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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再次对华光伏产品进行“双反”调查 产业突围亟需苦练内功

2014年02月20日 13:24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4日裁定,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美国政府将继续对此类产品进行“双反”调查。

美国继续“双反”调查

当天,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4名参与该调查的委员一致认定,有“合理”迹象表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产品以低于公平价格在美国销售,而中国大陆产品还得到政府补贴,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此前,美国商务部已于1月23日对此发起初步调查。发起这项调查是回应德国光伏企业巨头太阳能世界公司美国分公司的申诉。该公司称,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出口到美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分别为165.04%和75.68%,同时中国大陆出口商收到的政府资金补贴幅度也超过允许范围。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2012年美国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这类产品金额分别为21亿美元和5.1亿美元。

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政策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的裁决意味着美国商务部可以继续对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出口的上述产品进行“双反”调查。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今年3月和6月就反补贴和反倾销作出初步裁决。

此前,美国商务部曾于2012年裁定对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

美国智库学者与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此前也多次警告,许多美国太阳能制造商依赖于全球光伏供应链,美国征收“双反”关税的做法也会损害美国太阳能产业下游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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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光伏电站)

商务部将组织业界抗辩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17日就此发表谈话表示,将组织协调中国光伏业界和相关企业继续做好有关产业损害、倾销、补贴等问题的法律抗辩工作,维护中方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表示,2011年11月,美方不顾中方反对,执意对中国产光伏电池启动双反调查,并于2012年12月决定征收29.18%至254.66%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高额的双反税率使得中国企业很难向美国出口中国产光伏电池产品。美方于2014年1月23日再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目的在于全面严格限制中国对美出口晶硅光伏产品。

该负责人强调,中方再次敦促美方,遵守法律和规则,客观公正审慎处理调查案件,防止滥用贸易救济措施。中美间光伏产品贸易磋商的大门始终向美方敞开,希望美方与中方进行坦诚对话和磋商,妥善解决贸易争端,实现两国光伏产业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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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工人在正泰新能源公司生产车间生产太阳能发电板。)

产业突围或待“内功”发力

除了将对实际贸易带来冲击之外,“双反”再续更似一场新的浓重雾霾,警示着海外市场的不确定与残酷。

实际上,以光伏业为代表的“中国制造”正在刺激起越来越多的海外市场贸易保护主义,市场拓展困难重重。仅2014新年伊始的半个月内,商务部网站就已公布了十余条贸易预警,除美国以外,巴西、印度、墨西哥等新兴市场也在对“中国制造”频繁发起各种双反调查。

不过业内人士也表示,很多光伏企业对于美国此次的举动并不意外,早在Solarworld申诉提出当天,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就开始警示相关企业,台湾的相关光伏业者也在积极开展抗辩准备。

对于几年来“外受双反阻击、内承兼并整合压力”的我国光伏产业而言,2013年国内扶持政策频出所释放的阵阵暖意似乎正在昭示,未来产业发展的突破口将更多的转向“内功”。

一方面,提高企业核心技术能力仍是关键。国家能源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张国宝日前就曾指出,光伏乃至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不能仅靠政府补贴,尤其是不能“有多少补贴干多少活”。唯有具备独立、可持续发展、不可替代的技术竞争力,双反之声才能真正消弭。

另一方面,国内市场开拓与挖掘的“内功”也是光伏应对双反负面影响的重要方向。1月14日召开的201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已确定2014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14GW,这对于光伏制造企业来说无疑将是极大的刺激与推动。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任浩宁也指出,2014年光伏产业80%的增长机遇在国内电站的建设,企业应将重心转回国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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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220/7594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