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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纪委重拳出击,破解“灯下黑”
2014年02月21日 09:58
【反腐倡廉案例】
【事件介绍】
中央纪委通报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记者从中央纪委获悉,中央纪委日前通报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指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以实际行动促进党风政风转变,带动社会风气好转,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赖。但也有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无视规定,知纪违纪,影响恶劣。现将四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吴强酒后驾车肇事致人死亡问题。2013年12月17日晚,吴强酒后驾驶他人车辆,途中撞伤1人并逃逸,导致被撞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南昌市纪委经研究并报南昌市委批准,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湖北省襄阳市国家安全局纪委书记吴基绵驾驶警用车辆交通肇事致人死伤问题。2013年11月21日中午,吴基绵在襄阳市滨江路某酒店参加公务接待后,驾驶警用车辆将该酒店3名员工撞伤并逃逸,导致其中1人因伤死亡、2人因伤住院治疗。目前,检察机关正在对其涉嫌犯罪问题进行审查起诉。
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纪委副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申万灏违规接受宴请酒后殴打镇纪委书记等问题。2013年5月17日,申万灏带队到临漳县工商局和孙陶镇检查工作,中午违规接受该县工商局纪检组组长王建忠等人安排的宴请并饮酒,午餐后与配合其检查工作的孙陶镇纪委书记王佳璐发生争执并互殴,造成不良影响。临漳县纪委监察局经研究并报临漳县委县政府批准,给予申万灏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调离纪检监察队伍;给予王建忠行政警告处分;对王佳璐进行诫勉谈话,调离纪检监察队伍;对其他7名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山西省河津市纪委工作人员任建刚大办其父丧事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1月24日至28日,任建刚与其兄河津市物价局原局长任建诚操办父亲丧事,丧葬当日安排宴席170桌,违规收受礼金共计7900元;4名政法等系统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公车参加丧宴。河津市纪委按程序给予任建刚党内警告处分,收缴礼金;给予任建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使用公车参加丧宴的4名公职人员通报批评。
通报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要坚守责任担当,常怀戒惧之心,切实改进作风,从自身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带头正风肃纪,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中纪委为何“拍打”纪检干部?
春节后刚开班几天,中纪委就通报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让不少干部一下子打起了“精神”。从通报的问题上看,有酒后驾车肇事致人死亡,有驾驶警用车辆交通肇事致人死伤,有违规接受宴请酒后发生争执并互殴,有大办丧事违规收受礼金。这些问题,说白了还是车轮上、吃喝上和大操大办上的问题,只不过“主角”包含县纪委书记、市国家安全局纪委书记、县纪委副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和市纪委工作人员,都是纪检监察干部,发人深省。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本是八项规定的执行者和监督者,却没想到自己也陷了进去,中纪委通报这四起典型问题,就是要“拍打”纪检监察干部,让干部们明白一些道理。
一是告诉纪检监察干部“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不是一般的干部,更要严格要求自己,若是自身都不够“硬”,又如何能推行八项规定的落实呢?平日里,纪检监察干部是去抓其他干部的“小辫子”,督促他们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各项违规通报可谓是有力的“大杀器”。但如果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出轨”,一样会被严打、通报,毫不留情,这种“一视同仁”也为纪检监察干部敲响了警钟。
二是告诉领导干部继续“打虎灭蝇”的决心。俗话说,正人先正己,中纪委通报这四起违规问题,就是为了肃清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如此才有拍打其他“老虎”、“苍蝇”的“底气”。去年是反腐之年,以八项规定为始的各项禁令打得“老虎”、“苍蝇”抬不起头来,干部工作作风焕然一新。但反“四风”是没有终点的,在新的一年里,纪检监察部门会带头正风肃纪,对违纪违法行为依然是“零容忍”态度。
三是告诉党员干部管住身边“小事”的重要性。要想切实改进作风,必须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通报的情况来看,违规者就是没能管住这些“小事”。如山西省河津市纪委工作人员任建刚,操办父亲丧事并没有错,但丧葬当日安排宴席170桌,违规收受礼金共计7900元,就是明显违规了。为何不能简单操办,不收礼金呢?一下子没管住手脚,就迈入了“雷区”,真是可悲可叹;而4名政法等系统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公车参加丧宴,更是“拔出萝卜带出泥”!
