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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高危”背后的逻辑
2014年01月13日 16:12刚刚过去的一年,应该是无良官员最感“风声鹤唳”的一年。
这一年,18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因违法乱纪被调查,而2008年至2012年间平均被调查的人数不到6个。
这一年,从治理“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到发出“月饼禁令”、“贺卡禁令”狠刹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一批贪腐官员纷纷落马。
如此密集、凌厉的“打虎拍蝇行动”,让百姓拍手称快,同时也让一些为政者纷纷感叹:“当官越来越难。”最典型的,当属不久前,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周文彰通过年度数据对比得出的结论:“每年受处分的县处级以上干部已经超过矿难人数,权力是有风险的,领导干部已经成了风险最大的职业。”
正是这句话,一时间引来大量“围观”。如网友大橙尼玛发难:这俩有可比性?官员落马是自作孽,矿工死亡有几个是自己作出来的?网友旁观者马勇则说:作为曾经的矿工,实在觉得这个对比太残忍了。矿工是死亡,永远不会回到家人身边了;而这些被处分的官员,还是有复出机会的。
近年来,“为官属高危行业”的论调甚为流行。有的官员甚至抱怨操碎了心、费尽了力,一招不慎,满盘皆输,或锒铛入狱,或职务被一撸到底,认为当官很不容易,类似刀刃上舔蜜鸡蛋上跳舞,从政潜在的风险很大。
实际上,这是个地道的“伪命题”。道理很简单,从政本身没风险,不好好从政才有风险。
当官自然会有权力,但这个权力姓“公”,只要你不滥用、不谋私,远离“贪污腐化、买官卖官、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不搞歪门邪道,何来“锒铛入狱”之虞?如果领导干部“管好自己”,就没有风险了,就不算职业风险,最多叫“官德缺失”、“吏治腐败”,是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的缘故。
所谓“高危职业”,两个要素必不可少:一是出现人身意外的概率大,二是后果不可挽回。只有两者在事实上的发生率较高且职业回报不高,才算是高危职业,比如海上作业人员、矿工。中国的官场是否高危之地,不必多说,看看每年数以百万计的“国考”大军就基本清楚了,为了一个公务员职位,几十人上百人去竞争,决不会冲着“高危”而去的。
屁股决定脑袋,有些官员对自己身份一向过度自恋,受个处分,或官职降一级,都觉得和百姓丢条命似的,潜意识把当官的“政治生命”与矿工的血肉之躯划等号。比如,11年前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以权谋私被开除党籍,却保留副省级职务待遇。这样的处分,对官员本人来说,后果是“很严重”,但这个“处分”怎么能和死难矿工宝贵生命比呢?把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风险”对比,既凸显出一些官员对矿工生命的漠视、“官本位”身份的傲慢,也暴露出官场生态的“非正常“逻辑———当为政者纷纷感叹“官场是高危职业”,其潜台词似乎是这样的:不受约束的权力,曾给当官的更多犯错误的机会,在一个潜规则盛行的社会,常在河边走,难免要湿鞋。湿鞋的标准其实是很低的,理论上一个官员贪污1万元,就够判刑一年的。而一旦湿了鞋,永远干不了,又怕东窗事发,于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对于这一部分贪而未现形的官员来说,在中央反腐“零容忍”的高压之下,相当于屁股坐在火药桶上,不知哪一天“嘭”的一声就炸了,想不高危都难哪。
这样看来,说“官场高危”不是牢骚,不是矫情,而是切身的担忧,是当前中国政治生态的某种真实反映。
这不是什么坏事。古人云:官有所畏,业有所成。当更多的人感叹“当官危险”的时候,也是官员对权力、法纪、群众监督、身上责任敬畏的时候。而这样的怵然自惕,也反证了悬在贪官们头上的反腐利剑威力已经彰显。起码说明,无论何时中国都不是某些权力自肥者为所欲为的天堂。
(作者系资深调查记者)
责任编辑:葛立新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113/7551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