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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小土豪”打人称父母高官:带给我们什么警示?
2014年01月21日 09:46
【网络舆情案例】
【事件介绍】
四川13岁“小土豪”消费被拒殴打洗浴会所经理 自称父母是高官
达州市某洗浴会所1月4日上午发生一起纠纷,一13岁的“小土豪”由于消费被拒,一气之下便将该店客户经理打了,并自称父母是北京高官。据悉,该男孩曾多次来该洗浴会所消费,而且是名“土豪”,办理VIP卡直接充值10多万,最高消费1次1万多。
“这个小娃娃太嚣张跋扈了,不让他消费还打人!”该洗浴会所的经理张女士委屈地说,4日上午10点左右,这名13岁男孩带着几名朋友,来到娱乐会所消费,但由于现金不够,被店员拒绝。随后,该男孩一气之下,便上前抢号牌。店员随之进行阻拦,但小男孩不听劝阻,还将经理张女士打了。“他用手打了我一耳光,还自称父母是北京高官。”张女士说。
在派出所内,记者见到了小男孩和其爷爷。但小男孩并不愿意多说,其爷爷也强硬表示不接受采访。记者从派出所了解到,小男孩确实在该洗浴会所多次消费,且非常豪爽。此次被拒后,也确实有打人行为,但小男孩自称父母是北京高官,无从调查。民警表示,小男孩今年13岁,还未成年,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以批评、教育为主。
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朝阳派出所即时接警处置,并对此事进行了调解,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
洗浴会所和13岁“土豪”的快意恩仇
出入会所,任性打人,自曝是“衙内”,该“小土豪”的做派,简直是“狂拽酷炫吊炸天”。而他的跋扈气焰,也将他湮没在舆论洪流:“这是坑爹的节奏吗”“不妨顺藤摸瓜,查查他爸是谁”……
还是熊孩子一枚,就挥金如土,还恃“权”凌人,陷入争讼,也算是吃一堑。就舆论反应看,他成了口诛笔伐的对象,而连带着遭抨击的,还有其家庭教育等。与之对应的,是在这曲快意恩仇戏里,在这起民事纠纷中,涉事会所方面因员工被打,俨然成了是受害者,赚得不少同情分;而其拒绝“小土豪”消费的举动,也被不少人部分网友誉为“业界良心”。
但细看新闻会发现,该洗浴会所没那么“委屈”:在此之前,该男孩已多次来消费,且出手阔绰,办VIP卡时就直接充值10多万,最高1次消费1万多,可从未得到被规劝或提醒。而这次他欲消费遭拒,原因也绝非某些人想象的,经营者觉得此地“少儿不宜”,从职业操守考虑将其挡在门外,而是因他钱不够。
所以,如果说“小土豪”在坑爹,那该会所则间接地坑了他——不是因为未“玉成其愿”,而是一直以来都向他敞开大门。
在公众印象中,洗浴会所总裹着灰色意味,难以剥离暧昧的遐想,其氛围与孩子成长所需的“净土环境”,也格格不入。尽管涉事洗浴会所从事哪些业务,对该“小土豪”提供了哪些服务,还不得而知,可一次性花了上万元,仍给人浮想空间。
事实上,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都有规定: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在显著位置设立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虽然说,洗浴会所是否被“等”字涵盖,法律尚未明确,可虑及现实语境,它应参照该规定——在教育部禁止未成年人顶岗实习的场所中,就包括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
基于此,洗浴会所当多些营业自觉,在准入门槛设置上,就将未成年人排除在外,以尽到保护责任。可涉事会所对“小土豪”来者不拒,却难言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反倒是坑了他一把。就算对于一次性消费万元的细节等等,涉事会所能说个明白,以击退“负面想象”,对孩子大手笔挥霍的纵容乃至鼓励,恐怕也很难不被诟病——若节操没掉,为啥不将13岁孩子挡在门外?
而今,两方纠纷似已化解,但此事显然不能以和解收场:对于13岁“小土豪”消费了哪些项目,一次性上万元是怎么花掉的,涉事会所有无涉嫌违法违规……有关部门当介入调查,给公众确凿说法。也只有依法溯责,才能彰显出对洗浴会所接纳未成年人的“低容忍”来。
为何连13岁小孩都要自称父母是高官
13岁的小孩在遇到纠纷时为何要自称父母是高官,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思想,而高官又意味着什么?当下的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遇到事情或者要办什么事情总是会想到是否有熟人,如果没有熟人是否能够怎么样联系到熟人。特别是当出了一些事情的时候便总会想能不能联系到那个当官的让自己不吃亏。
这样的事情司空见惯,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惯例,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原因很简单熟人好办事,而出了事作为官员似乎是最能够摆平事情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人都抱有不信法信“权”的观点。这样的观点不对并且害人不浅。
首先我们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信法信“权”的观点。现在我国正在积极推动法制国家法制社会的建设,然而遇到很多事情如果真正要从法律程序上来处理耗时耗力并且很多时候处理的并不是很符合当事人想达到的效果,在这种时候如果遇到一个当官的朋友特别是高官那么很多事情凭借着官员的一句话一声招呼就可以解决问题。但是这个时候问题的解决肯定是有利于有熟人有官员朋友的哪一方,这显然不太对。这里说到底其根本原因在于官员作为一个管理者拥有者很多权利,因此很多一线和基层执法人员不得不屈服于这些上级官员。
其次这样的不信法信“权”危害有多大。当大多数人都处于这样一种观点的时候官员的作用就在不断凸显,官员似乎变得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但是就是这种无所不能的背后里面暗藏着多少违规操作,有些不仅仅是违规操作甚至是违法操作。这是对官场生态的破坏,是对建设法制社会的恶意破坏,更是对社会风气的恶劣破坏。
一个只有13岁的小孩在遇到这种本就违法的事情的时候为何要自称父母是高官,不论其父母到底是不是高官,就这样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便有父母是高官则无所畏惧什么问题都可以解决的思想,可以想象有这样的观点的成年人会有多少,这种思想都影响到了孩子可见其危害到底有多大。这种风气这种思想已经到了不改变就不行的地步了。
“小土豪”的炫耀,提醒了我们什么?
