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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要有效杜绝应付式清退“豪华官衙”现象

2014年02月19日 14:30

 

【反腐倡廉案例】

【事件介绍】

1

多地应付式清退“豪华官衙”:局长搬处长办公室

中央国家机关86个部门和单位清理腾退办公用房365万平方米;山西清理超标办公用房64万平方米,1.5万余个项目被停;湖南党政机关腾退多余办公室,面积87万多平方米……中央先后出台“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通知”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后,各地不断传来限建清房“好声音”。

继公务出国、公车、公务接待之后,浪费严重的豪华超标“官衙”,成为社会关注的“第四公”顽疾。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在当前的“清房改革”中仍遭遇“应付式”清理。

现状

公布数字很笼统

湖南省级领导每人只保留一处办公用房;广东清退办公用房3300多间,面积14.6万平方米;辽宁省委、省政府领导带头腾退超面积办公用房……近期,多地对领导干部办公面积超标进行了清理腾退。

除了“三公”浪费之外,被称为“第四公”的办公用房奢侈浪费成了沉疴难题。中央虽然三令五申,但此类现象屡禁不止。2013年7月,两办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为确保落实,有关部门开展了督查活动。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等几大系统的“一把手”,和中央国家机关“一把手”和部分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室纳入实测范围。

按照相关规定,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不超过54平方米,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不超过24平方米,正处级每人使用面积不超过9平方米……然而现实中不断有面积超标、设施豪华的领导办公室被曝光。从查处情况看,一些问题亟须关注。

办公用房面积屡被突破,一些地方置制度和要求不顾。目前多数地方公布的清退数字都很笼统,只涉及单位总人数和清退总面积,清退出来的房子作何用途未作进一步说明。

超标用房清查应无“死角”。采访调研发现,随着办公楼奢华之风的蔓延,不少地方出现了“级别越低、领导办公室越阔”的怪象。一些乡镇领导办公室面积超标,并配备会客室、小会议室,乃至卧室、淋浴房,楼内还有健身房、娱乐室,有的甚至达百余平方米。

当记者问及办公室超标带来何种影响时,有的领导竟称:“工作辛苦,改善办公条件,有什么不可以?”此外更多的解释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有人称“楼盖得有气魄才能招商引资”。

一些建成的办公楼“大隐于市”。如四川郫县豪华政府办公楼,建成5年未挂牌,媒体曝光后才“羞答答”地“承认身份”。安徽某县级市气派的市委、市政府大楼启用两年,楼前竟无一块醒目的标识牌。还有一些单位,以“调度中心”“检测中心”等名目“升级”办公楼。专家指出,这类隐蔽的“官衙”必须显身,督查才更有力度。

 

困境

改革面临三难题

多年来,关于新建楼堂馆所的禁令不断,但少数“豪华衙门”仍不断涌现。国内一些地方也在悄然试水“楼改”,如浙江温州去年4月率先在全国试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制度改革,但近一年来步履艰难。

原本打算建立“超标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即超标建设的有偿使用;无法用于调剂的可市场化运作公开招租,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但办公用房改革如今却遭遇搁浅。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陈波介绍,一是“定标难”。根据2009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县级正职办公室使用面积20平方米、副职12平方米,其直属机关科级干部9平方米,科级以下6平方米。而这样的标准与实际情况相差太大,难以“对号入座”。

比如,一些县处级领导的办公室往往是“多功能厅”,集办公、会客、小型会议、休息于一体,远超12平方米。科级干部6平方米,实际上现有办公用房没有这样大小的房子,那就要几个科长合在一起办公,大家挤在一起接待来客、打电话互相干扰。

二是“切割难”。办公房屋类型多样,建好后结构、大小已确定,分割、调剂起来不像切豆腐,若超标几到十几平方米,无法“切”出来收回。有的单位独门独院,超出几间房子、几十个平方米,也难以腾出来给其他单位使用。

记者调查发现,清理办公用房超标,一是多占的要退,二是“有余”的匀给“不足”的,三是超标面积处置拍卖。但现在多是“避风头”心态。温州一位处级干部说,“用房严重违规的多是领导,清房就是要动领导的特权,他如果不是真心改革,效果怎能落地?”

在一些地方,还出现了“水过地皮干”式的“假改革”苗头。为应付上级,该局局长、副局长搬到处长办公室,处长搬到科员办公室。

探因

突击整改缺问责

自1988年首个楼堂馆所“限建令”(《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以来,国家层面发布的政府性楼堂馆所管理文件超过十个。去年底中央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对办公用房的管理专门设立章节,条目细化到7条,有利于规范和治理楼堂馆所超标。

兴建豪华办公楼既是一种铺张浪费,也是官员“特权意识”的体现。一些群众更质疑,建筑工程是腐败高发领域,应关注有人因负责豪华办公楼工程,是否捞到了“意外之财”?

