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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如何解读“表格太短”的财产申报

2014年04月15日 13:58

 

【基层执政】

【事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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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副处级干部:财产申报表格太短不够填房产数

“要求我们填写的是财产申报表,但是表格的一些设置让我们很难如实填写,所以很多人都选择少填。”近日,广东省某央企机构的副处级干部黄锡唐告诉记者。

实际上,财产申报在广东政府、企事业单位中并非新鲜事。早在两三年前,广东省政府就要求副处级以上的官员申报登记名下和直系亲属房产,今年开始,副科级以上官员也被纳入登记的范围内。

今年两会后,多地官员财产申报进程提速,然而,官员财产透明化依然遭到不少潜在的阻力。

“被遗漏”的房产信息

黄锡唐用“让人摸不着头脑”来描述他与同事近期所经历的财产申报过程。他表示,单位起初郑重其事地推进这项申报任务,但是表格发放后,他和同事却没有得到具体的填报指导。

“表格的设置存在不少漏洞。”黄锡唐告诉记者,申报表格中有一项要求申报房产信息,须填写名下房产套数、面积、具体位置等。然而,表格仅设置3到4行可填住房数量。

他有些纳闷儿,因为这意味着,按表格的要求,申报房产的官员所填写的住房数量不能超过三四套这一上限。但他自身以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并不止三四套,到底如何选择性地把实际房产信息填进限定设置的表格中,成为一个难题。

黄锡唐称,他随后与几位同事就此请示单位的领导,而同样遇到类似疑惑的领导则指示,“不知道怎么填,干脆就填一处”。然后,大家纷纷效仿。

官员申报房产信息过程中漏报、瞒报的案例并不少见。时任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有“房叔”之称的蔡彬在2012年被曝光,2011、2012年均申报其本人持有房改房一套、儿子持有自建房一套,实际上全家却拥有20多套房产。而被称为“房婶”的广州城建系统退休干部李芸卿也未如实申报房产数据。

广东省某市一名科级干部蔡英在财产申报中也发现了一些漏洞,她告诉记者,申报表格并没有硬性要求干部申报直系亲属的财产状况,包括房产、股票、各类投资项目等。

“我们都知道要核查直系亲属的资产状况更困难,上头也不会耗费人力物力集体地盘查亲属的资产,最多就是抽查,干脆把这些财产都转移到直系亲属的名下。”蔡英表示,她身边不少官员朋友早已将各类财产转移到其他亲属名下。

 

核查、公开环节缺失

在监管行业有近10年从业经验的蔡英认为,财产申报表名目设置有些“死板”,舆论将目光聚焦在房产信息中,事实上,不少官员的整体财产中,房产仅占一部分比例。

蔡英进一步表示,股权投资等金融财产在申报表格中,并没有设置具体名目。“即使有部分设置了,也不规范。”她举例,申报名目中并没有考虑到“浮动资产预估”这项,如对亲属的股票投资而言,股票价格起伏不定,官员如何在申报中如实反映,对申报主体来说难以把握。

黄锡唐则指出,申报名目缺乏诸如“公职身份带来个人收益”这一项,不少官员身兼非官方职务,比如各种理事会、委员会的领导身份,部分职位包含配备干部住房待遇,“这方面到底如何衡量,如何申报,容易糊弄过去”。

对此,有政府人士向记者表示,香港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具有较大约束力,可以借鉴。

据了解,香港公务员申报财产的内容名目较多,对于申报主体,政策规定凡是职位可接触敏感资料,而这些资料足以影响在香港及香港以外地区交易的地产及房产、股票及证券、货币、期货和期权合约的价格,这类职位应被列为财产申报指定职位。

此外,在申报期间,香港的公务员如有任何相当于或超过20 万港元(7.7559, 0.0000, 0.00%)或3个月薪金(以较少者为准)的投资交易,均须在7天内呈报;所有第一层和第二层人员均需申报其配偶的职业。

近日,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再次提出时间表,相关政策明确,2020年之前将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有助于推进官员财产透明化进程。

一位接近广州国土房管局的人士表示,由于内地财产申报为登记制度,所以除了缺乏具体的申报指导外,申报过程中还缺乏必要的督查和信息公开程序。“如果过程不监督、申报信息不公开,即使大力推进财产申报也容易沦为走形式。”他说。

该人士指出,以房产信息登记为例,这项工作由国土房管局安排,该局对其他更高级别单位的官员财产申报过程无法执行强力的指导和督查程序。

“财产申报到底由谁牵头,谁牵头才会有实际约束力?这些问题解决不了,申报信息对外公开更是难上加难。”一位曾到香港考察相关制度的深圳市官员称。

据香港相关政策规定,除最高层职位人员可供市民查阅的申报内容外,所有申报投资的个人资料及机密内容只会由已获授权人士处理及用作申报制度内明确的目的。香港行政会议官网可查询行政会议成员个人利益登记册,包括行政长官梁振英等主要官员受薪工作、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持有的土地及物业等个人利益方面的资料。

