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经典案例 反腐倡廉

【案例】“官员家中被盗55万现金”之思考

2014年01月22日 14:11

 

【网络舆情案例】

【事件介绍】

北京一领导家中55万元现金被盗 嫌犯系其下属

偷拿走领导的钥匙,从领导家的衣柜中偷走了55万元现金。朝阳警方通报,近日破获了一起入室盗窃案,目前嫌疑人张某已经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记者了解到,被盗的金某和嫌疑人张某是领导和下属关系,不过警方未透露家中有“巨款”的金姓“领导”的具体单位。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3年12月30日晚上6点左右,朝阳警方接到金先生报警称,其家中被盗,被盗金额高达55万元人民币。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得知,金先生早上6点左右离家,离开时将防盗门反锁。下午5点左右回家后发现,不但防盗门敞开着,屋内也有被翻动的痕迹。金先生检查发现,自己藏在卧室衣柜内的55万元现金被盗,于是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办案民警经过认真查看被盗现场,发现家中门窗完好无损,房门也没有被撬痕迹。民警通过调取案发小区周边的监控录像,认真筛查后发现一名身穿深蓝色长款羽绒服的中年女子非常可疑。这名女子身背一橙色背包,当天12点20分左右进入小区,在金先生楼下徘徊了20分钟左右,并不时抬头向上张望。录像显示,这名女子于12点42分进入楼内,40分钟后该女子走出楼门。走出楼门的女子将自己遮盖得更加严实,头戴羽绒服帽子。

录像显示,这名女子走出楼门时除了身背橙色背包,手中又多了一个棕色的布袋,布袋特征与事主丢失布袋的特征极为相似。

民警联系金先生对这名女子进行了辨认。金先生在观看了监控录像时立即认出该女子是他的下属。第二天早上8点左右,民警在金先生单位将嫌疑人张某抓获,并当场在张某办公室起获全部赃款。

在审讯中,张某对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张某说,年过五旬的她与金某相识多年,在同一个单位供职。同在单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张某是金某的下属,和金某关系一直不错。最近因为工作关系二人出现裂痕,矛盾日趋激化。案发前几日二人因口角矛盾升温,张某心理更加失衡。张某从金某书包中偷出了金某家门钥匙,从金某家的衣柜中偷走了55万元现金。

领导55万元现金被盗背后有多少隐情?

读罢这则消息,不禁拍案惊奇!天下间小偷何其多矣,这样大胆而奇葩的“贼下属”实不多见。几多感慨之余,生出些许疑问:张某入室盗窃金某55万元巨款的胆量从何而来?不由人不浮想联翩……

想必作为下属的张某和顶头上司金某,关系非比寻常吧?不但知道自己的领导所住小区,而且准确知道上司居所,如此,似乎超越了一般上下级关系。从媒体披露的信息看,“张某是金某的下属,和金某关系一直不错。”证实了前面的猜测。

 

让人惊讶的是,张某不但对金某居所明了,而且对其存放大量现金的地点也了如指掌。否则,就不能解释张某轻车熟路地登堂入室,在短短的40分钟时间里,将55万元现金装入囊中,扬长而去。对此,张某的答案是,“最近因为工作关系二人出现裂痕,矛盾日趋激化。案发前几日二人因口角矛盾升温,张某心理更加失衡。”这样的答案,明显地牵强附会,难于令人信服。单单从张某知道金某家中有巨款、能够从金某书包中偷出金某家门钥匙这点来看,他们的关系也难脱公众“暧昧”的怀疑。

同时,金某家中放55万元现金,也让公众想知道原因。遗憾的是,媒体没有只字的报道。按常识论,若要在家里存放现金,数千元到一两万元,还可以理解;放数十万元在家,莫非为了招“贼”?除非是金某富得流油,认为55万元乃区区小钱;抑或此钱来历可疑,不便存入银行。这些疑惑,需要金某给出具体的解释,方可堵住公众的悠悠之口。

如果只是一起普通入室盗窃案,引不起媒体和公众的兴趣。此案的“兴奋点”和“看点”正在于,女下属偷男领导,且是先偷钥匙,再进其家中行窃,最终顺利盗取55万元之巨。丛丛疑窦,期待媒体进一步跟进报道。

冲动是魔鬼。因口角等矛盾演变为入室盗窃的犯罪行为,“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年过五旬的张某将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一失足成千古恨,何苦?何必?

掩卷沉思,本案警示人们,遇事要用法治思维来解决,才是正解,才是上上之策,才可免无妄之灾。

北京某领导家55万现金藏衣柜被偷的遐思

小偷偷钱,警方破案,这种事几乎天天有,算新闻,也不算新闻,此案之所以引人关注,一是,金融服务便捷的年代里,55万巨款不存在银行反而藏在衣柜里,匪夷所思;二是,领导藏钱下属偷警察破案了通报也不透露相关人员的具体单位,让公众不免敏感多疑。

前两天媒体上就有一条很热的新闻:一位落马贪官自述“最头痛的是就是藏钱”,钱多了不敢存银行,只能藏在家里面,每日提心吊胆。而贪官的“头痛”带有普遍性,因为藏钱没藏好露馅的确实不少,比如著名的“水管子反腐”——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将大笔现金存放在老婆租用房屋的卫生间里,因水管子漏水淹了楼下,物业公司与警方不得已强行打开房门后发现了被水泡湿的一箱箱现金。还有些官员因为钱多,藏在哪里自己都记不清,结果出现了“破烂王反腐”的喜剧。有媒体总结了贪官藏钱的五花八门——保险柜、衣柜、树洞、稻田、灰堆、屋顶瓦下,还有粪坑……