“办公楼豪华得像白宫,让群众怎么敢往里走?”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刘献认为,“豪华衙门”之风早就该刹。“楼改”多年来屡陷“一阵风”式的困境,首先在于缺乏制度,多为突击式检查整改,没有问责,最终不了了之。其次,财政预算存漏洞,豪华大楼屡屡获批。

“此类问题的严重性,丝毫不逊于‘三公’乱象。”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认为,一些地方领导带头“清房”可以降低改革阻力,但要长效遏制“第四公”,核心仍在于监督与惩戒。譬如“晒晒”楼堂馆所“账单”,对于超标面积限期腾退或没收、拍卖,对办公用房统一管理调配,加强刚性治理措施,可以有效避免改革“缩水、回潮”。

此前报道

官员被双规牵出“白宫”建设问题

娄底市地处湘中,在湖南省14个地级州、市中,娄底经济排名全省靠后。然而,2006年启用的娄底市政府新大楼,主体建筑占地247亩,造价超过5亿元。其中,有七栋大楼采用了酷似美国白宫的圆顶建筑,被民众称为“白宫建筑群”。2007年7月,以娄底市政府原秘书长申庆华被“双规”为起点,娄底市政府搬迁建设中的财务管理混乱、城建资金控管不严等问题逐渐曝光。

以“商务中心”名义建市政府大楼

安徽省某县级市前两年以“商务中心”名义新建的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记者去年夏天在安徽某县采访发现,豪华的县委、县政府大楼前竟无一块醒目的标识牌,甚至一些当地群众都不知道这是县委、县政府所在地。据当地干部透露,这座大楼是前两年以“商务中心”名义新建的,由于担心被群众举报,当地政府搬进去后两年都没有挂牌。

县政府大楼挂牌“科研孵化中心”

成都郫县党政办公大楼由一幢12层高主楼和两侧附楼组成,马路上立着牌子指向这片区域,上写“郫县科研孵化中心”。大堂内的楼层分布图显示,两小楼主要为郫县人大、政协等单位办公区域。在主楼和附楼的楼层指示中,记者未看到有科研机构入驻。郫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周金泉今年1月面对媒体采访时表示,郫县党政办公大楼搬迁至此,5年未挂出标牌。

 

应付式清退“豪华官衙”是谁在应付?

“豪华官衙”这一怪象的出现,不仅引起了民众的极为不满和强烈反对,还浪费了国家的公共财产;更是将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中存在的“四风”顽疾曝露得淋漓尽致,以及对党纪国法的漠视和肆意践踏。

众所周知,我们各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大楼只是作为一种建筑形态,其被赋予的职能是方便群众办事的办公场所,服务群众更是其建楼办公的根本出发点。然而,在党中央三令五申下,这种“局长搬到处长办公室”的应付式清退“豪华官衙”方式,无疑是官僚主义、特权思想在作崇,不仅是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的“避风头”心态在应付了事,更是各地在贯彻落实“限建清房”相关通知条例时出现以突击整改的方式在应付了事。同时,这也折射出了“限建清房”的监督和问责机制严重缺泛和不力。

正如一位干部所说“用房严重违规的多是领导,清房就是要动领导的特权,他如果不是真心改革,效果怎能落地?”所以,要有效杜绝应付式清退“豪华官衙”现象,不仅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问责机制,严格管好卡紧财政支出这支手,从源头上遏制住“豪华官衙”的萌芽获生;还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管,从思想上消除享受权力的内在驱动力;更要强化并前移监督关口,以重典治吏的举措严惩违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而切断权力寻租的链条。

清退“豪华官衙”何以成了“过家家”

按照常人的理解,豪华办公楼超标超面积,多出部分就应该清理出来予以没收,能利用就利用,不能利用就向社会出租或拍卖,以期达到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遏制党政机关奢侈浪费恶习的目的。但是我们看到,在有些地方对待国家这项政策却完全是一种“过家家”的态度,局长、副局长搬到处长办公室,处长搬到科员办公室,科员们再临时挤一挤。总之,一切都是临时“应付”,就等“风头”一过大家伙还能“翻身得解放”。

