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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元民生保险”的多重积极效应
2013年12月17日 13:41
【基层执政案例】
【事件介绍】
陕西铜川推出“一元民生保险”
陕西省铜川市《一元民生保险实施方案》12月5日在该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上通过,区县民政部门为每人每年缴纳1元保费,投保人一年保险期内享受“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
据悉,“一元民生保险”为区县民政部门给辖区内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每人每年缴纳1元保费标准,集中统一进行投保,被保险人在一年保险期内享受上述两项保险服务。
“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分别是指被保险人因见义勇为以及因自然灾害或抢险救灾导致伤残或死亡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承担保险责任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等。
“一元民生保险”理赔分死亡理赔、医疗理赔和伤残理赔。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导致死亡的,每人赔偿5万元;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致伤进行急诊、抢救、住院治疗的,对符合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按90%的比例赔付,每人一个保险期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5000元;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导致伤残的,按伤残等级,以每人5万元限额按1%-100%比例赔付。
据悉,在一个保险期内,每个被保险人赔付限额为5.5万元,即死亡理赔5万元,医疗理赔5000元。
“一元民生保险”:钱少分量重
这一举动曾被认为是“政府投保,让个人受益”,此言只是说中了一部分,因为受益的可能是当地所有的民众和公共秩序。我们每天在网上浏览各地新闻,见义勇为的事例常常看到,但有时也会看到这些事例中尴尬的一面:公交车上见义勇为后被救者未现身、民警抓捕小偷受伤而失主路人围观不助……人们看到这些新闻时当然会不由自主地批评一些人的冷漠,甚至或者对其进行道德批判。若易地而处,是否每个人都会真的挺身而出?能否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本身就是一个艰难的问题。坦率来讲,“一元民生保险”无法得到百分之百的肯定答案,但会使更多的人面对这个问题时作出社会所希望看到的选择。
面对危险时,那些没有挺身而出的人有的也是经过“理性”思考,最后或寄希望于别人出手相助,但更可能的原因是出于对自身安危的担心乃至未来的忧虑。的确如此,尤其是在一些急难险重的情形下,见义勇为意味着自身会冒风险甚至危及生命安全,这样有人会因此犹豫也是在所难免的。
与此同时,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事件在现实中并非孤例,人们心生犹豫后进而退缩和这类事件难脱干系。整个社会呼吁要弘扬见义勇为的风尚,那么就要从减轻人们的心理包袱上着手。陕西铜川的方法无疑是对症下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人们的顾虑。诚然,有人会认为很多地方可以通过见义勇为基金或其他方式对挺身而出的人进行支持或鼓励,但事实上这种方式更多的是在事后进行,其并不足以消除人们的担忧。谁也无法预测到挺身而出后会发生什么,这种不确定性足以吓阻住很多人的脚步。但是,“一元民生保险”至少在人们考虑是否要见义勇为前,传递了一种鼓励的信号,建立了一项基本保障,让人们对未来的结果有更多确定的预测。正是这样的机制,会使更多的人敢于见义勇为,使见义勇为的人受伤害后得到更多的保障。
人们可以呼吁见义勇为,但是仅靠语言感召或无法形成,我们更需要的是“一元民生保险”这样的政策,能够现实地推动更多的普通人敢于见义勇为。在每个社会中,都有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人,这类人在面对急需帮助的人时常常会退避三舍,而出于对结果不确定性的担忧,常常会令想见义勇为的人也会随之亦步亦趋。如果能通过现实的政策设计,减少这些担忧,使有心见义勇为的人增多,今后机会主义者将会越来越少,树立良好的风尚就变成水到渠成的事情。
