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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贪官忏悔录带来的警示

2014年01月29日 14:35

 

【反腐倡廉案例】

【事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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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忏悔录盘点 表功忆苦加感恩

媒体盘点去年部分受审贪官“最后陈述”及悔过书,内容各异多为求轻判;专家称对定罪量刑影响有限

1月7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涉嫌受贿案再次在北京市二中院接受审理。4个月前,他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声泪俱下:“上小学的学习用具和作业本,都要靠我捡破烂卖钱获得”。

记者梳理2013年部分因贪腐受审官员的法庭“最后陈述”及悔过书书发现,几乎每名贪官都会对自己的人生和罪行做出总结,有些还会事先列好提纲,还有人会递交几页亲笔书写的悔过书。

“虽然最后陈述形式和内容各异,但核心内容大多是请求轻判”,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玲认为,大多数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如果认罪,最后陈述阶段往往都会表达悔过之意,并恳请法庭酌情从轻处罚。

刘玲表示,受审官员借“最后陈述”表达对案件的看法和自己的态度,但对审理后的定罪量刑,实质性影响很有限。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副院长、教授王四新说,从落马官员的“忏悔”中,更要看到的是反思和警醒。“面对诱惑,官员们一定要坚守住底线,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有侥幸的心理”。

声泪俱下型

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

(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未上诉)

2013年6月9日,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检方宣读起诉书后,刘志军当庭表示全部认可指控。法庭为刘志军摆好了椅子、垫子,但刘志军提出因身体原因,要站着受审。在最后陈述阶段,刘志军拿出事先写好的几页纸开始忏悔,直至念到声泪俱下。

【悔不当初】 “作为一个农民的孩子,本应该为中国铁道、为中国梦做更多的贡献,但是因为放松了自己的学习,放松了思想上的警惕,走到了这条道路。”

【不忘感恩】 “感谢党这么多年的栽培,感谢办案系统的教育,自己犯了这样的错,感觉对不起国家和家人。”

落马官员受审所作的最后陈述,可以对其他还未犯罪的官员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对已经犯罪还未被发现的官员也起到警告的作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樊崇义

 

认罪求情型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杨达才

(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013年8月30日,西安市中院开庭审理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杨达才做了最后陈述。

【追悔莫及】 “关于案子,检察机关实事求是,法庭依法审判,自己犯了罪,愿意认罪服法。我工作几十年,最后跌入犯罪深渊,给党和政府、家庭造成伤害,自己追悔莫及。”

最后陈述如涉及案件事实,可视为认罪态度好而影响量刑。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樊崇义

引经据典型

开封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森林

(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未上诉)

2013年8月22日,驻马店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森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森林事后做出忏悔。

【联系爱好】 “我喜欢下围棋。如果把我这一生比喻为一局棋,我是‘文革’后第一批大学生,又是党员,相当于命运让给了我两颗子,开局占足了优势。后来,我到河南南阳、开封两个市担任组织部部长,我的人生棋局进入中盘。在这个阶段,我贪图钱财,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而浑然不觉,棋局至此,不用收官就已经提前结束了。”

【引用典故】 “回想我的过程,多么像温水煮青蛙啊。我就是水中的那只青蛙,水温慢慢升高自己却浑然不觉,开始时还觉得很舒服,等到水温高了受不了想跳出来时,四肢已经半熟,无能为力了。”

从目前贪官受审最后陈述的情况来看,一是表示忏悔,一是请求原谅,法院在审判时应该对这些予以考虑。因为悔罪表现在刑法理论上,是量刑的一个酌定情节,进入审理后,如果被告人主观恶性大,又不悔改,判得就会重一点。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

表功型

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局长张曙光

(正在审理中)

2013年9月10日,张曙光因涉嫌受贿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并作最后陈述。

【自述成就】 “在党和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上百个工厂,几千名工程师,几万名职工干了整整7年,走了3大步,形成了中国自己的高速铁路体系,并且是中国人自己的技术、自己的品牌”,“我们圆了高铁梦。我会认真改造自己,重新做人,继续为高铁作事情。”

最后陈述时被告人一般会将对自己有利的一面表达出来,但法庭是根据整个案件审理的证据情况,以及所掌握的事实,来做出综合的判决。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教授王四新

忆苦型

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

(正在审理中)

2013年9月4日,苏顺虎涉嫌受贿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最后陈述阶段,苏顺虎几乎是流着眼泪说了自己的人身经历。