我国是法治国家,任何的人都不能有利于法治之外,任何权利都不能脱离法治约束。然而,从“我爸是局长”到“我爸是村长”还在不断上演。俗话说“权利不可怕,就怕权利没文化”,13岁的孩子,按理说应该略知道理,但从他小小年纪去会所消费,之后竟然动手打人,其嚣张的气焰不亚于李某某。我们不得不去联想他父母的人品如何,如若其父母的确为北京高官,那么我们就只能祈祷孩子的性格并不是遗传于其父母。
我国之所以出现权力炫耀风,是对权力监管缺失的恶果。很多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想法,在中国要想生活的好要不有钱,要不有权。这种赤裸裸的拜金拜权主义是监督缺失的表现,是社会发展的不正常产物。国人的生活支撑不是辛勤奋斗,不是靠光明正大的竞争,而是要拼关系、拼权利。长此以往,我们的民族精神我们的社会正义都将消失殆尽。
从制度上完善权力监督,从思想上扭转权力崇拜。我国经济在快速发展,但与其配套的法制建设和思想建设却一再落后。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快出台有力的监管措施,尤其针对领导干部对其个人、家庭、经济等方面都要有严格的监督措施,确保其权利能切实的用在公共服务上,确保其不敢越雷池一步。此外,要促进全社会的积极向上的精神文明建设,扭转不健康的权利无知崇拜,让踏实奋斗,公平正义深入人心,对社会上出现的不公平现象要严厉打击挽回影响。
党员干部要时刻以党性约束自我行为,约束好自己家人的言行举止。这次13岁“小土豪”的拼爹是否真实,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但在我国出现的多次官员家属高调拼爹事件中,让我们看到了部分党政官员的家庭教育失败。他们自己也许有较强的个能能力,或者也知道成功的不容易,对自己能严格要求,但在对于家人尤其是子女,他们的教育事业失败的,他们的父亲责任也是缺失的,对子女的溺爱和纵容不仅害了挚爱的亲人,最重要的是让社会的公平正义被玷污,让干群关系更紧张。
持续保持对权利的高压态势,彻查社会上权利无知的现象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也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一切权利的赋予者,每名党员干部及其子女都要时刻注意自己身份,都应该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相关机构要对习惯的撒泼打诨,曝光的权利炫耀及时回应并打击,给群众精神注入强心剂。而对于用来炫耀的权利,一定要镇压在人民的五指山下。
【启示与思考】
十几岁的小孩到会所消费,在没有现金被拒绝消费时,小孩竟然殴打会所经理,并扬言父母是北京高官,被公众称为“小土豪”。对于“小土豪”,媒体的一致观点是,依据未成年保护法要以批评教育为主。而对于“小土豪”口中“北京高官”的父母,笔者以为这真该要好好查一查。
单从未成年人教育的角度讲,无论父母是什么职位,纵容孩子奢靡消费,“有钱就是大爷”动手打人的观念本身就是错误之举。子不教,父之过,作为孩子的父母,有逃不开的责任。在中国,富二代、富三代似乎已经被社会定义为了一个负面词汇,他们的教育问题屡屡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这就让社会不得不面对一个深刻且不容缓的问题:那些家庭条件优越、教育背景良好的孩子为何屡屡与正常生活脱轨,乃至滑入犯罪的深渊?追根溯源,还是因为家庭教育的缺失。父母埋首事业,却忽略了孩子的成长,他们只知道给予孩子优渥的物质生活,却忽略了对孩子心灵的关注。而刚刚富裕起来的中国,并没有为那些在“优越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做好教育理念和实施技术的系统准备,中国富二代的教育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另一方面,13岁的“小土豪”由于消费被拒,一气之下便将该店客户经理打了,并自称父母是北京高官,同样是“特权”思想的表现。这不禁让笔者想起“我爸是李刚”、“我父母是公务员”等事件。这无一不是“特权”思想在作祟。他们无一不是认为权力在自家人手里,可以随意作为。
在中国,“特权”的存在是有很深的历史背景的,“官本位”的思想根深蒂固。封建专制传统是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产生的历史根源。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搞特权,这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如等级尊卑思想等,仍在时不时左右人们的思想,助长了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社会主义国家,权力是属于人民的。我们要对特权现象做到“零容忍”,严禁存在“空档”或“特区”,将特权现象关进制度的牢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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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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