“一元民生保险”也是一种“见义勇为”
“一元民生保险”花钱不多,效果却不容小视。“政府出资,保险赔付,个体受益”,如此运作模式,确实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维。“一元民生保险”作为一种全新的救助模式,起到了“四两拔千金 ”的杠杆作用,其做法值得肯定。
如何激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行为 ,一度成为公共治理者的心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政府公共行为与市场需求的有机结合,还需要转换治理思路。一方面,政府对于见义勇为救助和自然灾害救助负有兜底责任,比如因见义勇为而受伤,或者因自然灾害而流离失所,政府应当也必须实施救助。另一方面,从道义的角度来说,政府也应当做到“不让每一个人落下”。不过,肩负无限责任的政府在执行时,却又面临着有限的困难。虽然各地为见义勇为出台了一系列的扶助和优惠政策,但很多并没有体现出救急的作用,比如考试加分、选用廉租房优惠等等,都不具有普惠性和常态性,其公平性也值得拷问。实际上,这样的制度设计属于“亡羊补牢”,具有某种不确实性。而“一元民生保险”既有普惠性,又有公平性,更具有事前防范的作用,给每个人释放了明确的信号,使个人权利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应当作为和如何作为往往是两回事,由于服务对象的数量过多,而公共责任者又具有某种固有惰性,个体权利得不到保障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见义勇为者同歹徒作斗争而倒在血泊中,结果却面临“无钱医治”的状况,这个时候应当出面的公共责任者,却迟迟未能及时介入,导致英雄“流血又流泪”。但若是有了“见义勇为和自然灾害险”,英雄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无疑具有强大的正能量作用。
更重要的是,政府为个人投“见义勇为和自然灾害险”,相当于将见义勇为和自然灾害的责任进行了“外包”,不但实现了自身职能的调整,让万能的政府从具体的事务中解放出来,从而做规则的制定者而不是执行者,做政策的监督者而不是实施者,同时也有助于保险行业的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对于培育社会自身的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这一点来说,“一元民生保险”不仅增强了“见义勇为和自然灾害险”的抵抗风险,实现了政府、个人和保险公司的三赢,更是社会治理思路的调整,以及对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探索。
一方面是主动放权,实现保险的社会化;另一方面是全面担当,使惠民政策更加有效地落实,“一元民生保险”也是一种“见义勇为”。对于这样的做法,不仅应当鼓励和提倡,还应进行扩大化和普及化,使之涵盖到个人更多的权利,比如“失业险”、“伤害险”、“意外险”等等。由此既分担了政府灾后救济救助的责任,又让公众的权利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障。
“一元民生保险”的“民生分量”很重
政府出资,给老百姓买一份“见义勇为和自然灾害险”,这的确是稀奇事,恐怕还是首次。虽然花钱不多,但却能够让民众受益。特别是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值得肯定和庆贺。
为民众买一份“一元民生保险”,所花的钱不多,但意义却非凡。一方面体现了民生为重;另一方面从物质层面缓解了见义勇为者的可能面临的困难。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我们见得不少,这也让许多见义勇为者感到寒心。据了解,目前,铜川市对因灾死亡人员是政府一次性给予其家庭5000元抚慰金;对见义勇为者,要根据其表现和贡献给予表彰奖励,但都不是很高。而“一元民生保险”则犹如“救星”,会帮助困难者解决许多生活难题。
“一元民生保险”虽然用的是市场化的“保险”,但内涵却是体现出民本意识。虽然钱不多,但那么多人,也是一笔不少的开支。如果没有以民生为重,也未必能够拿得出来。最需要值得赞赏的有二点:其一,没有排除外来人口。目前铜川市户籍人口大约84万人,暂住人口大约2万,该方案实施后,这些人都将享受“一元民生保险”规定的赔付内容。这种打破户籍界限的做法,最为难得;其二,“一元民生保险”将是铜川人的长久利益,不只是一年保期或者一届政府的事,而要“管常年”。换言之,“一元民生保险”不是一阵风,不是哗众取宠,而是作为民生福利而存在。
