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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鱼翅燕窝离席”为公款接待降温
2013年12月19日 09:41
【反腐倡廉案例】
【事件介绍】
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禁鱼翅燕窝高档酒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规定》对接待活动食、宿、行、迎送及警卫、预算和报销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严控接待范围、简化接待礼仪、限制接待住宿房型、从严控制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规范警卫安排等。
《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权威解读
新的规定出台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近年来,一些公务接待活动出现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和奢侈浪费现象,公款大吃大喝问题比较突出,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公务接待活动出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完善公务接待制度等厉行节约制度体系,坚决刹住铺张浪费之风,切实遏制公务接待等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规范和简化公务接待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落实相关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2006年印发的规定内容进行了大范围、大幅度修改和增加,修订后共26条,其中,15条为全新内容,7条进行了大幅修改。共提出了38项禁令,包括11项“禁止”事项和27项“不得”要求。
[4大亮点]
亮点1:管好“住”——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
《规定》强调,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专家解读:“过去,一些地方由于怕慢待上级领导,经常超标准安排住宿,对于一些级别不高的领导干部也安排套间甚至豪华套间住宿,不仅造成严重浪费,还助长了奢靡之风。”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说,《规定》直指过去普遍存在的超标接待问题,对公务接待住宿提出了更为明确的标准,甚至对配发洗漱用品都提出了明确规定,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亮点2:管住“吃”——不得提供高档菜肴酒水
《规定》要求,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专家解读:“一段时间以来,‘大吃大喝’一度成为公务接待中最被社会诟病的问题,‘被接待’现象也十分突出,不仅造成巨大浪费,接待人员也为其所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巡视员林家彬说,《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对在短期内刹住“大吃大喝”的风气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从长远看,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规范财务、财政支出等制度建设。
亮点3:管控“行”——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
《规定》要求,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专家解读:“警车开道、超规用车、交通管控……这些看似‘有面子’的接待方式,实际上非常劳民伤财,根源是基层‘拍马’与被接待的上级部门形式主义的‘一拍即合’。”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与文化学部副主任马庆钰说。
北京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中心主任林双林表示,公务接待讲排场、比规格,表面是风气,根源在制度。《规定》从制度着手,对公务接待出行的方式、规模、边界(是否与公务有关)、标准等都做出了明确的界定。
亮点4:管制“游”——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
《规定》要求,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专家解读:“无论是公款旅游,还是公款娱乐、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品等超标准接待现象,公务人员都是打着公务的幌子多吃、多用、多占,这是一种特权思想在作祟。”马庆钰说,遏制公款旅游、娱乐等顽疾,还要加强监督问责机制建设,同时将巡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为《规定》的落实保驾护航。
“鱼翅燕窝”你还能猖狂几时?
一段时间以来,“大吃大喝”一度成为公务接待中最被社会诟病的问题,“被接待”现象也十分突出,不仅造成巨大浪费,接待人员也为其所累。《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对在短期内刹住“大吃大喝”的风气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从长远看,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规范财务、财政支出等制度建设。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厉行节约、艰苦奋斗,不仅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也是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基。因此各级各部门首先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公帑装进制度的“保险箱”,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树立党政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要力戒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远离“熊掌燕窝”,推进厉行节约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遏制奢侈浪费之风。其次各级各部门要将学习贯彻《规定》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三种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全力推进《规定》贯彻落实。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以时不我待的工作劲头,狠抓制度建设,加快完善各种配套制度,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全方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效治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紧紧抓住和用好当前的有利时机和难得机遇,勇于冲破思想观念束缚,大胆探索实践,认真履行《规定》赋予的各项职责,有效落实各项惩处措施,努力在“长”“常”两字上下功夫,坚决杜绝“破窗效应”,确保贯彻《规定》取得扎实成效,同时依靠社会公众的强力监督以及对滥用公款者等现象进行依法严惩。
总之要根治“舌尖上的浪费”除了要完善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加强“三公”经费的使用管理外,还要倡导正确的“消费文化”,号召广大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带头示范,在生活点滴中自觉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大力建设“节约型社会”,让“熊掌燕窝”之流不再猖狂。