【诉说出身】 “我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家里弟兄8个,先后有6个弟兄夭折,均是因为病了没有钱治。我上小学的学习用具和作业本,都要靠我自己捡破烂卖钱获得,我父母常年有病,我从小就担起家务。”此外苏顺虎称,上高中时,为了不增加家庭负担,2年高中他从来没在食堂吃过饭,都是从家里带咸菜。

对于贪官来说,如果不是自身禁不住诱惑,也不会因贪腐被抓,就算是鼻涕一把眼泪一把说自己的“辛酸史”,陈述时说自己“本质不坏”、“出身贫苦”、“环境使然”等来忏悔,也抹不掉自己罪行的,至多算是认罪态度好。——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

 

避重就轻型

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

(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2013年6月19日,雷政富涉嫌受贿案在重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近7小时后,在雷政富的最后陈述中结束。

【承认好色】 “请审判长相信我的为人,我沾点色,我承认,但我不是贪财的人。”

每个人在人性上都有弱点,因此要在制度设计上想办法堵住这些弱点,还应该限制、制衡权力,让官员贪腐变得不那么容易。——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教授王四新

追问

贪官忏悔影响量刑?

专家分析认为应区分不同情况,只是表态不起作用

最后陈述作为法院审理案件中的必备程序,是法庭必须保障被告人行使的诉讼权利。在贪官受审中,最后陈述则成了他们的“自画像”,勾勒出其“沦陷”过程。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刑诉法专家陈永生分析,贪官的最后陈述有三种情况:首先只能表明他的一种想法和态度,往往不影响最后的定罪量刑。比如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生活困难、因为妻子或情妇的原因等等,这些对量刑没有什么影响。

其次,也有可能影响量刑的,比如以往在工作中比较认真的,只是某一次或比较少的几次贪腐,在量刑时根据其最后陈述也可适当考虑。

最后,从法律上可以影响定罪的内容,比如有些事实在侦查起诉阶段,甚至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时也没有的事实,在最后陈述时,被告人说了出来,这就会影响量刑。

贪官忏悔录里的权力镜像

检阅每一名落马贪官的悔过书,我们都会惊讶地发现,这些饱含热泪的肺腑言,都隐含着一个可怕的假设,即再给他们一个为官的机会。然而,生活终究不是童话,人民的权力也不是被戏耍的筹码,假设论从来都只适用于“事后诸葛”的幡然醒悟。而事实上,权力在运行中早已给了他们无数次的“假设”:假设第一次受贿后便惴惴不安,或许就不会有后来的“顺理成章”;假设第一次权力寻租时,会想到自己会因此而锒铛入狱,或许当初就不会如此“肆无忌惮”。遗憾的是,当他们手握公权时,他们根本没有想到公权会以另外一种形式将自己“斩于马下”。

后悔药从来都不存在。可透过这些忏悔,我们看到的是“边界模糊与管理失范”的公权镜像。比如对公权的限制与平衡、对人性弱点的规避与讨论,这些早已不是第一次提及。然而,虽有前车之鉴,却仍不断有步后尘者。这是贪官忏悔录里呈现出来的最为失望的镜像。

更为错乱的是,不管落马贪官的悔过书多么字字泣血、令人“声泪俱下”,他们给社会的警醒作用却总是在“肤浅”的表面。一些还未犯罪的官员可能并不会因为他们的倒下而抑制欲望的滋长,一些已经犯罪却还没被发现者,似乎也不能从中读到警醒的教育价值。

在欲望跟前,一些人心中的恶或被激发。这个时候,就需要在人性之恶与国家制度之间,形成一个动态的监督体系,让制度以公共的名义将那些个人之恶扼杀在摇篮里。而要解决这个难题,严肃法律法规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要求我们的制度设计不能给贪腐留有死角,因为反腐的重点并不在于抓了多少贪官,而是我们的反腐体系能否从根本上防止他们贪腐。贪官忏悔录里,已经投射出了当前防腐系统漏洞百出的权力镜像。我们能做的,或许只能是让防腐制度更加细致缜密,让权力践行者更加小心翼翼,否则,倒下的贪官只能是个案的终点,却不能完全呼应民众对制度反腐的殷切期盼。

 

贪官泪写“忏悔录”,是救赎还是作秀?

