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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地方官员获“拆迁绰号”值得反思
2014年04月10日 10:15
【基层执政】
【事件介绍】
多名地方官强推拆迁获绰号:李拆城季挖挖
近年来,因征地而起的流血冲突事件屡屡进入公众视线,记者梳理了部分让人瞠目结舌的案例,从中我们不难看出,一些暴力拆迁事件背后,有着事关开发商、当地政府的暴利作祟。
盘点一
那些和拆迁有关的官员
“拆走一头牛,赔了一只鸡”,一些地方暴力拆迁的最大动力就是暴利。从以往的案例来看,一些具体实施拆迁的单位之所以能“拆出一条血路”,不是因为他们太“勇敢”,而是身后有当地官员在壮胆。这些年,多名地方主政官员的绰号都与拆迁、城建有关,而他们的辖区也成为强拆冲突事件的高发区。
据《国际先驱导报》报道,2009年11月,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金华村村民唐福珍,在面对政府不断逼近的破拆队伍时,一次次举起油桶,把汽油浇在身上,要求停止强拆,对话协商解决拆迁争议,但是拆迁方并没有理会,最终唐福珍选择了在自家天台上“自焚”。而当时的成都市领导就是因为大力推进拆迁而被坊间称为“李拆城”的李春城。
被老百姓称为“季挖挖”的原南京市长季建业,在他主政南京的几年内,满城开挖,把六朝古都变成了个大工地。《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称:面对“季挖挖”的责骂和高压,有些区县干部只能将任务层层分解,一级压一级,限时限量完成。一些强拆项目,甚至提出底线是“只要不死人,不死在现场,什么手段都能用。”
据《财经》杂志报道,原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孙善武在担任洛阳市领导时,强势推进旧城改造,“别人不好拆迁的地方,只要孙善武一去,就很快拆光了”,因此被群众称为“孙善扒”。而在扒房的过程中,因管理不善,九朝古都的不少文物建筑都被破坏,而洛南地区4万亩耕地被建成了行政区和商品房。
盘点二
那些“极尽能事”的拆迁
胆大妄为:在强拆事件中,被拆一方中有人被火烧死、被铲车碾死、被活埋、被打死的事件都曾被新闻媒体曝光。
2010年10月底,复旦博士孟建伟的父亲孟福贵因遭遇暴力拆迁被害。而同时被打伤的邻居武文元,左手四个指头被打断,全身多处淤青。孟建伟记下了武文元的回忆:“10月30日凌晨2时左右,孟福贵听到有人用挖土机推他家后墙,就来把我叫醒,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就有十来个人翻墙进入院中,把两人打倒在地……”
用亲情人伦攻下“钉子户”:据2013年10月央广网《中国之声》报道,因婆婆为拆迁对象,湖南长沙市天心区的小学教师谭双喜收到区教育局通知,将其调往拆迁指挥部工作,直至婆婆签订拆迁协议。用行政命令逼迫公职人员利用亲情人伦攻下家族中的“钉子户”,这种成效显著的手段可谓费尽心机。
突然袭击“拆你没商量”:据2010年5月央视《新闻1+1》报道,淮安一户人家的两位老人在大白天被一群人强行拖到室外,自家190平方米左右的3层楼房随即被强拆,最后却得到一句“拆错了”的回复。
强行带走异地丢弃:2010年10月,年过六旬的合肥市民赵良芝正在家门口洗衣服,突然被几个年轻小伙强行拖上一辆汽车后丢弃在城外,身无分文的赵良芝在路人帮助下回到家后,发现自己的家已经被拆得面目全非。
盘点三
那些“我伙立呆”的拆迁雷语
无悔派:四川成都金华村唐福珍案中曾遭停职后又官复原职的成都市执法部门一官员接受《南方周末》记者专访时说:“唐福珍自焚是一个法盲的悲剧”;“我对唐福珍不存在歉意……在法律面前不应该有歉意”;“所做的一切只是在执行和捍卫法律。”
推理派: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天津市宁河县一官员劝说小学老师张熙玲接受拆迁时说:“你以为浇了汽油,领导就免职了?你浇了汽油,你儿子缺了妈妈,你爸爸缺了儿媳妇。你算过这账了吗?把谁处理了?处理了又到别的地方去了。”
“傲娇”派:辖区一合法民宅遭遇强拆,面对《城市晚报》记者采访,长春市高新区拆迁办一官员却训斥记者道:“你应该报道高新区如何发展,应该报道老百姓是如何为难政府、刁难和敲诈政府,应该报道老百姓如何不配合拆迁……”万载县委书记对学者于建嵘说:“如果没有我们这些县委书记这样干,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吃什么?”