鱼翅燕窝离席民意民心上位
公务接待中的奢靡浪费,对财政而言是负担,对社会资源而言是浪费,对民心而言是折损。如今,新规的出台,具有具体性和可操作性,让鱼翅燕窝离席,民意民心上位。
奢华盛宴、豪华住宿、派头出行,严重超出了领导干部工作该有的标准。吃饭,不是为了满足身体需要,是为了享受奢华,住宿不是为了养精蓄锐,是为了“高端大气上档次”,出行不是为了俯下身子,而是彰显官僚。这些行为与公仆身份不相符,与群众期盼不相符,久而久之,工作中夹杂的是享受主义、奢靡之风。
如今,新规管好“吃住行”,对各级别各标准进行了严格规定,并将其公布开来。一是让领导干部更好的执行,有了明确的规定,不含混其词,让各级各部门严格的执行,二是方便群众监督,对超标准,不按规定实行的领导干部,曝光在众目睽睽之下,三是监督部门有法可依,有了硬标准,让处罚更具体。有了规范的吃住行,领导干部的作风才得民意,工作才能得民心。
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很乐意新规的出现,有规矩才成方圆;作为群众,很高兴能看到鱼翅燕窝的离席,节约社会资源,用好纳税人的钱。新规的出现,让鱼翅燕窝离席,民意民心上位。
管好公务招待的盘子须首先限制公权力
显然,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就是要从严规范和管控公务招待行为,减少铺张浪费,遏制餐桌上的腐败。管好公款招待的桌子、盘子、位子固然重要,但是切实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严格规范权力的运行,更现实、更关键。
其实,在公务招待上相互攀比,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还是缘于对权力的畏惧。“上级来了,招待不好害工作”、“接待就是生产力”,早已成为官场共识。尤其是对那些身居高位、一言九鼎的重要领导,或掌控着重要公共资源的关键人物的光临,如果能让这些送上门来的“要客”吃好、喝好、玩好,一切都开心满意,留下美好的印象,不仅会使工作顺风顺水,甚至是拨巨款、上项目等好处源源不断,将会转化成直接的生产力。若是招待不周,不仅丢面子、伤感情,甚至煮熟的鸭子也会飞掉,致使超标准招待屡禁不止。
由此可见,造成公务招待铺张浪费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方面是被公款接待的“客人”手中的人、财、物等权力之柄太粗壮、太丰厚,下级绞尽脑汁百般讨好还来不及呢,岂能怠慢,更根本不敢得罪。另一方面是用公款接待的“主人”不受制度约束,缺少监督制约。一边是权力过大,一边是制度不落实,且都缺乏监督制约,餐桌上滋生腐败就再所难免了。
权力是把双刃剑。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让权力在阳光下操作,用权爱监督制约,确保资源配置规范透明,让享受公款招待的“客人”无市场,让用公款招待的“主人”无权力,这是一种有效的规范和限制。但是,真正让掌管权力的人头脑里时刻装着党性和纪律的“紧箍咒”,用《规定》规范用权行为,让权力更好地服务人民,而不是让人民为权力服务,最有效最管用的办法,还是要必须加快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毕竟,就现实而言,“人脉”、“关系”,对于一个地方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政绩考核、官员升迁等,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关键作用,决不可小觑。而在现行的体制之下,下级获拨款、上项目,包括自身职务上的晋退去留,事实上全部掌控在上级领导手中,由上级说了算。所以说,公款招待的问题,实质是制度体制的问题。这才是公务招待铺张浪费严重成顽症的关键所在。
因此,鉴于各级三令五申的“严禁”和“不准”,对于遏制奢侈接待之风收效甚微的现状,必须着眼于加快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步伐,确保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进而带动和促进资源配置、财政预决算制度以及传统的招待方式的改革,这才是让“接待”与“生产力”彻底脱钩,使吃喝之风成为无源之水的治本之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蔚然之风。
否则,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就会随着《规定》的执行,而演化出精心制作的各式各样的伪装物或者替代品,换汤不换药,甚至变本加厉,愈演愈烈,防不胜防,并未对遏制公款大吃大喝起到应有效果。
【启示与思考】
在我国的“三公”经费中,国内公务接待费占有较大比重。诚然,为了提高办公效率,亦或是监督下属单位开展好工作,开会、考察、检查等方法必不可少,但由这些常态化的活动往往又会衍生出接待费用,因此,把好公务接待的阀门对于优化“三公”经费的使用,至关重要。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奉行的也是热情友好的待客之道,对于政府机构来说,无论是外地政府机构来调研考察,还是接受上级单位的检查等,安排接待场所或饭局,于情于理也是无可厚非的。然而,由于相关单位的为了讲求面子或是怕怠慢访客,其接待又常出现追求高标准、上档次的情况,造成大量公款流失的同时,也无形中为接待单位施加了压力。
这种过度“热情”的接待,也易滋生领导干部的享乐主义。一般上级部门在检查完下属单位后往往临近饭点,受检单位若安排高档酒席,将上级领导以好酒好菜款待,一来二去自然会让个别领导干部陷入热衷于“吃喝”的腐败漩涡,甚至养成为了“吃喝”下基层的不正之风。可见,规范接待活动,不论是对于“三公”经费的全面把控,还是国家领导干部的培养来说,都具有深远意义。
其中,“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无疑为“出差”和“出游”划定了明确界限。
而“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这一条例,则为各基层受访、接待单位减轻了负担,可以让其达到借强制性规定,对上级不合理的接待安排说“不”的目的。
更令人眼前一亮的是,“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如此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陪餐人数,将其合理安排又具体量化,就使得接待规模不再定义“模糊”,方便了监管和领导干部的自律。
当然,新规虽好,但真正要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开来,并形成铁的纪律,还需要监管方面的强化落实。对此,各地各级监管部门应采取措施,加大监查力度,并拓宽群众举报渠道,确保接待活动的透明化。一旦发现违规接待活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责到位,严处目无党纪国法的腐败分子,并作出广泛范围的通报批评,让干部群体能引以为戒。
公务接待的“热情”之所以过度,说到底还是公款的乱用,只有将以往定义模糊的管理难点多加以科学量化,才能为接待乱象“降温”,将我国的廉政风气提一个新台阶。
但公众担忧的是,禁止了“公款大吃大喝”,一些人未必不会钻空子以私人吃喝名义找公家报销发票;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接待上级时表面上“轻车简从”,事后未必不会用公款送高档礼品;一些公众敏感的“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禁吃了,其他的可能同样高档的食材不可能全部被规定在内。只要钱“多”,只要公务开支不真正严格控制、预算得到有力监督,矿泉水瓶子也可以装茅台。
“徒法不自于自行”,真正遏制和解决公众关注的公务接待的超标、浪费问题,绝非一纸禁令这么简单,这一记反腐败重拳之下,赋予公众更多的期待,然而,在真正落实上仍然需要诸多的后续配套性制度配合,如财政预算监督机制、审计监督机制、公众监督机制的健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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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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