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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马功劳”6000年
2014年01月14日 08:27
马在十二生肖中,位居第七。
民间有关马的传说数不胜数,有些虽属虚构,但马以它的忠诚、勤恳和灵性,成为人类可靠的朋友、得力的助手。随着科技发展,机械化程度的提高,马作为人类的助手这一作用相对削弱,可千百年来祖先流传下来的恋马之情,却永远不会消失。
马,是一个和我们人类关系如此密切的动物,以至于连我们的语言中,也到处都是马的影子。
其实,不仅是语言,在实际应用上,也很少有动物像马那样,给人类做出了如此多的贡献。
祖先是5600万年前的“始祖马”
就像人类关心自己的起源一样,说到马,我们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它来自哪里?怎样进化而来?
地球上有关马的化石非常丰富,所以人们对马的进化过程也已经研究得非常详细了。生物学甚至常常用马的进化来作为生物进化的典型范例。
目前我们已经知道,最早的马叫始祖马,出现于5600万年前的北美洲,时值始新世。始祖马个头只有狗那么大,弓着背,四肢长着多个趾头(前三后四)。
由始祖马分化出了林林总总的众多支系。有的支系越来越大,越来越擅长奔跑,也有的支系向着小型化发展。到中新世的时候,以三趾马为代表的马类动物成了一类十分繁盛的动物群,是地层古生物中常见的化石动物,常常作为地质年代断定的重要依据。
现代马的最直接祖先是出现于1200万年前晚中新世的恐马,而适应草原生活,肢长体高,具有单趾硬蹄和流线型身体等特点的现代马——“真马”,则在400万年前的上新世出现。
北美洲一直是马和马类动物的起源和演化中心。马从这里起源并向四周辐射,通过冰川时期形成的白令陆桥扩散到欧亚大陆,最后进入非洲。马也通过中美地峡向南美洲扩散。
然而,非常奇特的一个现象是,最晚到大约两万年前,马却在北美洲彻底灭绝了,南美洲的马灭绝得更早。原因现在仍然是个谜。有人认为跟美洲印第安人过度捕猎有关。作为马的老巢的北美洲,居然没有了马的存在,一直到公元16世纪西班牙人再一次把马带回了美洲。
野马曾是原始人类主要的狩猎对象
到了大约距今300万年前,我们的祖先猿人入世了。因此,真马也就跟人类的发展结下了不解之缘。
从欧洲洞穴中石器时代人类所画的图上,我们知道自己的祖先是马的狩猎者。距今170万年前的元谋人时代有“云南马”,距今50万年前的北京猿人遗址中有“三河马”和“北京马”,它们很可能也是我们祖先的猎物。
旧石器时期,农业还没有发明出来,所以人们都依靠捕猎包括马在内的大型哺乳动物,来获取大部分的食物。我们的祖先在做饭的火堆旁留下了动物骨头,这样我们就能辨认出他们猎到的都是些什么动物。在德国中部发掘出的遗址显示,马是人们当时的主要猎物。而在法国,科学家们发现,古人留下来的动物骨头里,马骨头只占很小的比重。
为什么同在欧洲地区,却会有如此大的区别?据科学家分析,德国中部的草原非常适合野马生活,而其他地区则对别的动物来说更合适一些。但是也有例外发生,那就是在法国中东部地区梭鲁特的集体猎马活动。在这个地方,成群的猎人将迁徙中的马赶到一个自然形成的畜栏里,把这些马困住后,再用矛刺死。碳14年代测定法表明,从32000年到12000年前,这个方法被猎人们使用了两万年。保存下来的骨头也显示出,在这个地方被猎杀的马大约有10万匹。
法国南部地区像蜂巢一般布满了石灰岩山洞,里面都被旧石器时期的人们“装饰”上了图画。在这一地区发现的所有艺术作品中,有35%至60%是马的图像。
法国南部地区的岩洞壁画
最早驯化地可能在中亚
在美国卡洛斯集团编著的《自由的马》一书中写到,美国卡耐基自然历史博物馆的考古学家桑德拉·奥尔森博士,长期以来致力于发现马驯化的历史。她和她的同事们在哈萨克斯坦北部寻找到了野马被驯养的最早证据。
奥尔森的团队在铜器时代的波泰文化中发掘了三处有着5500年历史的人类定居地。通过研究这些村子里的垃圾堆,他们发现其中90%至99%的动物骨骼都是马的骨骼。“他们主要吃马肉,”奥尔森说,“他们一直在狩猎马匹,之后才定居下来,并开始饲养它们,就像我们养牛一样。”
遗址柱坑的排列暗示曾经有养马的畜栏存在。研究团队在这些围场的里里外外取样,通过检测,在这些被圈起来的区域里发现了相当多的磷酸盐,这表明这里曾有马粪和马尿存放——这是一个证明波泰人曾驯养马匹的有力证据。然而这对整个考古界来说,说服力还是不够。