清退办公楼用房演绎成了“过家家”,不仅让严肃的国家政策成了玩笑,更使中央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苦心化成了泡影。尽管在清退中确实是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更为明显的是一些地方的“一阵风”意识。在不少地方官员的心目中,他们就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次清退办公用房是一种严肃的工作,更不可能只是“一阵风”,还会“缩水”、“回潮”的。反而侥幸地认为现在的清退充其量不过是一种“权宜之计”,一段时间过去,“星星还是那颗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

正因为如此,一些地方清退出来的办公用房也根本没有打算再利用或拍卖出租。有的地方政府办公大楼本来是黄金地段,多余出来的办公用房是备受企业单位青睐的,但是官员害怕楼房被出租后难以收回从而影响自己回迁,就早早向社会发出威胁的“暗号”,拒绝出租。某地一位官员甚至公开向社会说,想把公司开在政府大楼里,除非不想在地方混了。

地方官员在办公用房清退上玩“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一是已经习惯了过去的那种“一阵风”式的工作作风,没有认清现在的国家形势。二是官员唯我独尊的官僚主义作风在作祟。而这种状况也是从中央到地方都必须注意和防止的。清退超标超面积办公用房,现在已不仅仅是一项工作,更关乎着政府部门的社会公信力。而“应付式”的对待“清房改革”,是消极的对抗国家政策,更是在戏弄整个社会。因此,决不能让这种“过家家”的清理办公用房轻易过关。

清退“豪华官衙”必须纳入法律渠道

“官员办公楼”,被网友形象地称之为“第四公”,在“三公经费”饱受质疑之时,对“第四公”的合理性审视亦是迟早的事情。如今,各地豪华办公楼频出,有的豪华程度直逼白宫,“被清退”自在情理之中。毕竟,“办公楼”只是一个办公场所,与招商引资、身份写照等关系不大。现实中,越豪华的办公楼在公众心中的形象也越差,不为别的,只为公帑都用来盖楼了,哪来的钱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呢?这是自然而然的逻辑。

 

对于清退“豪华官衙”,仔细梳理不难发现,这由来已久。据悉,我国第一个政府楼堂馆所的“限建令”源于上世纪80年代末,在此后的20多年里,仅国家层面发布的政府性楼堂馆所管理文件就超过10个,而地方文件则更是不知其数了。在2013年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更是对办公用房的管理专门设立章节,并进行了具体的细化。遗憾的是,禁令很多,但效果却很小,除却豪华官衙不断被树立起来之外,应付式清退“豪华官衙”的新闻也是屡见报端,不断地消解着“禁令”的制度善意。

在一次次的现实探讨中,一个共识也早已达成,而这个共识也屡屡被媒体提及。即所有国家财政拨款所涉及的部门,所有耗费公帑进行支撑和运转的组织和行为,都应该给予国民一个明确的公示和说法。说到底,这便是信息的透明与公开,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毕竟,只有充分的信息公开,才能杜绝一切猫腻的存在,也才会杜绝“第四公”、“第五公”……直至“第N公”浪费公帑的现象。

换言之,对于清退“豪华官衙”,必须纳入法律渠道。毕竟,最好的制度之治便是法律之治,只要我们的法律对公务员办公楼有了可以参照的标准,并明确了违反必须付出的代价,且严格执行到位,便会形成天然的震慑磁场,让官员不敢越雷池一步。果真如此的话,又何须突击执法、禁令不止呢?毕竟,回归法律的常态路径,才是遏制“第四公”乃至“第N公”的治本之策。

“清退豪华官衙”更需套上财政“紧箍”

有了“紧箍咒”,其实未必就能降服“孙猴子”。假如认为只需抛出“清退豪华官衙”的政令,豪华官衙之风便能立马刹住,也的确有些过于乐观。毕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待惯了豪华官衙的官员,对于“清退令”,自然难以心甘情愿,超标官衙遭遇“应付式”清理,也就并不意外。

某种程度上,尽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使用办公房,的确是为了给官衙套上了个“紧箍”,对超标办公房的整治,也的确是动了真格,君不见,办公室加隔断这项业务如此红火,甚至成了不少装修老板的商机。不过,这绝不意味着享受惯了套房的官员,真的愿意放弃豪华官衙的享受。毕竟,有道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吃惯了鲍鱼,多半会觉得鲫鱼的口感不够细腻,住惯了五星级,忽然之间只能住快捷酒店,恐怕也多有不适。既然如此,清理豪华官衙所引发的不适,也绝非可以忽略不计,表面遵从禁令的背后,暗地里想方设法延续过往好日子的小心思却时刻涌动,也就完全不难理解。

