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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大跨越 枝叶总关情——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述评之六

2013年12月15日 19:12

 

新华网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杜宇、林晖)这是具有历史性跨越的35年:城乡居民生活由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并向全面小康迈进;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生活水平提高最快。

改革开放以来的35年,党和政府书写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民生“答卷”,越来越多的群众得以共享发展的成果。

就业规模持续扩大 就业方式日益多元

48岁的季丰蕊,上世纪80年代初,接父亲的班进了郑州一家国棉厂,成为一名正式工人。从那家倒闭的国企下岗后,她摆过地摊,应聘过私营企业,如今,从事家政服务。

季丰蕊的经历正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就业体制不断变革的缩影。

35年来,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新机制基本形成;就业渠道和方式日益多元化。劳动力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域间流动频繁,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钟点工、弹性工作制等各种就业形式蓬勃发展。

就业是民生之本。破解人口大国的就业问题,绝非易事。35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就业问题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全国城市和大部分县都建立了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窗口的综合性服务场所,对城乡劳动者广泛开展就业政策和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服务,基本实现了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促进就业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在上世纪90年代颁布实施劳动法的基础上,又先后颁布实施了职业教育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特别是进入转型发展的新阶段后,根据人口结构和就业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了就业优先的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缓解了就业矛盾。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978年-2012年,我国就业人员从40152万人增加到76704万人,年均增加107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保持基本稳定。与此同时,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2012年,我国农民工数量达到2.6亿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始终坚持就业的市场化方向,坚持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坚持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坚持城乡统筹的发展道路,推动我国就业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收入水平显著提高 生活质量极大改善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1978年增长71倍,年均增长13.4%,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增长58倍,年均增长12.8%,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7.5%。

此外,城乡居民拥有的财富显著增加。2012年末,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比1978年末增长1896倍。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居民拥有的财产性收入从无到有,2012年占人均全部年收入比重上升到2.6%。

收入增长的背后,是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极大改善。2012年,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比1978年分别下降21.3个百分点和28.4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比1978年分别增加26.2平方米和29.0平方米。

消费领域不断拓展,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彩电、电冰箱、空调、电话等耐用消费品逐步普及,汽车、电脑等高档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大幅提高。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末,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移动电话、计算机和家用汽车拥有量分别为212.6部、87.0台和21.5辆,分别比2000年末增加193.1部、77.3台和21.0辆。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说,35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效率和公平兼顾,确保了城乡居民收入和财富的快速增长。

 

社会保障全面推进 上亿人口告别贫困

“政府的养老保险每个月给我发55元养老金,年满70岁的老人每月还能领到村里30元的养老补助金,口袋里常有钱呢!”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贾官村70多岁的张月梅老人乐呵呵地说。

张月梅领取的养老金来自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这项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起构成了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石,为中国百姓织就了一张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网。

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经历了一个从低层次到制度建立完善再到全面推进的演变过程。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建设,截至目前已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从养老保险看,2012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0426.8万人,比1989年末增加24716.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48369.5万人。

从社会保障其他方面看,2012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人数分别为19861.3万人和15224.7万人,分别比1994年增加19486.7万人和7256.9万人;2566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8.3%;2143.5万城市居民和5344.5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社会保障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如此评价。

遥想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仍处于较低水平,社会保障体系十分薄弱,众多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尚未解决。1978年,按照当时的贫困标准,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达2.5亿,约占全部人口的四分之一。

35年来,我国不断推进扶贫开发,投入大量资金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民生事业,上亿人口告别贫困。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1274元的扶贫标准,截至2010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下降至2688万人。按照2300元新扶贫标准,2010年农村贫困人口为16567万人,2012年为9899万人,两年间平均每年脱贫3334万人。

联合国粮农组织总干事达席尔瓦表示:“中国的努力是使全球饥饿人口减少的最大因素。联合国在2000年提出的千年发展目标中计划在2015年使贫困和饥饿人口减半,中国正走在实现这一目标的道路上。”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1215/7507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