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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彻查衡阳贿选案 维护代表选举公信力

2014年01月02日 14:18

 

【反腐倡廉案例】

【事件介绍】

湖南查处衡阳人大贿选案 512名人大代表辞职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12月27日至28日召开全体会议,对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衡阳市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28日分别召开会议,决定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辞职。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527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现初步查明,共有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涉案金额人民币1.1亿余元,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

根据我国选举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对5名未送钱拉票但工作严重失职的省人大代表,依法公告终止其代表资格。衡阳市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决定,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及3名未收受钱物但工作严重失职的市人大代表辞职。另有6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此前因调离本行政区域已经终止代表资格。

湖南省委近日通报了这起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并强调,衡阳破坏选举案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必须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湖南省有关方面已对涉案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立案调查,对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在案件进一步调查中,如发现有其他人员涉嫌犯罪的,也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另据了解,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时任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换届领导小组组长)失职渎职,对本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由中央纪委立案调查。

境外媒体:衡阳贿选案堪称中国强力反腐象征

境外媒体称,随着习近平的反腐运动扩展到中国的立法机构,数百名湖南的人大代表卷入一场贿选丑闻。

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12月30日报道,在针对湖南衡阳市展开的大规模贿选案调查过程中,市政府高官、学校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高管位列50多名被撤销资格的省人大代表之中。在527名出席会议的衡阳市人大代表中,有518人被发现收受钱物,总计1亿余元,帮助56人当选省人大代表。

长沙市律师张国(音)说:“有人大代表资格的政府官员、特别是有省人大代表资格的官员通常能够更快地升迁。商人们也渴望得到这个头衔。由此他们可以炫耀自己有政治上的关系,可以得到政府的保护。”

 

英国《金融时报》网站12月29日报道称,中国共产党早就承认腐败是威胁其统治的现实问题。针对部分最重要的官员和公司展开调查已经成为习近平政府的特色。中国立法机构出现选举作假却鲜有报道,因为调查人员往往把目标对准那些能够批准和经手巨额资金的高级官员和大型国企高管。

报道指出,和党员资格一样,全国、省级、市级以及县级人大的代表资格正越来越成为私企商人甚至名人渴望得到的东西,因为他们觊觎代表资格所带来的威望。

彭博社网站12月29日报道称,随着习近平进入执政的第二个年头,中国南方城市衡阳爆发的贿选丑闻凸显了习近平所面临的挑战。这场史无前例的选举作假事件几乎让全市的人大代表下台。

习近平执政后便警告说,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因此一年来当局加大了反腐力度。随着经济增长的步伐放缓和公众对腐败流行的不满,“老虎”和“苍蝇”一起打的做法可能有助于改善党的形象。

欧洲对外关系委员会中国和亚洲项目协调员托马斯·柯尼希说:“本案的独特之处在于,这次是利用同一时刻发动的全面打击而不是一个替罪羊作为这场值得称道的反腐斗争的象征,所以全世界看到了一个更系统性的问题。”

另据新加坡《联合早报》12月30日报道,湖南衡阳爆发新中国建国以来最触目惊心的人大代表贿选大案。高层这次以强硬姿态将整个市人大一举端掉,追究惩处时任衡阳市委书记童名谦,对431名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立案调查。

据了解,贿选大案虽是湖南省人大出面查处,实际上是中纪委坐镇,中共最高领导下令彻查到底,调查结果让高层震怒。案子情节之恶劣,也反映出面对腐败问题,高层既不可不为,又得步步为营的处境。

报道认为,衡阳的情况或许较极端,但人大贿选并非个别现象,衡阳案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近日,中纪委又宣布四川省政协主席李崇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李崇禧成为本届中共领导上台后,第三名落马的正部级大员。

报道称,迹象显示反腐将继续成为中国2014年的主题,问题只能一点一点改,领导人提出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可见他们对问题症结心知肚明。

衡阳特大贿选案查处三问

在各地两会期间,利用贿选手段拉选票当选的并不新鲜,但作为一个地级市,涉案人员之多,贿选金额高达1.1亿余元,并一次性依法宣布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当选无效、接受512名因接受钱物的市人大代表辞职的还是绝无仅有。这一新闻成为爆炸性新闻当之无愧,他因而引起网友们关注和热炒在情理之中。当然,此案并未因此了结,湖南省有关方面已对涉案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立案调查,对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在案件进一步调查中,如发现有其他人员涉嫌犯罪的,也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另据了解,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时任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换届领导小组组长)失职渎职,对本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由中央纪委立案调查。人们在为湖南严肃查处这一严重违法案件叫好的同时,又不竟要问,如此重大的贿选案件,当地党组织、人大常委会咋就没发现任何蛛丝马迹?是否涉嫌选举走过场和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笔者认为,仅查处原市委书记和对代表们进行处理还远远不够。

 

两会选举确实存在一些不太规范的地方,也有私下拉选票的,但都是限于口头上,没有用钱物贿选的。因而衡阳这次贿选大案发人深思令人警醒:

首先衡阳这次贿选涉案金额高达1.1亿余元,那么都用到了哪里?如果说都给了512名市人大代表,那么平均起来每人有20万元之多。如果真是如此,那绝不是仅辞去人大代表职务就能了事的。这代表中有无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如此大的贿难道不涉嫌受贿罪吗?如果代表们没拿到这么多,那么其他的钱到哪里去了?必须追查和解释清楚。