现实中,各种“应付式”清理,“避风头”式整改,也的确层出不穷,表面按要求给超标官衙加隔断,但仍是局长专用;虽然为了让人均办公面积不超标,多搬进几张办公桌,但真正的使用者却仍然是一个人。换言之,超标官衙的整改不少成了装模作样甚至“换汤不换药”,一些花费几十万整改的办公室,最终其实并未实现公务节约的初衷,反而成了另一种花钱的借口。

可见,仅仅是对办公房标准上作约束,其实还仅仅是行政指令层面,这一层面的约束,固然不乏上级甚至纪委的监督,要想以有限的行政监督资源实现对所有公务机关执行情况的无缝监督,并对各种障眼法明察秋毫,本就不够现实。而行政禁令式“紧箍咒”,看似自上而下,颇有执行力,但实际上却仍然是一种“软约束”,对于实际执行效果的监督,也注定难以不留空子。事实上,对于公务部门的行为约束,固然需要事无巨细,但相比各种软约束,至为关键的恰恰是财务上的硬约束。不难设想,假如公务部门可以动用的资金严格受限,根本没有足够的财政资金去使用和维护豪华官衙,例如,推动公务办公用房的市场化,而每年的办公租房费、物业管理费有着严格的预算限制,官员们多半不会自费去享用豪华官衙。当清理豪华官衙加个隔断都可以动辄花掉几十万,暴露出的仍是公款开支的随意与缺乏约束,而公务部门花钱的随意性,恰恰正是催生豪华官衙的根源所在。

一言以蔽之,清退豪华官衙遭遇“应付式”整改,隔断难以真正隔断办公室超标,其实更需反思行政化“紧箍咒”的有限性,而彻底治愈治理办公室超标乱象,其实更需加强对于公务部门公务开支的硬约束,换言之,在清退豪华官衙这件事儿上,财政“紧箍”要比行政禁令更有效。

 

【启示与思考】

继禁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之后,中央又加强了对超标准办公楼的清理,从使用面积上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办公室的使用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党政机关办公楼的管理使用行为。作为基层,贯彻执行好中央的规定精神,是不可推卸的责任,保质保量的将规定精神原原本本落到实处,更是基层党员干部执行力的重要体现。中央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办公楼的要求出台后,绝大部分单位都能够带头落实,但也有一部分机关单位对中央的要求采取的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应付式”手段。

党中央的规定就是板上钉钉,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政府领导在执行党中央的政策时不能有一点儿偏离,更不能打自己的小算盘,让自己的欲望给党和政府的形象抹黑。因此针对清理办公用房应付的现象,笔者要说是的,对于这种歪风邪气的劲吹,上级政府部门一定不能姑息,更应该用两个字去治理,那就是“重责”!

哪一个领导干部无视党中央的规定还做着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暗渡陈仓还在私自建豪华超标办公楼,发现一起要严肃追责,绝不能仅仅用曝光的形式来处理问题,必须做到惩治歪风邪气严格执法,让当事官员感受到什么是法不容情,让他们明白,以身试法就要承担重责,这样才能做到治标治本。对于办公室超标,玩花样,与上级检查部门玩藏猫猫手段的政府官员,无论是办公室通过设立隔段的方式缩小了,还是设立一大一小两个办公室,还是与下级工作人员以暂时交换办公室的方式为策略,只要发现问题要绝对“重责”。在当前形式下,还玩这种游戏,绝对不是思想不上位的问题,而是不把中央精神当回事,就是想玩特权主义,如果姑息,这超标办公用房的清退治理工作更不会顺利。将这些官员的权力必须装进笼子里,让他们真正体会到犯错误就得接受惩处,才会在这项工作中不会应付,才能让党中央的相关文件落实到实处。

要从根源上遏制“豪华官衙”的滋生,还要从思想教育、制度、审批等多个方面入手,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积极推进财政预算,把清退的房产用途公开化、透明化,同时要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信息公开,尤其是举报渠道的通畅,再则制定相应的惩戒措施,这样才能提升清退房产的效率和质量,真正、切实做到长效遏制“第四公”,避免改革“缩水、回潮”。

“应付式清退”所折射出的问题不容小觑。不能因为是领导就能得到“眷顾”,占有国家更多的“资源”,倘若一个领导崇尚特权,成为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特殊”公民,那他怎能把人民放到首要位置,怎能一心一意地为民谋福利、为国求发展,只会是损害党的声誉、辜负人民的信任。只有彻底摒弃特权思想,时时刻刻慎权、慎欲、慎微,还原政治本色,我们党才能保持先进性,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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