研究人员仔细察看了他们挖掘出来的马骨,在下颌骨上发现了一排很特别的磨损痕迹。“这是由于戴着一条皮质马缰绳导致的。”奥尔森这样解释。然而对很多考古学家来说,这一证据仍然不足为凭。
奥尔森和她的同事们又有了一个主意。他们在垃圾堆里发现了一些陶器的碎片。陶器能从食物中吸收脂肪。如果研究人员能在这些陶器碎片中找到马奶的脂肪,那他们就能够确定马匹是被驯服了的。“谁也不会去挤一匹野马的奶。”奥尔森指出。后来他们找到了一种区分马肉脂肪和马奶脂肪的方法,发现陶器里面的脂肪有一些确实来自马奶。
终于,科学界被说服了,他们相信了驯养马匹发生在至少5500年以前。
然而,奥尔森博士认为,这只是目前为止我们发现的最早的证据。“我并不认为是波泰人率先驯养了野马,因为要达到当时的水准——驾驭马匹和挤马奶等,那么最早驯养马匹的时间肯定要比这早几个世纪。很可能在6000年以前就发生了。我认为可能发生在西边的乌克兰或者俄罗斯。”
马在驯养六畜中名列首位
在农业社会中,马是家庭的重要成员
大约6000年前的一天,在广袤的欧亚草原上,一匹小野马克服了自己的恐惧,乖乖地让人给它套上了笼头。这是人类第一次试着驯服马,也是人类与马之间伟大友谊的开始。
马是聪明、勇毅、忠诚、耐劳的动物,自从成为家畜之后,人类便把它看成是可靠的朋友,得力的伙伴。的确,马在农耕、狩猎、运输和交通方面,立下过无法胜数的功劳,因此人类都深爱着马。我国的《三字经》中说,“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饲。”马列在六畜之首,正体现了我们这些以农立国的人民对马的深厚感情。
尽管和人类有着密切的联系,被驯化的马仍然保留着它们祖先的本能和行为方式。它们会像野马那样保卫自己的领地、养育自己的马驹,并且它们总是需要陪伴和友情。马是重感情的动物,很容易和主人建立起感情,对主人绝对忠诚。
在动物世界里,马是最有组织性和纪律性的动物之一。军马听到主人的口令之后,能立即做出各种正确的动作;游散远处吃草的军马,一听到集合的军号声,便会迅速跑来列队。在古战场上,军马随从将领在刀枪之中奋勇作战,丝毫没有胆怯、畏惧、退缩的念头。在现代战场上,尽管枪林弹雨、炮火连天,军马绝对随从主人的意志前进或后退。
关于“义马救主”的故事在世界各地都有流传。前苏联曾有过这样一条消息:1979年,在一个小村庄里,有个叫奥克米德·艾哈迈多夫的村民,骑马穿过森林的时候,突然背上受到沉重一击,从马背上摔了下来,一只凶猛的大熊扑了上来,以全身的重量把他压在地上。在这生命危急的紧要关头,他的马呼地冲了过去,用蹄子猛踢熊背,终于使熊放弃了它的捕获物,溜进了森林。此时,艾哈迈多夫已因流血过多站不起来,又是忠诚的马跪下双蹄,让主人爬上自己的背回到了村庄。死里逃生的艾哈迈多夫深有感触地说:“有时候人的最好朋友,可能就是他的马。”
马与人类合作故事没有终结
在几千年漫长的岁月中,马曾帮助人类征服世界。然而,随着工业革命的产生,各种化石能源的采用和机械装置的发明,马儿也渐渐失去了自己的优势。在农田和运输方面,卡车、拖拉机和汽车取代了马;工厂也不再需要畜力;战场上不再需要骑兵而用起了坦克、导弹;快马邮递也成了历史。人类已不再像过去那样需要马。
从1900年开始,世界上马的数量开始锐减。由于对马的需求减少,人类拥有和使用的马的数量也在下降。从1910年到1920年这10年的时间里,全世界大约有11亿匹用于驮运货物的驮马和用于骑乘的驯马。到了1976年,这一数字下降到6400万——约是原来的5.8%。尽管这些数据令人沮丧,但事情还有令人欣喜的另一面。
如今人们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需要马了,也无须依赖马的力量或是马的速度。但人们依然喜爱马,这是因为马有一种特殊的本领:可以做人类的朋友。几千年来,马给予了人类无限的爱和付出,而人类也对其非常喜爱。亚历山大曾用自己的马为城市命名;英国的威灵顿公爵曾用军方礼仪埋葬了自己的战马。如今人们用一种特殊的方法表达对马的喜爱,那就是竭尽所能来保障马可以继续生存下去。
从1980年起,美国边境巡逻再次用上了马。他们开始用骑兵在美国墨西哥边境巡逻,这是因为经验表明在穿越这一崎岖的边境时,马要比巡警车实用得多。警察局局长们也开始重新把马放入了执勤的名单里,研究发现,骑马的警察比起开车或步行的警察来说,更能有效巡逻和控制人群的行为。因此,在欧美一些城市的街道上,骑警再次出现了。