或许其它地方复制“一元民生保险”并不困难,拿出一笔钱,也是容易的,但最为关键的是“民生意识”能否被复制,“民生分量”是否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上。不少地方多建有“民生工程”,可许多“民生工程”却往往成为“烂尾工程”,因为这些“民生工程”只不过是形式,是为当地官员的“政绩”添砖加瓦的。当换取了“政绩”之后,也就懒得再管了。
“一元民生保险”不只是会推动当地见义勇为风气的浓厚氛围,当老百姓受到自然灾害侵害时,似乎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保险赔付”,不仅能够解决燃眉之急,而且还能够温暖一个时间段。那个时候,老百姓最为感觉的就是政府了。
“一元民生保险”体现的是“民生分量”,这是心中有百姓的为民举措,这样的“民生保障”多多益善。
“一元民生险”带来的多重启示
保险大家都不陌生,但是由政府投保的“民生险”却让人眼前一亮。这不仅是由于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案例频频出现的情况下,公众十分期待政府拿出尽可能多的措施来降低见义勇为的风险,守护社会正义,而“一元民生险”正是积极作为的表现;并且还由于它附加着更宽广的民生保障,受到自然灾害如洪灾、冰雹等,这份民生险也将为受灾民众送去温暖。
这份民生险的一个启示是,倡导美德,政府有责任做得更好。道德的重建不是一蹴而就的,就见义勇为而言,弘扬它,需要道德传统以及舆论氛围的熏陶,同时也需要现实的保障机制。建立保障与奖励机制,不是说见义勇为者必须获得多少功利性的好处,而是要让其免于流血又流泪。这当是一种基本的社会规则。从此种角度来看,相比各地出台的见义勇为行为奖励办法,铜川市的做法为我们带来了另一种思路,将见义勇为纳入到保险项目,无疑是对见义勇为者权益的另一重保障。
“一元民生险”的又一个启示在于:在民生问题上,政府不必孤立地去包揽问题,可以和其他社会组织包括金融保险组织合作,以求得更高效率。比如,这次的“一元民生险”,政府只是投保人,而相关的赔付工作则由保险公司来具体操作。依托保险公司这样成熟的社会机构,有助于更专业、更快速地对待救助的见义勇为者进行赔付。不少地方都有见义勇为的奖励规定,但认定程序繁琐,赔付办理时间较长,这也是许多见义勇为者感到心寒的原因。有了见义勇为险,因见义勇为而负伤的将能够得到及时的帮助。
“社会能办好的,都交给社会办。”政府通过购买保险服务对见义勇为者进行兜底,并将自然灾害的风险也估算在内,可谓一举多得。呵护了道德,也保障了民生。应该看到,这样的思路转变所促成的合作模式,看似是政府将责任分摊给了社会组织和保险行业,实则是责任的进一步厘清,政府不必事事亲为,更应该做的是以规则守护人身份,确保监督在场,守护公平正义。
铜川市“一元民生险”所带来的启示是多重的。为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兜底是政府责任的体现;保险实现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全覆盖,体现了民生服务的公平与不断延伸;果敢地与保险公司合作,是创新,也是放权……
【启示与思考】
“一元民生保险”作为一种全新的救助模式,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其做法值得肯定。虽然各地为见义勇为行为出台了一系列的扶助和优惠政策,但很多并没有体现出救急的作用,比如在考试加分、选用廉租房优惠等方面并未得到体现,因而不具有普惠性和常态性。同时,这样的制度设计属于“亡羊补牢”,具有某种不确定性。而“一元民生保险”既有普惠性,又有公平性,更具有事前防范的作用,给每个人释放了明确的信号,并使其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
更重要的是,政府为每人投“见义勇为和自然灾害险”,相当于将见义勇为和自然灾害的责任进行了外包,政府大胆尝试与其他社会组织包括金融保险组织合作模式,不但实现了自身职能的调整,同时也有助于引导社会、个人参与公共事务,培育社会自我向善、净化。从这一点来说,“一元民生保险”更是社会治理思路的调整,以及对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探索,此举无疑值得我们更多决策者思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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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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