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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为群众拟办的重要实事全面落实

2014年01月16日 09:58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福利养老金,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低收入职工工资增长。

社保

已将2012年12月31日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提高260元;将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每档提高50元;确定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40元、320元、300元、28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提高15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357.5元提高到390元,福利养老金从每人每月277.5元提高到310元。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不低于1260元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400元,增幅为10%。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帮扶21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

已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2.87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9%;已帮扶25.33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完成全年任务的121%。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116/7556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