行。

闻听此言,温丽马上乘一辆出租车离开了,七八分钟后回来时带了一瓶农药。

郭万里说,温丽拿农药对路政执法人员说,“你要不让我过,我就死给你看。(路政执法人员)说,那你死,你死跟我们没关系”。温丽毫不犹豫地打开瓶子,喝下了农药。

 

路政称不知对方喝药

此时,闻讯赶来的车主家人赶紧夺下农药瓶。

温丽的哥哥刘怀洲说,温丽喝药后手和脚都在颤抖,但路政部门在场的几位负责人立刻开车走了,执法车也拒绝送人去医院。家属打120叫来救护车将温丽送到医院抢救。

对于上述说法,永城市公路局路政大队大队长高永福接受采访时,否认存在月票,“我不知道月票什么概念”。

说起当时的情况,他称超载处罚是正常执法,“咱就跟车主反复地做工作,你车辆违章超载,一直在劝解。我们工作人员就把药瓶子夺下来了,把车主给拖一边去了”。对于执法人员没送温丽去医院的原因,高永福称“不知道车主喝药”。

两辆车半年被罚20万

常在永城一带跑的货车司机、车主们介绍,他们被迫常年购买运政、路政罚款年票和月票,但有时只有这两张票还不“保险”。

郭万里说,温丽之所以拿命相搏,并不仅仅是为了当天的罚款,10月份他们刚被罚了好几万元。尽管他们按时购买年票月票,但执法部门要罚就罚,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

据刘怀洲介绍,他们兄妹俩今年4月共同出资贷款买了两辆货车,每辆车30多万,贷款首付20多万元,每月需还贷2万多元,被扣的是其中一辆。从4月买车到现在,两辆车跑运输也就半年多,但光罚款就将近20万,有时一次罚几万元。眼下,他10月份和11月份的贷款都没能交上。

温丽跟车当天,兜里只有300多块钱,是她和司机的饭钱。

11月26日,记者离开永城时,温丽的货车仍停在事发现场,两辆路政执法车一前一后堵在公路上,几名执法人员日夜轮流守候,吃睡都在车上。

由于当事人眼下还在医院抢救,事件真相只能等待相关部门的介入和调查。

调查

路政运政执法人数存疑

据永城市公路局法制办主任曹学军介绍,该局路政执法人员包括流动治超人员共40人,没有临时工。路政大队大队长高永福则表示,路政执法人员按政府编制是70人,目前有42人。而在当地路政执法检测点,记者偶然发现一张人员名单表,共有44个人。

据一位知情人士介绍,路政大队有将近100人。其出示的当地公路管理局通讯录显示,路政执法大队有48人,现在在职的有很多人没填。

 

据永城运管局副局长兼运政大队大队长刘新栋介绍,该市共有运政执法人员50个人。具体人数要问财会人员,但记者未能得见财会人员和花名册。

关于资金,刘新栋表示,路政执法人员的收入由财政每年拨付400多万元。对于每年能罚多少钱,他以“我没有参与”作答。

关于超限站一年罚款数额,曹学军说大概300多万,“这个钱我们也不问”。

治超队伍经费依靠罚款

距离永城市区六七公里处的高庄超限检测站,是运政部门设立的,货车司机们对其反应强烈。记者乘坐一辆超载货车到此体验发现,只要交200元罚款,超载车即可继续上路行驶。货车司机介绍,超限检测站一直是这么做的。

据知情人介绍,路政和运政执法人员经费多是从罚款中出,“罚100块钱,返(还)给(执法人员)70块钱好处费,(合)一块,然后决定怎么分”。

货车维权司机王金伍曾对永城的公路管理状况进行过调查了解,他说,类似的问题比较普遍。治理超限人员队伍庞大,一些县治超队伍过百人。经费来源靠罚款返款,单位福利待遇也要靠罚款。

三辆路政执法车违法使用

记者调查采访时,又有群众反映,路政部门的执法车辆存在违法使用问题。记者经查询发现,确实有几辆车2009年的违法未处理,到现在2013年了仍在使用。对此,永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书记表示,不了解具体情况。对于执法车违法这种情况,其解释原因是“现在没车”,并透露类似情况的车有三辆。

探因

多头管理治超成难题

对于公路“治超”为何难以根治的主要原因?在这个行业摸爬滚打10来年的货车司机王金伍指出,根本原因就是现有体制造成的,涉及治理“三乱”的有关部门就有十几个,包括交警、运政、路政、城管、环境、卫生、林业、盐业、质监、工商等,由于政出多门、各部门虽都有法可依,但处罚标准、金额多少又不一样,这种情况下,货车司机压力很大。“你遵守了公路法,违反了交通安全法,你遵守交通安全法,你不一定遵守道路运输条例,你遵守道路运输条例,你不一定遵守城市道路条例,所以说只要在(多个部门管理)部分,政府(多部门管理)部分,货车司机,你早晚都是违法”。

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聂士亮:联合治超治标不治本,要从源头上治理,生产厂家要做到车辆符合标准;第二个,建议有关部门对汽车改装、特别是大货车的改装进行治理。

维权司机王金伍:要从源头解决超限的问题,就要解决多头管理的问题。现在超限是什么部门都管,但各有各的标准。如果这些标准都执行的话,货车根本生存不下去。这些执法部门也知道,但是他们各按各的标准,他们只顾自己罚的款而已,治理超限,只是做样子的。

 

女车主不堪罚款喝农药 如此“正常执法”?