“表格太短”的财产申报只是一场游戏

广东省某央企机构副处级干部黄锡唐表示,财产申报表格设置存在不少漏洞,要求申报房产信息,然而,表格仅设置3到4行可填住房数量。大家不知道怎么填,干脆就填一处。

对外公开的官员财产公示,虽然历经多年呼吁仍不见动静,但是在体制内部,一定级别以上官员的财产申报,却已执行多年。某种意义上,内部的官员财产申报,可以看做是将来官员财产公示的“预演”;是货真价实还是形式主义,从如今官员财产申报的质量,足以窥见未来官员财产公示的水准。关于财产申报,之前的舆论质疑大多集中于申报内容的真假,以及相关部门是否进行核实和查处;而“财产申报表格太短”说明,我们还是想多了,这样的财产申报或许更像是一场游戏。

都已经什么年代了,官员财产申报居然还用纸质表格,为什么就不能网上申报呢?网上申报你有多少房产都填得下,还存在表格太短不够填房产数的问题吗?还有,设计表格的同志,是你自己房产比较少,所以留的位置不多,还是照顾到广大填表同志的“难处”,所以故意让他们填不下?当然,就算表格设置得再不合理,填表者如果有心真实申报,也完全可以另附纸张详细填列。表格填不下是不填少填的借口吗?最绝的是那位被请示的领导,“不知道怎么填,干脆就填一处”的“指示”,岂不是完全将官员财产申报当作儿戏?

 

因为“财产申报表格太短”,所以“不知道怎么填,干脆就填一处”,如此财产申报,纯粹就是“四风”之一的形式主义,是对组织申报的上级部门的公开欺骗。当然,官员虚假申报本身并不可怕,因为财产申报不是申报完了就算完,上级部门还应该进行核实查处。如果说,“干脆就填一处”居然也没有任何问题,那才是最大的问题。难道官员财产申报完全依靠申报者的自觉,不填少填乱填瞎填,都没有一点“后果”吗?那么,这样的财产申报还有什么意义呢?

官员财产申报应该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而不是浪费纸张随意填填写写糊鬼交差就算完事。一方面,申报内容应该详实具体,不存在“表格太短”的问题,有多少就必须填多少,否则就是欺诈就要担责;另一方面,申报行为应该是持续性常态化的,申报者应该主动实时更新,而不是一年只用被动填一张表,比如香港,在申报期间,如有任何相当于20万港元或3个月薪金(以较少者为准)的投资交易,均须在7天内呈报。

“财产申报表格太短”充分暴露了某些地方官员在财产申报过程中的形式主义作风。可以想象,就算是将来能够痛下决心搞官员财产公示,以这样的游戏心理与申报态度,还不照样是“娱乐至死”?当务之急,不仅要借鉴国外经验完善财产申报表格,实行网上联网申报和自主动态申报,更要对类似以“表格太短”为由“干脆就填一处”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真实,是财产申报的全部意义所在;随便填填也能过关的财产申报,这种游戏就别玩了。

官员可别掉进财产申报表格漏洞

听起来,不少官员很想如实上报自己所有的房产数目,无奈表格不允许。事实真是这样吗?

表格中出现这样的漏洞,似乎是表格设计者低估了官员们的房产数量?这个可能性显然很小。此外,表格的设计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必然经过了上级领导的集体讨论。

所以,表格中所谓的“漏洞”,给了我们很大的想象空间。但是不管怎么说,申报表格出现这样的问题,并不影响反腐倡廉工作的进行。“官员曝财产申报漏洞:房产信息难如实上报”的表述,是不严谨的。

官员真要想如实上报房产信息,一点都不难—表格填写不下,完全可以另外附纸。假如官员有多处房产,却“干脆就填一处”,那么就存在瞒报漏报问题。真要是这样的话,官员等于是自己掉进了自己发现的“漏洞”—这个“漏洞”是否上级部门故意设置,值得深思。

当然,以上分析,是基于对反腐“高压态势”的一种理想化期待。如果从反面视角来看,假设反腐斗争只是一种形式,那么就算表格设置得完美无缺,又有何用,一份表格的好坏又能决定得了什么。

作为普通民众,当然希望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设是严肃而严厉的;而心虚的官员,则相反。我甚至认为,部分官员对表格“漏洞”抱着一种喜忧参半的复杂心理,既希望这个“漏洞”能成为瞒报少报的借口,又担心这个“漏洞”并不能对自己网开一面。当然,作为纪检部门,除了严格执纪,也有必要对公众寄予厚望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做进一步改良。譬如,可以推出财产申报电子表格,要求官员通过网络填写。另外,在“官员大量转移财产”的传说甚嚣尘上之际,尽快将官员财产申报信息公开,让公众参与监督。这样的话,所有所谓的漏洞,也都不成为漏洞了。

警惕走形式的申报成为贪官“廉洁证”

