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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对家禽业请求停止禽流感每例通报,是否可行?

2014年02月08日 14:14

 

【百姓心声案例】

【事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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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禽业请求停止禽流感每例通报 卫生部门拒绝

最近,广东、广西甚至全国家禽行业协会及企业纷纷联合向各级政府递交公开信、诉求信等,明确请求“停止实行H7N9的每例通报,避免对疫情超密度的报道”。卫生部门表示,于法无据,于事无补。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10月28日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家禽业协会、企业认为,H7N9降格后,不应过度公布疫情,带动媒体过度报道。

广东最大农业龙头企业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温鹏程说,根据国家卫计委公布的2013年12月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概况显示,排名靠前的是病毒性肝炎、肺结核,其传染性和死亡几率都比H7N9流感病毒高,却对H7N9采用超常规的措施,对涉及的从业人员和行业是不公平的。

广东省卫生部门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回应说,H7N9虽然在我国已经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但WHO(世界卫生组织)有明确条例规定,对于新发传染病每一例亚型都要进行通报。中国既然加入WHO,就得遵守相应规则。卫生部门一位不愿具名的内部人士说:“对于家禽业遭受的损失,谁都同情并揪心。但不通报新增病例,于法无据,于事无补,与政府突发事件信息公开透明背道而驰。”

卫生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建议,家禽业与其减少疫情曝光度,不如进行一些理念更新,例如推广“集中饲养、集中屠宰、冰鲜上市”的模式,减少公众直接接触活禽的机会。

业内人士认为,在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政府责任也应当明确。何剑峰等疾控专家认为,在关闭活禽市场等措施中,养殖业为公共卫生安全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政府有责任对养殖业表示感谢并且补偿,而不能简单让养殖户承担损失。

家禽业请求停止H7N9每例通报专家斥掩耳盗铃

最近,广东媒体感受到了一个变化——卫生部门在加紧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进行防控的同时,对媒体的疫情信息开始低调处理:不再主动给媒体发送病例通报信息,病例通报里不再出现“活禽接触史”等字样。

这种变化并非源自卫生部门,而是与家禽业有着密切关系。经历了从2013年4月份起至今的两轮H7N9疫情,广东市场“谈禽色变”,活禽销售量价暴跌,家禽业遭受重创。最近,广东、广西甚至全国家禽行业协会及企业纷纷联合向各级政府递交公开信、诉求信等,明确请求“停止实行H7N9的每例通报,避免对疫情超密度的报道”。

是减少信息发布“解救家禽业”,还是最大限度公开情况、确保公共卫生安全?记者就此分别采访了卫生、农业相关人士。

 

“信息公开”不能走倒退路

一些人士认为,通不通报新增病例,在于政府对于信息公开的价值观,究竟是“以人为本”还是“经济利益至上”。卫生部门一位不愿具名的内部人士说:“对于家禽业遭受的损失,谁都同情并揪心。但不通报新增病例,于法无据,于事无补,与政府突发事件信息公开透明背道而驰。”

目前专家对广东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研判仍是病例散发、多发,但是冬春季气温低,利于H7N9禽流感病毒生存,这段时间仍需要提醒公众注意。

卫生部门统计显示,从今年1月1日到28日,全国已确诊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110例,其中死亡20例,主要分布在浙江、广东和上海等地区。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中国人经历非典后十年内形成越来越鲜明的理念,就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尤其是非典之后,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观念深入人心。而且由于WHO国际平台的信息公开,国内如果对于疫情隐瞒不报,反而会引起民众恐慌,并遭受“信息不公开”的质疑。

国家卫生计生委29日公布第三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提出国家卫生计生委每月定期公布全国人感染H7N9禽流感发病数和死亡数,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发布本行政区域的个案信息。

隐瞒疫情信息并非减少家禽业损失的良药

卫生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建议,家禽业与其减少疫情曝光度,不如进行一些理念更新,例如推广“集中饲养、集中屠宰、冰鲜上市”的模式,减少公众直接接触活禽的机会。此外,还可以组织参观养殖场,打消公众顾虑,而不是采取隐瞒疫情信息这种“掩耳盗铃”的方式。

