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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新型农业组织呼唤职业农民
2014年04月03日 15:41农业收入的增长缓慢、城乡收入的巨大差距、农业劳动的特殊工作环境和脏累程度使农业生产对农民越来越失去吸引力,农村对高素质人力资源的吸附力极弱,再加上教育城市化和工业文明导向的铺垫,农民向城镇的转移成为几乎不可逆转的趋势。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6.7亿城镇人口中,通过转移的农民工人数累计达2.3亿。作为城镇化核心指标的城镇人口比率由1978年的17.9%上升到2013年的53.7%,农村人口呈现长期净流出的态势。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中的精英群体大量进入城镇和非农产业,直接导致了农业产业的空心化,在中国很多地区甚至变成所谓的“386199”部队。农村大量青壮年离开农业生产,农业作为第一产业的基础性地位在对劳动力的吸引力上已经无从体现,农村面临“凋蔽”的风险。劳动力的不足和从事农业生产的意愿下降,导致了农田撂荒严重、化肥农药使用超量,倒逼对传统农业的生产组织方式进行变革,以增加农业对劳动力的吸附能力。
在传统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虽然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统统归农民所有,但农业生产却呈现“千千万万个小农户,面对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被动局面,农户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以工业化的手段改造传统农业,既不能通过专业分工细化、拓展农业产业链条来增加农业的就业机会,也无法通过规模化手段降低成本、打造品牌提高议价能力来增加农业经营收益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产业竞争力。
近年来,在农村耕地流转加快和农地承包权确权的双轮驱动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纷纷出现,在这些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推动下,农业经营的收入有了显著提升,这又反过来助推了农村耕地的加速流转,农民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开始分离,农业经营开始突破家庭的界限,进入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的阶段。农业经营组织的扩大迫使其按照工业组织的规律在内部进行播种、施肥施药、收获、初加工等专业化的分工,以提升运营效率;同时,农业经营组织实力的增加,驱动其围绕农业产业链条的上下游进行分工拓展延伸,从传统最基础的种养环节开始向上游的研发、下游的初深加工、销售渠道开拓、终端管理、售后服务乃至品牌运作进行发展,逐步打通从田地到餐桌的产业链条,通过产业链条的延长获得更多的农业增加价值,为农业组织承担不断增长的农民工资和社保支出提供了足够的利润空间。
新型农业组织的出现,一方面使农业生产中纯粹的“自我雇佣”模式开始被打破,围绕农业经营产生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规模化的农业经营组织可以像工商企业等市场主体一样雇佣专业“员工”进行农业劳作,其雇佣的员工既可以是原有的农村居民,也可以是拥有城镇户籍的人;另一方面,农业产业链条的拓展,也使农业经营的利润空间大大增加,使农业组织可以承受“农民”工资提高和各种社会保险导致的成本增加,从而提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吸引力。以雇佣关系为基础,围绕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实现的农业就业,“农民”变成职业区分而非户籍身份区分,从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农民。
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发展对农民的职业能力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体力标准开始逐渐让位于知识与技术,甚至出现需要知识型的职业农民。因此,需要围绕农业组织产业链条的分工要求来进行农民职业能力的培养开发,而这也对传统的教育体系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除了在教育的出发点上要在工业和城市导向中增加农业和农村的要素,在国家的教育体系必须增加面向农业经营和农业组织管理的专业人才的培养,应该在国家主导下开发相应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可参照“免费师范生”的模式,实施“免费农业生”的国家人才战略,从长期角度解决农业经营人才的不足,同时可借鉴农业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设置农业人才培养的中期和短期项目,最终建立多层次的农业经营人才,从而保证农业持续发展所需要的后继人力资源队伍,保证农业和粮食安全。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商学院)
责任编辑:叶其英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403/7640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