官员家的衣柜里存放了55万元现金,读者将这件事与“贪官藏钱”相联系,作恶意揣度,也没什么不正常的,特别是官员隐私被保密的情况下,公众必定愈发质疑。55万现金藏于家中,虽不能证明钱款有问题,但至少可以视为一种“举报”线索。如果被盗的“领导”是公职人员,纪检部门有责任调查。尤其是在当前,腐败问题的偶然暴露占比较高,“小偷反腐”已经成为一种现象的年代里,不应放过任何疑点。

事实上,很多事情,就是查不查的问题,不查就什么事都没有,一查,保不准就有事。不管是在腐败形势严峻,乃至有亡党亡国之忧的语境下,还是基于监督公权力应奉行宁信其有的现代政治理念,我们都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疑点。现代政治监督理论中有一个通行原则是,对公权力者的普遍不信任,也有学者称之为“无赖假定”——最接近权力的人,最有条件成为侵蚀公共利益的无赖,所以才要把公权力者关进笼子审查。

对藏于家中的巨款进行追问,不放过任何疑点,除了抓贪官以外,更大的意义是提高贪官隐匿财产的门槛和成本,这种门槛与成本越高,越能抑制某些人的贪念——钱多了不敢存银行,藏起来也不安全,稍有不慎就可能反为其累,那么不干净的钱不如不拿或少拿。

 

官员家中被盗 “不便透漏信息”是掩盖

此次盗窃案件中对于张某和金某的工作单位,警方表示不便透漏信息。警方透漏信息是怕损害了金某和张某的隐私权、名誉权?还是警方怕一旦透漏信息,还会有更多的盗贼光顾这位官员家的卧室衣柜?如果这样的话,有个几千万也是藏不住的。对于这位官员,将如此大金额的钱财藏在卧室的衣柜中,而不存入银行,这样的行为真是匪夷所思。

“官员家中失窃”事件不得不让笔者想到2013年原吉林省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家中失窃事件,当时被窃贼偷走的钱财竟然高达千万元。到了这个时候,这位高风亮节的副省长才露出了马脚,引起了纪检部门的注意,梁上君子成了“反贪英雄”,这种黑色幽默这是让人啼笑皆非。这次上下属的盗窃案件,警方表示“不便透漏”金某和张某的具体信息,是不是有点欲盖弥彰?他们是不是怕了我们勤劳的民众拿着铁钎越挖越深,到最后这位官员不仅钱被偷了还和“窃贼”都成了牺牲品。

进一步来讲,单纯的要求警察去透漏相关的信息、单纯的依靠民众拿着铁钎去挖信息是远远不够的,是盲目的,只有把官员的财产状况公之于众,曝晒在阳光下,再与其应有的合法收入进行比较,对于田学仁的上千万钱财和这位“金姓”领导藏在卧室衣柜中的55万元就显而易见了,这样我们的这位金姓领导就不用“用心良苦”的将55万元藏在卧室的衣柜中,而是直接的存到了银行,这样我们的警察同志对于“不便透漏的信息”就没有了那么的为难。

希望我们的有关部门“不便透漏信息”越来越少,让民众知道的更多。这不是简单的“过家家”,需要政府下大力气去做,官员财产公示是这些官员的软肋,对于走过场的,需要政府的责任问责,绝对不允许“他们”蒙混过关,对于有问题的“他们”绝对不能心慈手软,而不是简单的“不便透漏信息”。

【启示与思考】

对这样一条官员家现金被盗的消息,不仅包括人民网在内的各大网站都予以了转载,而且跟帖的网友众多。一起官员家现金被盗案为何会引发大众强烈关注呢?

官员家发生现金被盗案,能够引发大众强烈关注,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失窃者与行窃者身份特殊。二者均为国家公职人员,失窃者是位领导干部,而行窃者竟然是他的下属。因工作上的原因二人关系出现裂痕,矛盾日趋激化。案发前几日二人发生口角矛盾升温,下属心理失衡,便从领导书包中偷出其家门钥匙行窃。下属以行窃方式报复领导,殊为罕见,行窃者不理智的行为堪称“奇葩”,同时二者矛盾之深可见一斑。

二是失窃者家里有如此多的现金让人感到诧异。这位下属颇为狠心,从其领导家的衣柜中偷走了高达55万元的现金。正常的情况下,一般人家里是不会存有如此多现金的。巨额现金存放在家里,远没有存放在银行卡里安全和方便;同时,现金发放工资早已成为历史,不管是党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早就是通过银行将薪金打在个人的工资卡上。作为领导干部,家里有巨额现金,极易让人产生钱的来路不正怀疑,因为腐败官员收受的贿赂往往就是现金。

三是失窃者报警的做法让人感到意外。对一些贪官来讲,家里发生现金失窃,由于钱的来路不正,为了避免暴露自己受贿的事实,往往不会不敢报警,自己吃个“哑巴亏”算了。对该起案件的行窃者来讲,也许就是以为自己领导的钱来路有问题,所以敢明目张胆偷盗,并以为对方不会报警,自己的偷窃行为不会露馅。出乎许多人意料,失窃者在发现家里有被盗迹象后,果断地报了警。官员家现金被盗却报了警,又让许多人认为,或许他因为特殊的原因家里存有大量现金,而这些钱也许是官员及家人的合法收入。

应该说,在这起官员家现金被盗案中,这位领导敢于大胆报案,处理方式是正确的。既可能挽回被盗损失,让偷盗者受到惩处,又可以从一个方面显示自身的清白。同时,警方未透露双方的具体单位也符合常规。警务人员有义务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在没有经过审判时,任何人都是犯罪的嫌疑人,而不是犯罪分子,他们需要得到应有的尊重。

最后想说,官员家“巨额”现金被盗,与官员是否存在腐败,是不同类型的两个问题,我们应该理性看待,不应扯在一起。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122/7564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