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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沫吸毒,偶像堕落不是“好声音”
2014年03月20日 11:09昨日下午1点左右,一娱乐节目官方微博爆料称因《中国好声音》出名的歌手李代沫在家中吸毒被警察抓捕,随后记者从朝阳警方确认了这一消息。随后,北京警方官方微博“平安北京”亦证实了消息,并透露李代沫本人已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新京报》3月19日)
靠《中国好声音》一举成名的李代沫,一度如前辈李宇春等人一样,掀起了一股青春风暴。作为实力型偶像,李代沫的人气指数是建立在唱功之上,并生动诠释了“实力为王”的成功路径,并因此拥有了大量的粉丝。然而其在家中吸毒被警察抓捕,一下子颠覆了在公众心中的良好形象,一个偶像也就此没落。或许其还可以东山再来,甚至继续光明的“钱景”,但这段挥之不去的人生污点,也会深深的烙在每个人的心中而挥之不去。
当明星成为“毒星”之后,其自甘堕落的结果,自然也会被公众所抛弃。从偶像到教材的转身,并不是一句“每个人都可能犯错”所能解释。一个人若连毒品都不能抗拒,在其他方面同样无以避免。盘点那些因毒品而被抓的明星,大多数最后都泯然于众,名气与事业急速滑落:比如苏永康、张元、满文军、谢天笑,还有那个涉黑的臧天朔。当这些曾经的偶像级人物,一个又一个堕落之后,娱乐圈的生态就值得琢磨。
有人将明星吸毒归责于压力大,也有人说是因为歌星文化的苍白,也有人将其归于社会整体环境。这些都有理却并非关键原因。事实上,正是未能建立一套有效的约束机制,社会对明星的过度纵容与追捧,赋予了其过多的特权,才使得其有了践踏底线的勇气。与国外对明星进行严格的道德要求相比,国内在这方面过于宽泛。犹记得,当年韩国明星李成延拍慰安妇题材写真,虽跪地认错依然被全面封杀。同样,在国外规范的名星代言上,国内却是虚假广告代言泛滥成灾的另一种场景。明星不可能有天然的道德崇高性,其提升还得靠强力的外部约束机制。从某种意义讲,对于明星和名人应有更高的道德要求。
如臧天朔案中,一桩发生于5年前的命案未能被及时发现,相关机构的失职失责值得追问。而在郭德纲事件中,个人道德与公共权力之间的争论,却出现了很大的分化。“北京电视台呼吁同行抵制郭德纲”固然属道德上的不智,但“只有用观众的脚投票”论调同样不现实,反倒是越封杀越火的反差。有微博上,有人说:“我不喜欢他这个人,但我很喜欢他唱的歌。”这或许就是粉丝们最苦闷之处。然而歌与人是无法分割的整体,当你喜欢他的歌时,就注定离不开对人的选择与追随。所以,在对明星的约束机制上,不存在道德的绝对界限,否则根本无以发挥“用脚投票”的倒逼作用。
每个受众必须考虑的问题是,对于缺德的明星,如何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并成为具有主导价值的一股力量。或许,唯有将内心的鄙视转为抗拒与远离的行动,才能彰显“权利的精神”。(堂吉伟德)
责任编辑:董洁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320/7633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