“试想,如果今天卫生部门捂住信息不报,万一疫情发展迅速,最后带来的健康风险究竟是由谁承担?”他说。

业内人士认为,在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政府责任也应当明确。何剑峰等疾控专家认为,在关闭活禽市场等措施中,养殖业为公共卫生安全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政府有责任对养殖业表示感谢并且补偿,而不能简单让养殖户承担损失。专家建议,通过财政补助、贴息贷款、保险等方式,帮助养殖业场户渡过难关。

“禽流感”须改名更须通报

最近,广东省家禽业企业联名给广东省政府写了一封诉求信,要求对“H7N9禽流感”的说法进行改名,去掉“禽流感”这一词语。与此同时,广东、广西甚至全国家禽行业协会及企业纷纷联合向各级政府递交公开信、诉求信等,明确请求“停止实行H7N9的每例通报,避免对疫情超密度的报道”,以免继续对家禽业造成伤害。

要求对禽流感改名和停止疫情通报的目的都是为了减少家禽养殖业的损失。对此,应当不论动机,而是就事论事看待这两个诉求是否合理。

在改名问题上,要求改名的姑且称为正方,反对改名的称为反方。从理据上看,正方的诉求更合理。其一,到目前为止,还不能肯定流感是哪种动物传播给人,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流感病毒是通过家禽直接传播给人。其二,改名有先例。2009年的H1N1病毒,最初被定为“猪流感”,后来根据疫情事实,世界卫生组织最终将其改名为甲型H1N1流感,避免了给全球养猪业造成重大损失。

 

反方的理由显然没有正方理由充分,因为流行病学调查只是发现,活禽市场暴露因素导致的发病数比其他原因要高很多倍。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就是活禽传染的,只能说在有鸡只交易、转运的地方,容易发生交叉感染。

不过,要为正方增添的更有力的理由是,禽流感的命名本身就不太严谨。因为,禽类不只是指鸡,而是指称鸡、鸭、鹅等在内的所有禽类。所有禽类都可以成为病毒的宿主、感染源和感染途径,况且病毒的宿主也不只是禽类,还包括猪等动物,所以禽流感的称谓并不专一和严谨。

更重要的是,如果称禽流感,从表面上看,也指的是只感染禽类的流感,而不涉及人类。但是,禽流感本来就是一大类甲型流感,有的亚型只致禽类患病,如H5N2;但有些亚型既可致禽类患病,又可使人染病,如H7N9和H5N1。

为避免名称的不严谨和易于误解,可以改名并统一到世界卫生组织对流感病毒命名的原则上来,将“H7N9禽流感”更名为“甲型H7N9流感”,就如同把“猪流感”改名为甲型H1N1流感一样。如此,既统一命名,又不产生歧义,还可以避免畜禽业的损失。

在禽流感的通报上,姑且把要求停止每例通报的称为正方,反对停止通报的称为反方,但反方的理由更合理和更充分。

正方认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已于2013年10月28日把禽流感从甲类传染病降低至乙类传染病,而乙类传染病有多种,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等,其中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的传染性和死亡率都比H7N9流感高,却唯独对H7N9流感采用每例通报的方式,这对所涉及的从业人员和行业并不公平。

然而,反方的理由是,世界卫生组织明确规定,对于新发传染病每一例亚型都要进行通报。尽管H7N9流感病毒在中国已经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但中国应当遵守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对H7N9这类去年才在中国产生的亚型流感病毒应当实施每例通报。不仅如此,对于最近产生的一些禽流感亚型,也应当每例通报,如H10N8和H7N7等亚型。

是否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就是金科玉律或拿出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就可以成为尚方宝剑呢?当然也不是,而在于这种规定是否更合理和更有利于人类。凡是出现新的亚型流感病毒或其他新的病原体都是对人类健康和生命的挑战,因为人类或一些特定的人群体内没有相应的抗体而会使疫情大规模传播,从而导致大量人死亡。这就需要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防患于未然。历史上出现的疫病信息不畅而致人大量死亡的教训比比皆是。例如,形成于14世纪初的由阿兹台克人创造的阿兹台克文明就是由于西班牙人带去了天花和入侵,导致其于1521年毁灭。而天花在阿兹台克的大规模流行和致人死亡是因为当时阿兹台克人并不理解这一疾病传播的途径、原理和防治的方法。

