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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基层干部需做到四无
2014年03月28日 09:24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凸显,并呈现易激化、调处难度大等特点。绥江县移民搬迁的“三个奇迹”昭示出一个浅显的道理:化解矛盾纠纷、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基层干部首先要做到“四无”。
无以“官”轻民心态。看问题办事情不能摆官架子、主观武断,盛气凌人,把基层群众置于有求于自己的位置,习惯于用高压的态势面对群众,要做到善于听取群众的不同意见,变“替群众做主”为“让群众自己做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是解决群众问题的先决条件。
无形式扰民行为。不做名曰“走村串户”访民情解民忧,实则敷衍了事得过且过不理民事劳民扰民之事,不报喜不报忧、掩盖矛盾和问题, “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同样矛盾纠纷不会自动消弭,毕竟纸包不住火,真抓实干、躬身亲为方式长远之计。
无私欲损民思想。动摇原则立场,私相授受,以权谋私,置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于不顾,只会诱发矛盾纠纷不断尖锐复杂。“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只要抛弃一切私心杂念,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处理,一切矛盾纠纷必将迎刃而解。
无推诿误民意识。对群众的呼声和疾苦不能置若罔闻,熟视无睹,对问题躲躲闪闪,让矛盾在权责部门里踢皮球,打圈圈。领导干部要勇于当担,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将群众之急、所思、期盼责无旁贷的视为己任。
责任编辑:郑瑜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328/7641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