自杀女车主哥哥称,兄妹两人跑运输半年多,两辆车光罚款就将近20万,有时一次罚几万元。此次罚款数额较多,妹妹不堪重负选择自杀。妹妹喝药后手和脚都在颤抖,但路政部门在场的几位负责人立刻开车走了,执法车也拒绝送人去医院。而执法人员回应记者,是正常执法,不清楚女车主是否喝药。

据一货车维权司机王金伍介绍,他曾对永城的公路管理状况进行过调查了解,他说,治理超限人员队伍庞大,一些县治超队伍过百人。经费来源靠罚款返款,单位福利待遇也要靠罚款。我们暂且不说王金伍的说法是否属实,但因为公路收费,执法人员处理不当,致使女车主服农药自杀一案是事实。

罚款是为了惩戒违规司机,教育他们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思想,但如果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不注意工作方法,只知道一味地要钱,从而造成一场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那么导致这样的结果应该怪谁呢?笔者认为,这场悲剧的发生根源就在于执法者的执法为民理念的缺失,导致执法方式不当。我们知道不同的理念决定不同的行为方式。假如永城市运政执法人员在执法的时候能多一些以人为本的意识,能够多一点人文关怀,多一点服务群众的理念,那么他们可能会采取更为适当的方式完成执法,那么这场灾难可能不会发生。

原本可以避免的一起服毒自杀案件就这样发生了,不管女车主的生命是否有危险,作为在场的执法人员,以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者,是不是应该反思呢?面对服药自杀的车主,路人可能都会伸出一双援助之手,而在场的执法人员却拒绝送伤者去医院。这就是你们所说的正常执法吗?

其实无论是商贩与城管人员,还是车主与路政人员,只要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执政理念,采取正确的执法方式,即使是矛盾体也可以变成和谐的一对。

执法不宁,公路何安?

路上的安全有很多种,规则公平、执法文明,这恐怕也是最要紧的安全之意。如果超载可以通过“月票”、“年票”,甚至各种多如牛毛的罚款来赎买,道路交通安全之说或许就要沦为笑谈。女车主服毒事件尽管真相未明,但其间牵扯出的板上钉钉的罚款潜规则,依然触目惊心。

回头看看,“包月罚款”隔三差五被媒体曝光,各地专项整治年复一年,最后还是禁而不绝,症结究竟在哪里?根据1994年《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只有公安部门可以在公路上设置检查站,但现在除了交警外,交通部门下属的路政、运管、超限站,甚至城管、林业、卫生、煤炭、盐业部门随意上路查车已成为常态。全国公路三乱治理,到2014年,就满20个年头了。公路三乱现象近20年来不仅没有禁绝,反而花样翻新,甚至闹出人命,这难道只是偶发事件?

 

超载固然违法,但执法者知法犯法、为超载大开方便之门,这种以罚代管的逻辑,谁说不是超载乱象的起因之一呢?中国物流信息中心提供的数据称:保守估算,2010年,中国货物运输总量75%是由公路承担的,过路过桥费占到了运输成本的35%到50%,其中就包括了大量的乱罚款乱收费部分。2011年,中国道路运输费用27000亿元,专家据此推算,公路罚款在3000亿元以上。种种惊人数据,最终成为民生与产业上的沉没成本:譬如一车几分钱一斤的蔬菜,被马路执法者几番打秋风下来,不卖几毛钱都没法回本。

包月罚款等各种执法违法难以消停,离不开以下两个原因:一是多头执法,涉及治理“三乱”的有关部门就有十几个,虽都有法可依,但处罚标准、金额多少各有弹性。就像货车司机说的,“你遵守了公路法,违反了交通安全法,你遵守交通安全法,你不一定遵守道路运输条例,你遵守道路运输条例,你不一定遵守城市道路条例,所以说货车司机早晚都会违法。”二是在人与钱上管理孱弱,出事后往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难以真正釜底抽薪。治超人员的薪资来自罚款、福利待遇来自罚款,加上用人无序、收支管理失衡,“薅羊毛”薅死羊也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

执法不宁,公路何安?眼下而言,清理执法队伍、健全监管体系、厘清执罚权责,已是公路执法三乱治理的当务之急。再不刮骨疗伤,这样的惨剧恐怕还会上演。

【启示与思考】

罚款居然有“月票”、“年票”,这样的罚款当然不是为了治超,纯粹只是为了捞钱。媒体每年都会曝光公路罚款乱象,与前些年相比,各种随心所欲的滥罚方式,无疑有过之而无不及。从1994年国家明确发文提出治理公路三乱至今,20年来,各级政府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已是数不胜数,媒体的曝光也是一起接着一起,为何还有那么可怕的罚款要逼得人自杀?

这位货车车主的行为也许有些过激,但是能够做出如此过激行为,一定有着其原因。想一想,是怎样沉重的罚款,竟会逼得车主因不堪重罚而喝农药?又是怎样的冷血,逼人自杀后还要冷冰冰加上一句“你死跟我们没关系”?如果不是“车主不堪巨额罚款当执法者面服毒自杀”这样的“猛料”,公路滥罚的新闻是否都已不再能刺痛麻木的神经?他们甚至连一点“江湖诚信”都没有,明明已经收了罚款月票、年票,仍旧要罚就罚毫无商量余地。

由此形成的恶性循环,只能是倒逼着货车司机都去违章;公路乱罚款、乱收费难治就难在其中有个别部门的利益支撑。公路三乱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实际上不是能不能管住的问题,而是愿不愿管的问题。而若不理顺公路上的执法体制,清除部门利益主导规定,公路“三乱”永无宁日。因此,痛下决心,首先从管理体制上追根溯源,把多头管理的相关职能集中起来理顺,才是主管部门真正根治公路散乱问题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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