今天在保护人还是保护畜禽业的比较下,保护人当然高于和重于保护畜禽业,所以对禽流感的疫情通报也是必须的,不能停止。而且,鉴于2003年SARS的瞒报和不报而产生的巨大损害以及教训,对新产生的亚型禽流感和新型传染病更要每例通报。所以,反方坚持每例通报禽流感有更充分的理由,也更合理。

禽流感信息发布仍需公共利益当先

公共卫生防疫不应向产业利益让位,已是常识。政府有责任对养殖业进行补偿,但这种补偿不包括减少疫情曝光度。

10年前“非典”爆发时也经过类似的选择。事实证明,突发公共卫生疫情公开越及时,越有利于危机治理。治理“非典”的过程,为后来启动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化,提供了可信服的经验。公共卫生防疫不应向产业利益让位,已是常识。在政府职能越来越强调公共服务,而非经济诉求的改革中,让公共利益得到可靠的保障,被清晰地划为了施政底线。

但在现实中,守住公共利益底线并非易事。家禽业请求停止每例通报,是因为去年4月至今的两轮H7N9疫情使活禽销售量价暴跌。家禽业主张自身利益并无过错,问题在于,从信息发布到财政应对,没有表现出足够协调各方利益并使之相对平衡的能力。

 

家禽业协会、企业认为不应过度公布疫情,是因为卫计委去年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降格为法定乙类传染病,解除了此前针对甲类传染病的防控措施。今年1月又公布了第三版防控方案,要求各地及时发布个案信息。在人感染H7N9禽流感尚无定论,公共风险无法真实评估之时,频繁更改防控力度,既不利于廓清公众对H7N9的认知,也不利于相关产业企业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反而容易导致公共利益与产业利益的某种博弈。

信息发布机制的稳定,是保证公共卫生防疫不被干扰的重要前提。当然,政府对公共卫生防疫的控制作出持续安排的同时,也要考虑产业利益。养殖业为公共卫生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政府有责任对养殖业进行补偿,提供税收等优惠。但这种补偿不包括减少疫情曝光度。

面对潜在的公共危机,需要形成政府、公众和企业的合力加以应对。没有哪一方是其他方的利益对立面,在H7N9是否应每例通报的争论背后,是确保公共利益当先不容动摇,是政府如何更好、更娴熟地协调各方利益。

【启示与思考】

从2013年4月份起至今发生的两轮H7N9疫情,却是让市场上“谈禽色变”,尤其是现在H7N9每例通报并频繁出现“活禽接触史”等字眼的出现,确实导致活禽销售量价暴跌,家禽业遭受重创。但事实上,不管其目的到底是为了家禽行业免遭过分冲击,是为了捍卫行业公平,还是为了经济利益得到保证,都是站不住脚的。

对于因H7N9疫情而身陷市场滑铁卢和重创的家禽业而言,与其带着小团体利益诉求的嫌疑和违反法制原则难以落实的尴尬去追求“请停每例通报”,倒不如真正的“挺胸”应对,用直面公众的勇气,去通过科学的模式调整,去重换市场信心,重拾社会信誉。很显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科学推广“集中饲养、集中屠宰、冰鲜上市”的生产流通模式,让民意重拾对家禽业的信任,削减对H7N9的恐慌,建立起科学的消费理念和防治信心,这岂不比“请停每例通报”要科学得多,理性得多?

是家禽业的利益重要,还是信息透明重要?相信大多数人都知道,后者更重要,因为后者关系着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甚至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政府的公信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前者的利益就可以被忽略和无视。尽量减少相关行业的损失,其实也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并且两者也并非单选题,只能“非此即彼”;只要处置得当,两者完全可以“鱼和熊掌兼得”。

家禽业“请求停止禽流感每例通报”的做法,确实有点自私,也不科学、不可行。但他们维护行业利益的初衷,却是可以理解也值得尊重的。他们在竭力自救,只不过选错了方法罢了。禽流感是整个社会遭遇的危机,不能只让某个行业来为之买单,理应由政府和全社会共同承担。专家建议通过财政补助、贴息贷款、保险等方式,帮助养殖业场户渡过难关。这些方式方法都是切实可行的。但笔者认为最重要的,还是及时出台应对疫情的“一揽子制度”,将维护相关行业利益也予以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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