点评
是什么让他们如此“理直气壮”?有评论就指出,针对暴力拆迁的问责级别低、处罚一阵风、上面有人保是三大原因。地方政府的拆迁步伐很少因强拆冲突而放慢,从上到下都要求具体执行拆迁者要有执行力度和效率,很少强调依法执行。拆迁不力者屡屡被问责,而强势拆迁的官员还会被认为“有魄力”,“拆出人命的地方,涉事官员大都还在”的现实情况,让人们不由地深深叹息。
给强拆官员起绰号,管什么用
因在成都大力推进拆迁而被坊间称为“李拆城”的李春城;被老百姓称为“季挖挖”的原南京市长季建业;原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孙善武在担任洛阳市领导时,被群众称为“孙善扒”;时任普洱市委书记,将“同意搬迁大大地好,不同意搬迁大大地坏”语录挂在嘴边的“拆迁大佐”沈培平……这些绰号背后,透露出当地市民强烈的愤懑与怨气,也折射出百姓权利的贫困。
按理说,一座城市该不该挖、扒、拆,怎么挖、扒、拆,其决策的程序应该是先征求民意,再走集体决策,甚至要走人大程序进行审议,但为什么某些地方有时一个市委书记或市长,就能决定一座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走向?只能说,“季挖挖”、“孙善扒”、“李拆城”这样的官员权力过大且不受任何约束,百姓的权利则过于式微、贫困。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张狂,甚至会吃人。
多年来,一些地方不仅上演了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雷语”,也上演了“极尽能事”的拆迁悲剧,令人一再错愕。譬如,“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强拆是我们在全世界牛X的资本”;“不强拆,知识分子吃什么”……这些“雷语”折射出一些官员已习惯于把自己打扮成正义的化身,每每先声夺人地强调这样一个行政理念——强拆有理、强拆有利;凡是反对拆迁的,就是社会经济的“绊脚石”,就是对抗政府。
至于拆迁悲剧,更是触目惊人。强拆的闹剧,将一些被拆迁户的权利、法律的尊严一次次碾压。或许有人认为,拆迁横行的根由有二,一是畸形政绩观在作祟,与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有关;二是,暴利驱使。一些暴力拆迁事件背后,有着事关开发商、地方政府的暴利作祟。
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人性与民意、法规政策束缚不住个别官员强拆的手,其根源在于违法乱行政几无成本。在层层政绩渴求的时代背景下,一级级地方政府几乎都对土地财政有着天然的渴求,对GDP数据有着本能的追求,所以,同级和下级有违法拆迁行径乃至强拆出愤怒的民意时,涉事官员往往不仅少有被问责的,反而会被认为“有魄力”、“有作为”而被包庇甚至提擢重用,像“季挖挖”、“孙善扒”、“李拆城”皆是,都是在民意的怨怒中不断升迁,而他们的倒台,却的确与曾经的强拆并无直接关联。
可见,杜绝强拆,问责强拆官员,关键还在于还权于民,让百姓的权利坚挺起来,有资本去对抗混乱行政的权力。否则,即便被拆迁户手持宪法,肩扛国旗,也无法阻止推土机的肆虐。
地方官员获“拆迁绰号”是一面镜子
关于“拆迁”,我们已议得太多,很多强拆迁的动力,来自于权力与资本交媾,共同谋利。拆迁可以带来土地财政收益,可以对GDP增长有直接拉动作用,可以让地方官员用“短、平、快”操作便显现任期政绩,所以某些地方官员便乐此不疲。
“拆迁绰号”是给强拆迁留个记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中出现征地拆迁是一种必然现象,但当征地拆迁变相成为利益集团和个人谋利手段和官员政绩时,就发生扭曲。个别地方政府往往沦为某个利益集团权力寻租的对象,令公共权力为少数人服务,进而侵犯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失去了民心。
“拆迁绰号”是群众无奈的抗争。尽管新的拆迁条例出台至今,强拆迁事件并没有停止过。一系列强拆与血拆现象的出现,说明土地争夺战已经到了白热化阶段,地方政府需要通过土地拉动GDP、拍卖出高价弥补财政不足,房产做为个人最大的资产,所以在被强夺之时以命相搏屡见不鲜。
拆迁越来越成为中国建设法制社会的突出难题。当前,由于CPI高企,民生多艰,社会矛盾有激化的可能,政府的一言一行为普通百姓密切关注。随着公民法制意识的提高,“找政府的茬,纠政府的错”时有上演。在这个时候,如果我们的行政行为不以法律为准绳,不谨言慎行,却自说自话、武断粗暴,则往往招致百姓的反感,酿成公众事件。
“拆迁绰号”是一面镜子,是一记警钟。拆迁的纠纷与矛盾已经越来越凸显中国法制社会建设的复杂性与困难度。我国《宪法》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凡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要防止“拆迁悲剧”,需要综合治理。首先必须进一步强调法律的权威,把物权法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对民众合法利益的保护。其次是各级政府需要端正发展观。发展本身不是目的,民众的福祉才是最终目的,发展不能突破法律。没有后者,一切发展成绩都将归于零。在让权力完全遵从法治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之前,这一问题无法彻底解决。最后,在信息透明的前提下,舆论需要对拆迁持更加公允的评价,谴责“强拆”,同样也要警惕少数人用个人利益绑架公众利益。