近年来,贪官“忏悔录”越来越有“高产高质”的势头。洋洋洒洒的忏悔书中,既有鲜活生动的事例、纠结挣扎的心理诠释,又有在位时的战战兢兢、落马后的痛苦不迭。有的忏悔书写很有文采,感情“真挚”,“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妻儿”、“对不起党和组织的培养”必不可少。试问,一边是骇人的贪腐数字,一边是“高大上”的“忏悔录”,这到底是救赎还是作秀?

“腐由心内生,败自细微起。”无需多言,任何一个贪腐官员都是在犹豫和徘徊后,一步一步地走向“不归路”。回溯陆洪来的贪腐轨迹,其主要就是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租用、征用土地等方面,为相关企业及个人谋取利益,收受钱财。如果不是自身禁不住诱惑,又怎能坠入贪腐的深渊。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地大讲特讲自己的“辛酸史”,大讲特讲自己如何想忏悔,用那些所谓的“本质不坏论”、“出身贫苦论”、“环境使然论”等欲盖弥彰,根本不可能抹杀掉其恶劣的罪行。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我们不应该被贪官们假惺惺的眼泪所蒙蔽,而法律也更不必对一纸忏悔书大发慈悲。从落马官员的“忏悔泪”中,我们更要应看到那是警钟,需要我们反思和警醒。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各级官员一定要坚守住底线,坚决不触碰红线,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定信念不动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奉劝手握实权的领导干部记住一句话:历览古今多少官,成由清廉败由贪。

【启示与思考】

“一念之差,一墙之隔。”贪官忏悔,往往是表功忆苦加感恩。情到深处,潸然难禁。对公众而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当年颐指气使,今日狼狈不堪,难免令人心生同情。只是,感情无法代替理性,作奸犯科如果可以用深度忏悔一笔勾销,法律还如何赢得民众的信仰与敬畏?

求生或避险,是人之本能。也许忏悔发乎真情,但也不排除有人将之视为减刑的“加时赛”。看看贪官忏悔的“醉翁之意”,或隐或现、或明或暗,大多还是为了“早日继续为国家做贡献”。数年前,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正厅级)张绍仓因涉嫌贪污受贿案在阜阳市中院开审。在庭审中,张绍仓掏出老花镜,含泪念悔过书,恳求法庭给一次改过机会。然而,记者发现,张绍仓的悔过书和《检察日报》刊发的原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原区委常委、同安镇党委书记朱福忠的悔过书多处雷同,涉嫌抄袭。人性复杂,世事纷纭,忏悔是真是假,显然不是一眼即知的事情。

贪官不是法盲,大多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若说真心忏悔,为何个个等到东窗事发后才醍醐灌顶?若说诚意悔过,为何无人请求法庭重判、以刑谢罪?

贪官忏悔,意在减刑。这样的忏悔,更多的是“技术手段”,而非情感增量。道理不复杂,因为悔罪表现在刑法理论上,是量刑的一个酌定情节,进入审理后,如果被告人主观恶性大,又不悔改,自然只会重判。当然,一些忏悔书字里行间确有真情流露,也正因如此,其仍具有警示价值。面对贪官的忏悔书,也许必须从三个维度考量:一者,法律当恪守事实与真相的标准,不为“感情”所蛊惑,罪刑法定、罪责相当;二是忏悔书固然是警醒,但司法对贪腐行为的严惩,比忏悔要更有震慑意义;三者,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今日庭上放低姿态,不如为官时慎独自律。

吏治为治国之本。贪腐不清,民怨难平。好在自2013年始,中国反腐进程快马加鞭,来自中纪委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2万件违法违纪线索,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万人。从中纪委查处的落马官员密度和速度上看,可称近三十年之最。贪官忏悔,影响不了法治中国的进程。但历数各种忏悔信,读懂“环境使然”的弦外之音,以更严密的制度笼子管控好公权,也就不至于贪官在忏悔时总要含沙射影怪罪于监管不严。

中国有句老话,奉法者强则国强。近日闭幕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更强调,政法工作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近期,人民网人民微博推出一款“打贪腐”网络小游戏,一经上线便引发了网友们的热捧,短短一周时间,该款游戏的玩家已达到20万人次。凡此种种,都说明“治贪”已成共识。面对贪官的忏悔书,也许我们还是要谨记一点:反腐再给力,毕竟是事后救济;整饬官风,才是源头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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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129/7571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