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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高政府自身建设水平
2014年01月07日 10:23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这既是对各级政府自身建设提出的要求,也是各级政府提高自身建设水平的目标。当前,全党上下正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整风精神集中解决党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解决“四风”为契机,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各级政府面临的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握“四个政府”建设的内涵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首先要深刻理解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准确把握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内涵。
建设服务政府重在强化宗旨意识。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各级干部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把握服务政府建设的内涵,就是要始终强化宗旨意识、筑牢群众根基。在定位上,明确政府及其部门的根本职责是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目标上,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级政府的终极奋斗目标。在主从关系上,摆正位置,当好人民公仆,促进政府本位向人民本位、社会本位转变。在服务领域上,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从“越位点”退出,在“缺位点”加强,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建设责任政府重在权责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记人民政府前有‘人民’两字”。把握责任政府建设的内涵,一方面,要科学设定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能职责,划定明确清晰的权力边界,变无限政府为有限政府;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程序决策,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为权力运行设定“紧箍咒”,特别要落实重大决策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和失责追究贯穿于权力运行全过程,确保权责对等、权责一致。
建设法治政府重在规范权力运行。邓小平同志指出:“谁要享受权利,谁就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内涵,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加强对权力的约束,规范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行为。一方面,行政必须依法。严格依法确定政府权力运行规则,真正把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确保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循规蹈矩”。另一方面,政府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做到政府权力运行到哪里,法律监督制约就覆盖到哪里。
建设廉洁政府重在公开、公正、公平。“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建设廉洁政府已成为全球共识。把握廉洁政府建设的内涵,关键要从源头上入手,从制度上铲除腐败的土壤。一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功能,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按程序决策和办事。“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行行政决策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会商沟通、社会公示与听证,实行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创新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发挥社会舆论、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持续有效的立体化监督机制。四是把诚信和道德操守作为公务人员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公务人员的道德教育,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说到做到,立说立行,以实事、实业、实绩取信于民。
结合聚焦“四风”问题,找准“四个政府”建设的差距
提高政府自身建设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必须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征求到的意见,聚焦“四风”问题,找准“四个政府”建设的差距,确定努力的方向。
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不高,与建设服务政府的要求有差距。表现在行政效能方面,主要是效率不高、效能不佳,这既体现在政府部门分工与协作上,也反映在政府层级效应递减上。这次征集意见中,各方面针对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做法,提的意见和建议较多,反映的就是行政效能的问题。表现在服务水平方面,主要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环节过多、收费过多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与建设责任政府的要求有差距。一方面,政企、政资、政事、政社没有完全分开,权责不清;另一方面,政府各部门间避重就轻、争权夺利、推诿扯皮。这次征集意见中,人民群众对行业不正之风特别是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以及政出多门、行政审批事项多、行政效率不高等“四风”问题反映强烈。分析其原因,既有政府定位不准的问题,也有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自我约束不到位的问题,导致权力滥用,权责不清。
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监督不到位,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有差距。一方面,法治意识淡薄,法治思维缺乏,习惯于按主观意愿决策,习惯于发号施令、利用职权办事,不善于利用法律、规章、制度、机制来解决矛盾、处理问题。另一方面,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边界模糊,程序随意,透明度不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同时,对行政执法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和程序不完善,没有牢固树立秉公执法、规范用权的理念,没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政务环境不优,与建设廉洁政府的要求有差距。主要是,从严治政的各项措施特别是“一岗双责”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一些重点部门、岗位腐败现象多发、群发;廉洁从政没有形成自觉,一些地方和单位“三公”经费居高不下,少数干部沉湎享受和玩乐等等。分析原因,主要是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享乐主义抬头,没有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机制。
联系“四风”问题整改,突出“四个政府”建设的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四风’问题解决好了,党内其他一些问题解决起来也就有了更好条件”。推进“四个政府”建设,就是要结合“四风”问题的整改,坚持从严执政、依法履责、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切实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
牢固树立群众意识,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质量。建设服务政府,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为标准,努力使政府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利益和要求。建立完善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调查研究、网上联系群众和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联系群众、联系企业、联系社会的信息反馈机制和矛盾处理机制。改进服务群众的方式和作风,切实纠正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以及其他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更好地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搞好行政体制改革,不仅关系政府行政能力水平的提升,也关系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和执政地位巩固。”建设责任政府,最关键的是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政府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方式,把政府改革与转变作风结合起来,把“瘦身”与“健身”结合起来,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人民,实现权责统一。当前,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省、市、县相关部门的机构撤并、职能调整和人员划转,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政府机构体系。
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约束力。邓小平同志指出:“我国要在全国坚决实行这样一些原则: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落实到政府工作层面,首先,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在法律框架内活动。其次,要坚持用制度来管人管权管事管钱,认真执行招投标、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国有资产处置等规定,杜绝违法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等行为。同时,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加大复议纠错力度,着力解决多头执法、违法执法、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等行为。
牢固树立廉政意识,提高政府工作清正、清廉、清明的水平。“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毛泽东曾经强调:“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建设廉洁政府,必须从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抓起,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廉洁政府建设的实效取信于民。当前,要结合“四风”问题的整改,坚决落实优化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实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巡视制度,积极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点岗位效能监察;整合电子政务服务资源,健全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推进行政决策、重要政策、重大项目、行政审批以及办事依据和程序公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等各项规定。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
责任编辑:姜波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107/7542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