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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消防发布“元宵节”消防安全十提示

2014年02月13日 09:30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明(14)日就是正月十五元宵节,又将迎来老百姓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新一轮高潮。为了提醒老百姓在娱乐的同时注注意安全,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今(13)日发布十条消防安全提示。

1.元宵节将至,公安消防部门温馨提示:市民燃放烟花爆竹请在当地政府规划的集中燃放区进行燃放。

2.公安消防部门温馨提示:元宵大型灯会活动应落实各项防火灭火措施和安全疏散预案。

3.公安消防部门温馨提示:不在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内以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仓库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4.公安消防部门温馨提示:孔明灯外焰温度较高,遇到可燃物极易发生火灾,广大市民在放飞孔明灯时一定要谨慎选择放飞区域,远离建筑物。

5.公安消防部门温馨提示:元宵节期间,商家在使用各种照明、装饰灯等灯具时,尽量不要靠近可燃物,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6. 公安消防部门温馨提示:元宵节期间烧香祈福要注意用火安全,切记不要因为用火不慎引发火灾。

7.公安消防部门温馨提示:遇到火灾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逃生时要沉着、冷静,正确选择逃生路线;在公众聚集场所遇到火灾时,应根据工作人员引导疏散,不要盲目跟风、相互拥挤,以免发生挤压踩踏事故。

8.公安消防部门温馨提示:元宵节期间,各种民俗、节庆活动众多,街头人员密集,请广大市民参加活动时不要肆意散布、传播流言,避免踩踏事故。

9.公安消防部门温馨提示:如遇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10.公安消防部门温馨提示:如遇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213/7583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