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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将挂“公示栏”
2013年12月18日 13:42昨日,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为市三院、康乐幼儿园卫生室、丽都整形美容医院等医疗机构悬挂起“太原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即日起,执法人员将陆续在全市3383家医疗机构悬挂这种公示栏。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可以根据“公示栏”的信息,方便、快捷地了解所就诊机构的执业情况和医疗服务情况,做到知情就医、选择就医。
据了解,这种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医疗服务信誉度等级、投诉举报电话、卫生监督员。同时,由市、县(市、区)卫生局,根据有关规定,对全市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评定,并分为 A、 B、 C、 D四个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在信息栏中。其中,A级为示范化医疗机构,B级为规范医疗机构,C级为合格医疗机构,D级为不合格医疗机构。
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王万金说,公示栏的实施,可方便患者了解医疗机构执业情况,监督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同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律。今后,患者如在就诊医疗机构未看到“太原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则视其为“黑诊所”,并可以拨打12320卫生热线举报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李妮玮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3/1218/7513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