当前,我国还没有全面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而只有一年一度的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前者普遍被视为预防腐败的利器,在其尚付阙如的现实下,仅有的干部收入申报制度也被公众赋予了预防腐败的重任。

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发轫于1995年颁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从设计初衷来看,这项制度理应能发挥巨大约束作用,发现问题于源头。然而,多年来,此项制度在实践中的表现并不令人满意。例如,新闻中披露的“表格不够”,官员“不知道怎么填,干脆就填一处”的指示等等现象,表面看来,似乎只能说明申报表的设置“死板”、不够合理等毛病,但是,细究之下,恐还有更严重的成因,即暴露出申报制度实行中的某些随意和形式主义倾向。一项严肃的制度,在一些地方被如此草草执行,必将严重消解其正当功能,这值得警惕。

实际上,如果查阅近年来一些重大的腐败案件能发现,至少从公开报道信息来看,基本没有多少案件是由收入申报制度发现的线索“牵”出来的。相反,犯罪分子大多是因举报或高层巡视,或由他案“拔出萝卜带出泥”。

 

而一些被查出严重问题的贪官此前能顺利通过收入申报,并在此间得到重用和升迁。收入申报某种程度上成为贪官糊弄上级的“廉洁”证明。例如有“房叔”之称的广东官员蔡彬在被曝光前两年,均申报其本人持有房改房一套、儿子持有自建房一套,实际上全家却拥有20多套房产。而被称为“房婶”的广州城建系统退休干部李芸卿也未如实申报房产数据。可见,官员财产申报信息漏报、瞒报并不鲜见。加上申报结果不对社会公开,缺乏公众监督,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威力的式微也就不难理解了。

当前,中国反腐正在大力推进,完善和改革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显得非常必要、迫切。正如长期致力于财产公开研究的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认为,完整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应包括“申报、调查审核、公开、监督、问责”5个环节。但现在实行的收入申报制度存在缺陷,对于申报内容缺乏审查,对于申报结果缺乏公示,以及对于谎报、瞒报行为缺乏惩治。不填补这些漏洞,收入申报制度就很可能沦为形式和摆设。

因此,眼下亟须完善和改革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不但要加强顶层设计,对申报制度进行根本性的完善和修改,同时在执行中还离不开刚性的法律约束以及社会监督。只有多方着力,方能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

【启示与思考】

说起官员财产公示,民众往往同反腐倡廉、肃贪治污联系起来,现实生活中也确实出现过许多官员因为没有藏住不法财产的“狐狸尾巴”而被绳之以法,“房叔”、“房姐”就是明显例子。

由于官员财产公示确有一定的抑腐扬清的作用,一方面,群众对官员财产公示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期望通过财产公示遏制官员贪腐。另一方面,官员对财产公示的心态十分复杂,有的人战战兢兢、诚惶诚恐,有的人随波逐流、瞻前顾后,有的人理直气壮、光明磊落。究其原因,是因为不同官员财产“合法度”不同。

事实证明,有不法财产的人面对财产公示的“镜头”常常坐立不安,有灰色收入的人面对“镜头”则要梳妆打扮,财产合理合法的人面对“镜头”则可面色不改,气定神闲。

在本案例中,表格短,竟成了官员财产申报的“拦路虎”,迫使官员不得不“造假”,当真是一则笑话。表格有限,是死的,但人是活的,怎会被一个小小的表格束缚住呢?即便表格容量小,涉事官员也可“解放思想”,将实情另外附上。拿表格短说事,或是不愿配合的托词。

当然,可填住房数量设上限,确实也是不小漏洞。看上去,它暴露了设置的“死板”,但细究之下,恐有更严重的成因,那就是申报制度中的随意化和敷衍化倾向。或许表格设计者就认为,申报就是种形式,如何设置无关紧要。如果说,官员财产瞒报,常被归咎于顶层设计缺位的话,那表格充其量只是“执行末端”的不合理。

官员财产公示已经在全社会形成普遍共识,开弓没有回头箭。但由于没有过多的经验可借鉴,官员财产公示更需要稳扎稳打、蹄疾步稳,任何操之过急、期望一蹴而就的举措都可能导致前功尽弃。

实质上,在“房叔”事件曝光后,广东方面就已规定:官员不如实申报财产先停职再调查。但如果让“表格短”成为一些官员瞒报财产的开脱理由,惩治再有力也都会被“化解”。所以说,要督促官员财产如实申报,既要做好顶层设计,也要注重末梢治理,绝不能卡在“执行末端”上。

在官员财产公示中,可能会出现此次广东预留表格不够等不尽人意的情形,但是作为民众,要以一颗积极包容的心态,看到国家稳步推进财产公示制度的决心。作为各级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推行财产申报制度,把自己的财产“讲清楚、说明白”,对自己是一个保护,对公众是一个交待,万不可以抵触之心,敷衍塞责地对待财产公示,倘若制度设计有可能让申报事项“被遗漏”时,切莫遗忘自己的申报责任,该填的都填上,让自己在财产公示的“镜头”面前始终理直气壮、坦坦荡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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