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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克难 争当改革的积极实践者

2014年01月20日 10:55

2014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深刻学习贯彻了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要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并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模式、路线图和时间表。环保部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的过程中、在把改革从规划和路线图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必须勇担重任,攻坚克难,争当改革的积极实践者。

近年来,我国大气、水、土壤等领域内一系列环境问题的频频出现,说明已有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必须进行改革,而与此相适应,环境保护领域也要进行改革。在历史上,改革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环保部门对此必须要有充分的准备。要下定决心,求真务实,认准目标,稳扎稳打、坚持不懈地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改革推进下去。

环保部门要争当改革的积极实践者,必须牢牢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加紧建立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体制机制建设是环境保护事业得以正常有效运转的根本,我国出现的一系列环境问题,从根本上讲与体制机制不完善有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体制机制建设入手。目前,我们已经展开了积极的探索实践,如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等。对于制度方面的改革,要集中力量,加快推进,争取尽快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有新的举措,实现新的突破,取得新的成效。

环保部门要争当改革的积极实践者,必须加强基础性研究,对于一些涉及面广、基础薄弱,但又与环保事业长远发展息息相关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思路。例如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中,怎样构建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体系、如何发挥市场机制在环保工作中的作用、如何编制国家环境资产负债表等,这些方面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人们的认识还不深,研究还不够。但这些问题涉及范围广,牵一发而动全身。做好了,将会大大促进新时期环保工作的开展。因此,对于这些问题,需要全局着眼,系统把握,要做好基础性的研究,才能为进一步的改革打好坚实的基础。

环保部门要争当改革的积极实践者,必须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为进一步改革积累经验。随着环保事业的发展,环境保护领域内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要解决这些新问题、应对新情况,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以2014年要做的大气、水体、土壤污染治理3项重点工作来看,无论是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抓好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体系建设;还是加快编制《清洁水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治理重金属和有机物对地下水的污染;以及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土壤环境保护工程第一批重点项目,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环保部门都需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没有把握的可以先行试点,通过试点来总结经验、凝聚共识,为全面推进创造条件。

推进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也要谋定而后动、循序渐进。对于环保部门来说,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支持和参与改革上来,按照正确改革、准确改革、有序改革、协调改革的要求,争当改革的坚定拥护者和积极实践者,用一点一滴的努力推动环保改革实践,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120/7560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