其次两会正式召开前,都要成立临时党组织和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而这些成员都是有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各县区等主要领导产生的。按理说,该对大会的各种动态及时掌控,以确保大会议程和选举圆满成功。可是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就在那么多人的眼皮底下搞了那么大的动静,行贿受贿人员之多到了让人瞠目结舌的地步了,而这一切都能顺利实施,充分说明要就是临时党组织和大会主席团形同虚设、走过场,要就是人人都接受了贿赂,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再次衡阳作为地级市,人大代表有多少人大家不清楚,但有512名代表涉案,是代表全部还是其中一部分,笔者看来,起码是绝大部分。毕竟一个市的人大代表名额不会太多。那么这些人中咋就没人出于正义予以抵制或举报?还是有举报没人理会?也有必要说清楚,否则,就会极大地影响人民代表在大众心目中的形象。

此案也给高层尤其是各级地方领导提了个醒,做任何事情都要予以足够重视,依法办事,决不能掉以轻心。同时,也是对我们各级人大代表敲醒了警钟,必须恪守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信条。不论任何时候,都要经得起诱惑和考验,否则,弄不好就会像衡阳市人大代表们一样,自酿苦酒自己喝。到那时就后悔莫及了。

衡阳贿选案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衅

衡阳破坏选举案,是一起典型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这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衅、亵渎和践踏,是对党纪国法的挑战。严肃查处这起案件,表明了省委维护党纪国法、捍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强决心和鲜明立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挥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根据宪法,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就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选举是一件十分神圣的事情,关系到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关系到国家政权建设的不断深化,必须保证选出的代表真正代表人民,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衡阳破坏选举案涉及人员范围之广,涉案金额数目之大,情节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涉案人员罔顾党纪国法,明目张胆,肆无忌惮,把选举当儿戏,以金钱换选票,严重干扰破坏选举。这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权威的恶意挑衅,其恶劣性质和危害是极为严重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制度形式。这一制度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具有真正的人民性和广泛的代表性。这起案件的发生,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当家作主”的主旨是背道而驰的,玷污了“人民代表”的名誉。谁出钱就提谁的名,谁出钱多就投谁的票,首先在程序上是严重违法的;其次是以金钱换出来的代表,根本没有代表性可言,谁有钱就当代表,代表成了“富人俱乐部”,其他阶层必然被排挤在外。“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是对人民代表的职责要求。然而,以钱拉票选出来的代表,他只会对“钱”和“利”负责,不会对人民负责;只会投机钻营,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力为自己和利益集团谋利,不会代表人民意愿,真心履职尽责、服务人民。我们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这起案件的严重性、危害性。以钞票换选票,是一种特殊的权钱交易,本质是以金钱谋取政治权利,从政治上看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玷污和挑战,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从法纪上看是对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无视和践踏,是对社会主义民主和党内民主规则的直接破坏。

 

中央和省委对地方各级人大选举工作高度重视,国家专门制定了选举法,党内也有严格的纪律规定。为指导地方换届和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中央专门下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在这基础上,省委有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就严肃换届纪律、加强干部监督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并划出十三条“高压线”,要求各地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涉案人员,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顶风作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这是一个反面典型、负面教材,发人深省,必须引以为戒。省委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这起案件,就是要起到震慑、刹风作用,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维护法纪的威严,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

人民当家作主有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就顺利发展。几十年的历程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和人民能够经得起各种风浪、克服各种困难、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可靠制度保证,也是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可靠制度保证。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湖南建设,努力开创民主文明、和谐稳定、繁荣发展的崭新局面。

坚决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在国家政权组织中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的最好实现形式。衡阳破坏选举案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公然挑战。

我们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案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依法依纪加以严惩,坚决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依法有效保障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进一步坚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决心和信心。

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选举程序是否公正、合理,直接关系到公民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能否得到实现,直接关系到人大代表的作用能否得到发挥。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有选举法和党的纪律规定,中央及中央有关部门也多次强调,严肃纪律,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选举风清气正。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国家政权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人大代表是按照宪法和选举法规定,经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代表人民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的特点。人大代表,这一神圣称号不容亵渎,更不能用金钱来换取。

衡阳破坏选举案给我们以深刻的警示:只有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坚决杜绝干扰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才能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只有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人民服务、受到群众信赖的优秀分子选为人大代表,才能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对衡阳破坏选举案的调查处理,彰显了我们党坚决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权威和尊严的鲜明态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这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利,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各级人大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全社会都要增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制度自信,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启示与思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基石,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实现形式。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问题,绝不容许任何形式的破坏。

从公布的案情看,衡阳破坏选举案是一起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是一次特殊形式的权钱交易。该案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令人触目惊心。人大代表的选举关系着国家政权建设,关系到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涉案人员明目张胆“用金钱换选票”,冲击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红线,是对党纪国法的挑战。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的政治权利,既神圣又庄严。它是我国一切国家权力的政治基础。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把人民代表选进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前提。送钱拉票行为使金钱利益左右了选举人的意志,侵犯了人民平等自由的选举权利,破坏了国家确立的选举制度,是对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践踏。

党有党纪,国有国法。中央及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必须严肃换届纪律,我国选举法对破坏选举有明确界定和制裁措施,刑法对破坏选举罪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罚。目前,涉案的省、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被依法处理;涉案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已进入党纪政纪调查处理阶段;对涉嫌犯罪的,还将依法给予严惩。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发生,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并认真加以解决。这是作为执政党,对国家、对人民必须采取的一种负责任态度。预防腐败,根本在于斩断权力与金钱之间的联系。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强调,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在哪个领域,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只有从严治党,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我们必须牢记,党纪国法是高压线、警戒线,任何人都不能触犯。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必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办事,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党纪政令的权威和尊严;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法纪红线、行为底线,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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