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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如何解读“当官风险大过矿工”

2013年12月31日 13:59

 

【基层执政案例】

【事件介绍】

中纪委数据称每年受处分县级以上官员数超矿难死亡数

“腐败的根子是世界观出毛病了”、“人什么时候最糊涂?春风得意时,得权专横时”、“领导干部已经成了风险最大的职业”……不仅主讲者妙语连珠,听众更是1000余名局处级干部。

12月18日,由中央纪委宣教室牵头主办的党风廉政教育大讲堂举办第二讲,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周文彰主讲“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

“这是总书记第N次强调三观的重要”

来自中央和国家机关的1000余名局处级干部,将国家行政学院报告厅的29排坐席全部占满。

下午两点半,主讲人周文彰一开场便直奔主题。现场演示的PPT上,出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4月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一段讲话,他要求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

“这是总书记第N次强调三观的重要。”周文彰说,领导干部腐败的根子在于世界观出了问题。“有篇报道认为,贪官们总是拿世界观说事儿,总是拿世界观搪塞自己腐败的动因。这不是搪塞,他好好的时候,不会感觉世界观的重要,当他感觉世界观重要,往往是出问题的时候。”

周文彰接着引用顺口溜来讽刺腐败行为:“人什么时候是最清楚的?有个顺口溜,天灾降临后,东窗事发后,重病缠身后,遭受重挫后,退休闲暇后……什么时候最糊涂?春风得意时,得权专横时,来钱容易时,想占便宜时……”

每年受处分县级以上干部超矿难死亡数

在讲解“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时,周文彰连续用了几个比喻。他将“用权”比作“开车”,不仅需要懂得驾驶技术,还要遵守交通规则。他还将“权力”比喻成“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民服务,用不好会成为干坏事的手段。

根据中央纪委公布的数据,周文彰对比了两组数据:2012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4698人,当年全国的矿难死亡人数1500人以内;2011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4843人,当年矿难死亡人数1973人。

面对台下上千名局处级干部,周文彰感慨道:“每年受处分的县处级以上干部已经超过矿难人数。权力是有风险的,领导干部已经成了风险最大的职业。”

不过,周文彰对听众直言,“有没有风险取决于你自己。(规避风险)办法也很简单,叫做‘管好自己’。官场是这么个东西,你简单它就简单,你复杂它就复杂。”

 

告诫听众要公平公正用权

廉政课快结束时,周文彰告诫现场的领导干部要更加公平地用权。他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从来没有一个时期像今天这样,老百姓这么在乎公平正义。

“公平公正地用权,这是必须高度重视的大问题。我们看过一些电影电视,主人公遇到不公往地上一跪,呐喊:这是什么世道啊!”他说,遇到不公跪地呐喊反映的是黑暗的旧社会。

周文彰说,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公平正义的社会,权力要用得公平公正,比如公务员招聘、资源分配、行政裁决等等都要做到公平。

当天的廉政课耗时约两小时,主讲人引用了大量顺口溜、故事和案例,全场不时发出笑声。

根据中央纪委宣教室的计划,廉政讲堂要覆盖到尽可能多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局处级干部。讲堂初步安排了10讲,原则上每个月一次,每次面向千名学员,按此计算大约每年有1万人次的局处级干部接受廉政教育。

讲堂讲话

要想发财你就不能当官

用权要做到“四不”:一是当官不想发财。当官不是发财的岗位,要想发财你干什么都行,就是不能当官。当官和发财是犯冲的。当官要只想为民,为民是职业不是境界,为民是平凡不是崇高。

二是为民不遗余力。对老百姓的诉求麻木不仁,这不应该是共产党的态度。对领导干部而言,为民不需要动用个人资源,而是动用社会资源、财政支援,只要想解决,都能解决好。

三是办事不图回报。给老百姓办事,就是给个执照、批文,这和服务员刚才给我倒杯茶水,递个毛巾没什么不同,没有高低之分,服务员管我们要感谢了吗?

四是工作不带私心。领导干部该做什么、不准做什么,党章、党纪都有很多规定,如果实在记不住的话,把“四不”记住,也能抵挡一阵子。

“当官风险大过矿工”是缺乏敬畏意识

每年受处分县级以上干部超矿难死亡数,周文彰得出“领导干部已成风险最大的职业”的结论。这种比较与判断,显得过于浮躁与另类,一时间让众多网友难以接受,比如有人嘲讽道,“处分的是有主观恶意的贪官,可以和成天把命系在腰上的辛勤矿工相类比?一个是丢乌纱帽一个是丢命,孰轻孰重?这话的逻辑在哪?”

近年来,有一种论调风生水起,且颇有市场,即所谓的当官有风险,而且风险还不小。比如,有官员抱怨,现在为官已属高危行业,搞不好就要锒铛入狱,就是在鸡蛋上跳舞。还有的官员落马后,撰写论文论述相关岗位特征、可能存在的腐败风险,借此告诫同行。还有的官员捎给女儿一句话,“千万不要从政”如此种种,皆说明当官仿佛真成了高风险职业。

 

怎么看这种判断?应从两方面。其一,这种风险是谁带来的?伸手必被捉,如果权力寻租,贪污受贿,在强有力的反腐态势下,自然容易落马。知名学者张锡恩分析,“当官高危”主要可以分为显在风险和潜在风险。一般来说,显在风险大多属于主动性风险,主要表现为贪污腐化、买官卖官、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较低层次的经济性风险。

周文彰说得更直接,“有没有风险取决于你自己。(规避风险)办法也很简单,叫做‘管好自己’”。此说极有道理,不少贪官落马,正是因为欲壑难填,将制度视为草芥,当然高风险。如果官员廉洁奉公,恪尽职守,洁身自好,怎么会落马?也许有人会说,官场上存在逆淘汰,有些官员虽然清廉仍被倾轧,但这种情况,绝非常态。

其二,当官就应该有点风险。如果没风险,甘心做庸官、昏官、混官等太平官,有何意义?公众对官员抱有甚高期待,一怕官员不干净,二怕官员不干事。而官员掌握着公权力,这也决定着官员必须有所作为、有所敬畏,有多大的权力承担多大的责任。如果认为官员就是拍拍脑袋决策,拍拍胸脯决定,哪怕决策失误了也无需承担责任,这样零风险的职业,对公众来说,岂不可怕?