未来,也许人类不再需要马来工作,但仍旧会需要马来娱乐。人类对赛马运动的关注开始增加。从1960年起,专门用于赛马的马开始增加。而且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国,由于很多人购买了用于自己娱乐的马,马的数量也因此大大增加。
马和人类合作的历史还远远没有结束,新的章节仍在续写。
马科辞典
马大体分三类
马的品种可按发源地、主要用途及体型大小,大体分以下三类:
轻型马 包括阿拉伯马、纯血马、亚洲马、盎格鲁-阿拉伯马等;
重型马 用于农耕及运输。包括英国的夏尔重挽马和克莱兹代尔马、法国的泼雪龙马、比利时马等;
小型马 用于拉车、负重及供儿童骑乘,包括威尔士、达特穆尔、新林等。
寿命通常20多年
小马驹在妈妈肚子里生长约11个月后出生。通常生马驹时先出来的是前腿。马驹出生后,母马会把它全身舔个遍,用这种方式把马驹清理干净。
通常马能活20到25年。目前记载的年龄最大的马叫老比利(old Billy),生活在英国,它活到了62岁的高龄。
马的牙齿能反映它们的年龄情况。直到马5岁的时候你都可以通过它口腔里的乳牙数判断它的实际年龄。5岁以后的马,专家可以通过它们的牙齿磨损形态来判断其年龄。10岁左右的马在上切牙位置还有一条指示线。
感官非常灵敏
我们要看侧后方的东西,得扭过头才能看到,但是马不用。马的双眼长在头的两侧,这能帮助它观察多个方向。由于眼底视网膜外层有一层照膜,马的感光力强,在夜间也能看到周围的物体。马识别颜色的能力不是很强,它最能辨认的是黄色。由于两眼距离大,视野重叠部分仅有30%,因而对距离判断力差;同时眼的焦距调节力弱,对500米以外的物体只能形成模糊图像。
马的听觉和嗅觉比人类还要发达。马转动耳朵能够分辨声音的来源。它们还能听到人所听不到的高低音。马通过嗅觉认出彼此,两匹马第一次碰面时,它们会往对方的鼻子里吹气。
马的胆子很小,随时保持警戒状态。马很容易被突然的声音(像鞭炮)吓到,很怕飘忽不定的东西,如气球、旗帜等,也很怕细长的东西,如竹竿、雨伞等。
表达情感很丰富
马也像人类一样有肢体语言。马耳向后收,表明它很愤怒或者很害怕;马耳向前指,表示它对周围的环境很感兴趣;一只耳朵向前,一只耳朵向后,表示它对目前的情况不确定。
马也能通过尾巴表露情感。尾巴翘得老高,说明马很兴奋、高兴,且精力充沛;尾巴下垂,表示不高兴了或者累了;马生气的时候,可能用力地把尾巴从一边甩向另一边。不过有些时候,它那样做只是为了驱赶蚊虫。
习惯站着睡觉
马睡觉不一定非在晚上,更不是一觉睡到大天亮。要是没人打搅它,它可以随时随地睡觉,站着、卧着、躺着都能睡觉。大马一天能睡八九次,加起来差不多有6个小时。天亮以前的两个小时,马睡得最香。
马站着睡觉是继承了野马的生活习性。野马生活在一望无际的沙漠草原地区,在远古时期既是人类的狩猎对象,又是豺、狼等肉食动物的美味佳肴。它不像牛羊可以用角与敌害做斗争,唯一的办法,只能靠奔跑来逃避敌害。而豺、狼等食肉动物都是夜行的,野马为了迅速而及时地逃避敌害,在夜间不敢高枕无忧地卧地而睡。即使在白天,它也只好站着打盹,保持高度警惕,以防不测。家养的马都是由野马驯化而来的,站着睡觉继承了野马的生活习性。
如果马预先知道没有什么危险,那么它就把头搭在背上睡觉。和母马在一起的小马驹以及群体生活的马,就是用这个姿势安心入睡的。
世界上最后的野马
普氏野马,是世界上仅存的野马。它并不是现代家马的祖先。普氏野马有66个染色体,而现代家马只有64个染色体。
1878年,沙俄军官普热瓦尔斯基率领探险队先后3次进入准噶尔盆地奇台至巴里坤的丘沙河、滴水泉一带捕获、采集野马标本,并于1881年由沙俄学者波利亚科夫正式定名为“普氏野马”。
由于普氏野马生活于极其艰苦的荒漠戈壁,缺乏食物,水源不足,还有低温和暴风雪的侵袭,而人类的捕杀和对其栖息地的破坏,更加速了它消亡的进程。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野马的分布区急剧缩小,数量锐减。
现在大多数人认为,如果自然界还有残存的野马,其数量也少到不能形成种群,因而不足以保证一个物种的生存,所以野生的普氏野马很可能已经在自然界消失。
责任编辑:姜波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114/7551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