故而,无论是纪检监察干部,还是所有党员干部,要重视工作生活中的细节,细节往往决定成败,身边“小事”会引发作风“大事”!
破除“灯下黑”,纪委形象更廉明
这不是中纪委网站第一次自曝家丑。2013年12月25日,中纪委以同样的形式在官网通报了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情况。不回避,不掩饰,不留情面,这种真诚与坦荡的做法,为纪检部门加分不少,也提振了公众对中央反腐的信心。
在公众视野中,“灯下黑”是一个比较常见却难以根除的体制毒瘤。诚然,如果缉毒的贩毒、管钱的敛财、反腐的贪腐……长此以往,必将瓦解基础秩序,击溃公众的正义期待。而中纪委此次发布的通报明确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带头正风肃纪,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这表明中纪委已经清醒地认识到系统内部存在的“灯下黑”现象,并下决心严加治理。
当前反腐高歌猛进,纪检监察部门一马当先,中纪委以铁的手腕、密集手段和看得见的反腐成功,赢得了公众的普遍尊重。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纪检监察部门更应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反腐方兴未艾,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纪检监察部门肩负更厚重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既需要自我加压,主动严格要求自己,也需要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被称为“对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最重要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既有风险,更有干扰,还包括明明暗暗的诱惑,这就需要纪检监察部门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不为任何诱惑所动。
众所周知,纪检监察干部与法官、检察官一样,被公众视为特殊公务人员,他们的地位与扮演的重要角色,决定了他们必须承受更严格的监督乃至苛刻的挑剔。目前,我国对法官、检察官的监督已经构筑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安排,法官、检察官须遵守严格的行为规范。这些规范基本涵盖了法官、检察官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求他们在司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必须注重自身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所以高标准、严要求,就是要树立法官、检察官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如果纪检监察干部同样被严密而有效的纪律和规范规束,他们中有人即便想沉沦也并不容易。
值得提及的是,目前中纪委正在通过制度创新约束纪检干部。去年10月21日,国资委纪委书记强卫东做客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就中国铁建8.37亿元业务招待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时透露一个细节,中纪委书记王岐山要求国资委纪委书记强卫东和中国铁建纪委书记齐晓飞在核查报告上签字背书报结果。指名道姓要求两名纪委书记在相关事件上签字背书,传递的信号很明确,如果不公正履职,就要承担连带责任。“签字背书”意味着承诺和责任,既是压力、更是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纪检监察干部应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在反腐力度不减、反腐任务日重的现实中,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和作为,相当程度上决定着反腐的成败。“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此言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座右铭。通过不断的制度创新,减少“灯下黑”现象,进一步塑造纪检机关自身的公廉形象,何愁反腐没有胜算?