那些握有权力的官员,如果真正意识到当官有风险,从而多一些承担,倒是好事。据《宋史·贾易传》记载,为官当有“五畏”,即“一曰上下相蒙,而毁誉不得其真;二曰政事苟且,而官人不任其责;三曰经费不足,而生财不得其道;四曰人才废缺,而教善不得其方;五曰刑赏失中,而心不知所向”。今人为官与古人做官的畏惧虽有不同,但有相通之处,即都应该牢记职责。

很显然,不是所有的官员都有敬畏意识,反腐也不能仅靠官员的道德自律,如果他们没有敬畏意识,也没有风险观念,必然长袖善舞,沦为国蠹。因此,不管官员自律不自律,都应该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建立官员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到那时官员必然都有敬畏感。

风险超矿难?为官的风险该如何解读

提醒领导干部为官的风险,告诫他们树立正确权力观,当然必要。但用以说明当官风险的两组数据,却让人如刺梗喉。这两组数据是:2012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4698人,当年全国的矿难死亡人数1500人以内;2011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4843人,当年矿难死亡人数1973人。

两组数据来自权威部门的统计,真实性没问题。然而,受处分人数和矿难死亡人数,却不是一个层面的东西;用前者数据高于后者说明当官的风险,不具有说服力。首先,矿难死亡者失去的是生命,是再也见不到亲人的生离死别,而受处分者承受的,则是轻则警告、记过,重则撤职、开除的党纪政纪处分。无论客观后果还是心理感受,二者都有“天壤之别”,不在一个比较层面。第二,矿难死者是矿主唯利是图和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的牺牲品,其本身并无过错;而受处分者,每一个人都是咎由自取。换句话说,前者是“不该死的”,一个也不应该有;后者是必须受处分的,我们也希望越少越好,但最终有多少,不取决于人们的希望,而是取决于一些人的行为。用“不该死的”人数少于“必须处分的”人数论证当官的风险,逻辑上是有问题的。

 

也许演讲者无意,但将官员受处分和矿难死亡放在一个层面比较,未必不会给部分人留下这样的错觉:我丢个官和别人丢条命,可“等量齐观”。如果这不幸是事实,那么,这是不当比较产生的负效应。现实中,一些人用不好权力,出现这样那样的偏差,原因不一而足,但多数人共同的一点则是,他们并未意识到为官只是众多职业中的一种,不比其他职业低贱,也并不高贵,而是自认高人一等。把“我丢个官”和“他丢个命”放在一个层面,或强化了少数人高人一等的错觉。

公共权力只有正确行使,公共利益才可实现。为官者任何微小的偏差,都可能导致公共利益的重大损失。对各种过失、故意承担责任,是“对人民负责”的应有之义。所以,为官者的风险其实无需论证。随着监督体系的完善、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这种风险会越来越大。对为官者来说,一旦选择了走从政的路,也即意味着选择了风险。

这种风险,有些人还没充分认识,或者认识到了却存在侥幸心理,认为降临不到自己头上,所以,常给为官者讲讲风险,告诉他们怎么做,非常有必要。然而,类似用矿难死亡人数说明风险的“假论证”,效果却未必是正面的。

【启示与思考】

笔者以为,拿当官和矿工这两种职业风险在进行比较之前,有几个概念必须厘清,即做官与做好官、做贪官。从逻辑上讲,后二者被包含于前者,它们并不能混为一谈。如果用做贪官的风险去代替做官的风险,显然有偷换概念之嫌。这是因为要想推出做官的风险很大需要一个基本前提,即贪官在官员群体中占到大多数,而且贪官受到处分的概率很高。这样看,做官风险大更多的时候是站在贪官的角度看问题,这个角度一旦没有清醒的认识,容易被人默认为“当官就得贪”。

《人民论坛》杂志曾进行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44%的受调查者认同做官也是一种高风险职业,并认为官场高风险岗位前三位为国土局长、交通厅长、县委书记。这三个岗位确实都是“肥缺”,但是,只要任职者走正道、行正事,能抵制种种诱惑,就不容易出事。可以说,为官者的风险,往往是自找的,不是不可避免。你不当官,可能做医生、做老师、做工人等等。三百六十行,哪行没风险?心不正、行不端,不论在哪个岗位,出事是迟早的事。

至于将做贪官的风险与做矿工相比较,则显得不够合适。矿工与官员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职业,工种性质决定了二者职业风险的不同,单纯从被处分官员数量与矿难死亡人数之间进行比较,不但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反而会引人追问:你是觉得贪官太多,还是认为矿难太少?

更值得一提的是,二者的风险性质有着本质区别。贪官的风险完全是他们咎由自取,而矿工的风险则是迫不得已。

雷政富、刘志军之流,如果不贪财贪色,遵纪守法,现在应当还稳稳坐在官位上。自己管束不严,出了事,又感叹当官有风险,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推卸责任,似乎主要问题在于环境,不在于他自己。反之,如果他们时时处处严格依法依纪办事,风险就小得多。为官者的风险,其实应该是为贪官者的风险。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只要当贪官,时时处处就有暴露和被查办的可能,风险当然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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