读懂“拆迁绰号”背后的民意
绰号是中国文化传统中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用来表达或善意亲昵或憎恶愤恨的情感。《水浒传》中的一百零八位好汉,每人都有绰号。很多人的记忆里,都有给他人起过绰号或者被别人叫过绰号的经历,其中的褒贬意味和情感倾向,当事人心知肚明。
但现实生活中的绰号,充其量只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微妙表现,与广阔社会背景下的民意关系不大。但官员绰号的获得却不同,尤其是那些因强拆而获得的绰号,其背后无一例外地反映着一种民意。
一般说来,当一定数量的百姓都把怨气集中在某一强推拆迁的官员身上、以至于给其起了极具讽刺意味的绰号时,一切冠冕堂皇的拆迁理由,诸如“为了公共利益”、“为了发展经济”、“为了城市建设”等,往往显得有些苍白无力,甚至会导致一些百姓与个别官员之间的对立。
这种官民之间的对立情绪容易蔓延成政府与百姓间的对立。因为,官员是代表政府实施这种暴力拆迁行为的,而被高压的强拆任务逼迫下的下级官员,为完成拆迁任务同样也无所不用其极。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和百姓之间的和谐关系从何谈起?尤其值得深思的是,一方面百姓对暴力强拆的官员怨声载道,甚至于用绰号来表达怨恨情绪,但在另一方面,一些官员却在一片骂声中平步青云。这不仅让百姓困惑和无奈,也给其他官员制造出了恶劣的示范效应。
民心不可欺,民意不可违。透过这些百姓“封”给当事官员的绰号,应该不难窥见这种民意背后的民怨,对此不可不察。
【启示与思考】
绰号,又称外号、诨号,是对一个人外在形象、性格特征、处事风格等方面的高度概括,绰号之意可褒可贬。时至当下,拆迁官员的绰号值得玩味儿的,在这些绰号背后,充斥着隐藏着的正是老百姓对地方主政者胡乱作为的痛恨、讽刺和无奈。
为什么强拆事件屡禁不止?在笔者看来原因主要就在“暴利”二字上。这个“暴利”表现为个人政治上的暴利、经济上的暴利和人情上的暴利。
首先,从政绩上说,由于我国现行的地方党政“一把手”考核体系仍然是以“GDP”为主,加上其在一地的任期一般不会超过两届,这就注定了某些急功近利的官员为了政绩不顾一切。而就当前而言,土地开发特别是房地产开发无疑是能够最快见效并且效果最好的拳头产业。
其次,从经济方面考虑,由于监管困难,房地产开发从买地到房屋拆迁到建设等过程中都存在着各种灰色利益,因此一些地方官员将土地开发当成了“香饽饽”,在追求政绩的同时也在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个人私利。
最后,我国是一个人情大国,这个人情表现在工程建设项目上就是通过盘根错节的关系,将官员与商人结成利益共同体,商人勾上官员可以在现在和未来的项目上或许许多便利,官员搭上商人则可以在个人经济上获利。此外,一些商人往往是更高级领导的亲戚朋友,这也为官员认识上级领导提供了机遇。
当然,不可否认不少房产开发项目对改善城市的基础设施,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在具体的土地征收中却充斥着漠视民意、代民做主的“强权思维”,在实际的开发建设中也存在着无视群众利益,违法强拆等现象,这种种行为不仅造成了群众权益受损、干群关系对立,也造成了社会矛盾的积累,留下了群体性事件的隐患。
早在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发出过通知要求,严禁违法强征强拆,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近年来频发的强拆事件和一些地方官员因大拆大建落马事件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反思。作为服务型政府来说,要时刻谨记自己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政府不是盈利性组织,不要在一些事情上总是考虑自己是否“有利可图”,不要给老百姓留下“与民争利”的印象。
依法治国是我们国家的基本方略,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关键,这就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按照法律、法规行使国家公共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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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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