“权力自洁”再显破解“灯下黑”决心
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通报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其中包括湖北襄樊市国安局纪委书记驾警车肇事致人死伤等案件。2013年12月25日,中纪委以同样的形式在官网通报了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情况。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带头正风肃纪,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中纪委这种自曝家丑的举动,显示了权力自洁的决心。“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锤打腐败这块“烂铁”的“锤子”,纪检监察队伍必须做到自己首先是块“好钢”,如是,则“打铁”便能坦坦荡荡,方能真打、打到点子上,避免挫伤旁观公众的期待。这个道理很浅显,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事实有时难免与愿景有一定距离。中纪委最近反复强调要破解“灯下黑”问题,也体现了正视、解决这一现实问题的勇气与决心。
实事求是地说,与其他众多公权部门一样,在一些个案和场合,一些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也不可避免流露出“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的本能。这是人性使然。纵观古今中外,但凡存在组织化的公权力,便难以杜绝公权力在某些时候的部门化、内部化倾向。甚至可以说,人类历史上的每一次公权私用(此处的“公”是相对而言)、贪赃枉法,本质上都属于公权力的“灯下黑”现象,都是公权“代理人”对自己的无度封赏和授权僭越。远者,如田蚡、蔡京、和珅甚至英国大文豪培根,近者,如陈希同、倪发科、许迈永乃至美国伊利诺伊州州长布拉格耶维奇,莫不如是。
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建设与时代同步的政治文明,首先就是要从根本上防范、克制这种公权力脱缰的“原始本能”。
其一,须思想补钙。人是需要一点理想的,推进党的事业、实现“中国梦”尤其如此。广大党员干部,大多既具有“公共权力代理人”的共性,又必须坚守共产党人的特性。这个特性是什么?其中最鲜明的一点就是在理想信念层面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并愿为之克己奉公、奋斗终生。“坚定的信仰始终是党员、干部站稳政治立场、抵御各种诱惑的决定性因素。”然而毋庸讳言,理想信念缺失、精神缺钙,当前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病症明显。精神缺钙,便难免不信马列信鬼神、难免“偷嘴”,更遑论自觉执政为民、磊落打虎拍蝇。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思想补钙首当其冲。
其二,待制度塑形。监督权力的权力同样必须关进制度之笼,这是“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曾锦春的沉重忏悔。制度是对人性最有效的规范,以制度之网形成权力的科学制衡,同样是公权自洁的最有效途径。当前,反腐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纪检扩权是对当前组织监督架构的一次对症下药的微调,势在必行;同时,在这一扩权进程中,也难免与自身局部新产生的“灯下黑”问题迎头相遇。如何对新问题未雨绸缪、及时求解,必须尽早纳入制度设计的视野,从监督体制的层面消除可能出现的新的公权盲区。
其三,以“透明”悬剑。公权力只有在“玻璃房”里,才能保持最大程度的自我克制。当前打老虎、拍苍蝇的战斗中,民间力量日益成为生力军;下一步不妨将这种公众参与的机制引入纪检监察工作的全流程,用人民的雪亮眼睛为纪检监察工作护航,以内外两方面的监督合力消除一些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灯下黑”盲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这既是群众路线的生动教程,更是过往经验教训沉淀而成的至理名言。
【启示与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突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作风问题抓起,以上示下,率先垂范,发挥了表率作用。正是由于全党上下共同努力,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党风政风作风实实在在的变化。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腐败现象依然频发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尤其是体制机制方面缺失和漏洞仍然不少,人情往来、利益输送,权力乱用、资源错配,各种寻租腐败的形式越来越隐蔽,反腐的难度越来越大,腐败仍然是横亘在我们前进道路上最凶恶的拦路虎。
党要管党,不认真是管不起来的;从严治党,没有严字当头,就是一句空话。“我们现在不缺制度、纪律和规则,缺的就是认真执行、严格落实。没有认真精神,马马虎虎,大而化之,必然对作风问题不知不觉,对腐败侵蚀肌体麻木不仁,也不可能对作风问题和腐败行为较真。没有从严要求,就会眼开眼闭,听之任之,作风必然恶化,腐败自然猖獗。”要进一步落实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关键是讲认真、重从严。
要严防“灯下黑”,狠抓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好对监督者严格监督的问题。各级纪委要履行好执纪监督职责,时刻勿忘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要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制约制度,防止某些纪检监察干部徇私情、谋私利。要完善社会和群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晒出自己的权力清单,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习惯在公开透明的条件下工作,不惧风险,严以律己,铁面执纪。
中纪委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要坚守责任担当,常怀戒惧之心,切实改进作风,从自身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带头正风肃纪,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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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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